第四十二章黄老之学
“大王驾到。”
“大王万年,大秦万年。”
屋内正在和好友曹参谈论的萧何,顿时被这外面传来的声音给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往外走。
萧何带着曹参出门之时,正好遇见秦牧从豪华的撵车上缓缓走了下来。
“拜见大王。”
萧何、曹参两人异口同声喝道,随即跪了下来,行臣见王时最隆重的稽首礼。
“免礼。”
秦牧大手一挥,让他们二人起身。
“寡人闲来无事,想到你府上走走,萧何,你平日读书是在何地啊?”
“大王,这边请。”
萧何连忙带路,曹参则愣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最终,他咬了咬牙,机会难得,还是跟了进去。
郎中卫看了眼秦牧,秦牧冲他们摆手,示意放行。
走进屋内,看着干净整洁的书房,秦牧随手拿起桌子上的竹简木牍,看了起来。
萧何和曹参站在一旁侯着,眼神偷偷交流,都能从对方眼中看出一丝茫然和激动。
连续翻了几卷竹简木牍之后,秦牧问道:“看来萧卿对于黄老之学颇有研究啊!”
这世上,不止有儒法墨,还有诸多思想,其中也有黄老学派思想。
黄老之学,即黄帝之学和老子之学的结合,以道家思想为主并且采纳了阴阳、儒、法、墨等学派的观点。
主要分为三大类,修行、经世、致用。
主张休养生息,无为而治。
这边,听到秦牧问话,萧何只能硬着头皮道:“回大王,黄老之学臣只是略有狩猎,并不精通,臣听闻大王学究天人,若论知识渊博,臣远不及大王也。”
秦牧一眼就看穿了萧何的想法,摆手道:“你不必担忧,我大秦虽然推崇法家,但也是海纳百川,并不会排斥其他学说。”
萧何松了口气,恭维道:“大王真乃明君也,什么事情都瞒不过大王慧眼。”
不仅是他,曹参也钻研黄老之学,但他们也清楚,秦国是以法家起家的,所以也担忧他们会因此遭到弃用。
“你对大秦律法有何见解?”
“面面俱到,精密无比。”
萧何没说假话,这些天,他没日没夜的熟读秦律,发现了秦律的两个特点,一是缜密,缜密的就像是机械一般,事无巨细。
其中更是规定了百姓的居住出行,秦律鼓励民众在家种地,除非服徭役,否则不许随意离乡。
若真的想要出远门,那必须有说的过去的理由,还得由当地的里正(村长),亭长(负责治安)的官吏给你开张证明。
这种户籍管理制度叫做“验传”。
“验”相当于你的身份证:记录你叫什么名字,什么性别,相貌体征是什么,家住什么郡、什么县、什么乡、什么亭。
“传”是证明,需要所在乡的亭长亲自来为你写。
上面记录你的姓名,性别,去哪里,做什么。如果你违法,这个替你写传(证明)的亭长也要一起受罚。
如果没有验转,那么,你在秦国将寸步难行。
和现代一样,在秦国,不带身份证和介绍信不能住店开房,店主敢收留这样的人,就会被罚款,甚至丢掉饭碗!
当年商鞅也是因为没有验转差点被店家告官。
除此之外。
在秦国,要买卖的商品,必须标价。(有卖及买,各婴其贾。)
商户收钱,不管钱币好坏,都不能拒收。(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布匹质量不好,长短达不到规定,不允许流通。(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
等秦国人挑好商品付账后,商家还必须提供“契劵”(发票)。
一旦发现商品质量恶劣,消费者就能手持契劵,拿商品退换。
商家若敢不退换,则“重罚之”。
所以在秦国,不用害怕自己买到“某些糕点”,因为商家必须明码标价;
也不用怕买到次品,因为卖次品的商家,早被罚的倾家荡产了。
二是重:重罚重赏。
但总的来说,罚款的律法远多过奖赏的律法。
诸如: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意思是:有贼人在路上杀人伤人,而距离在百步以内的人如果没有施以援手,要处以重罚。
罚两副盔甲,一副盔甲值一千多钱,两副就是两千多钱,绝对没有几个家庭能承受的起。
但你若是抓住贼人,那么,也会获得巨额奖励。
秦律规定,能生擒群盗一人,相当于斩首二级,官府赏十四两黄金,一金三百六十钱,十四金相当于五千多钱。
因此见义勇为在秦朝不是社会道德要求做的事情,而是法律规定。
当然了,并非所有见义不为者都要罚。
秦律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有案例可循,老弱妇孺,伤残病痛皆不受惩处,即便不‘见义勇为’,也不会受责罚。
又诸如,根据《徭律》明文规定,服徭役时,因为雨水延期的不予惩罚。
除此之外。
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
简单来说,就是迟到三天以内算正常,不处罚;
迟到3-5天,口头批评(谇);
迟到6-10日,罚一面盾牌(或制造一面盾牌的钱或物);
迟到10天以上,罚一副甲胄。
官吏不作为拖延者罚两幅甲胄。
来到秦国已经月余,在这里,萧何从书籍中和各种审判案件中见证了秦律的严谨缜密,秦吏们依照秦律维持着这个国家的高效运作。
秦律缜密也残酷。
在秦国生活,如果一不小心,说不定哪天就触犯了秦律,那么便会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许多民众便是因为犯了一点过错而被罚款,又因无力缴纳,所以被被罚为刑徒,用苦役来代替罚款。
还有些人更是倒霉到家,只是因为邻居犯罪,而他没有对此进行举报或者说他根本不知情,从而被认为是包庇罪饭,惨遭牵连,莫名其妙的成为了阶下囚。
也是因此,熟知秦律成为了民众的必修课,可即便如此,中招的民众还是不在少数。
不止对民,秦律对官吏也是如此,其中有大量的律条是针对官吏的各种犯罪制定,也是细致无比,就好似老鼠咬了粮仓口袋这种事情都要追究。
如此详细的法律,束缚庶民自由的同时,也约束和限制贵族以及官吏权力。
同时也打开了阶级流动的大门,秦国用具体的法律来控制和激励民众,打击犯罪,奖励耕战,强化秦国的内部实力,集中力量进行对外战争。
虽然商鞅因其法而死,但其变法依旧在推动着秦国战车滚滚前行。
如今秦牧便打算对这些严苛的条令进行修改,当然了,秦牧一直都认为秦律本身没太大的问题。
正如法家所说,人性本恶,需要用律法约束。
好比前期的汉朝,一开始弃用秦律,是得到了一些夸奖,可是没有严格有效的律令做保障,社会将会陷入更加恐怖的动荡之中,最后完全失去控制。
汉代人口拐卖之猖狂让人不寒而栗,连窦太后的亲生弟弟都曾被拐去当奴仆,更别说那些普通家庭了。
不仅如此,其余的各种犯罪更是数不胜数。
面对逐渐失控的社会秩序,汉朝只能捂住被打肿的脸,默默的将秦律捡了回来,其中的条令随便改改甚至改都不改就直接继续沿用。
后世各朝也是如此,即便有所修改,但秦法订立的框架一直在那里。
百代皆行秦政法可不是句空话。
所以如今秦牧想要修改的是,慢慢取消那些连坐,动不动就罚款的条例,他打算给人们一个适应的时间。
给予民众能够改过自新的机会,只要不是太大的罪过就不用罚款或减轻罚款,避免民众因此而家破人亡。
(PS:求一下数据,你们的支持是我更新的最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