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横空出世(1 / 1)

所有的新军将士,这些天一直是穿自己的破衣服军训。

不管走的再齐,再严整,军人步伐走的再好。

始终是缺乏一股气势。

一声换衣的命令之后,所有将士都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一身旧衣脱了下来。

四周响起百姓的哄笑声。

就算不是脱到全裸,起哄的人也不少。

但接下来,这些人就笑不出来了。

一身身黑色军服穿到了新军将士的身上。

戴上特制的可容纳发髻的高檐帽。

配上闪亮的勋衔标识。

系上铜扣。

系上武装带。

扣上匕首,刺刀,水壶,饭盒。

这些都是铸钢车间生产出来的新产品,闪闪发亮。

加上被服车间出产的马靴。

为了适应岛上炎热的气候,军服都是用的轻便透气的材质。

穿上之后肯定是比打赤膊要热一些,但为了军人气质肯定是值得的。

这一点都受不了,就不要当兵了。

一个人穿这一身,可能会有些怪异。

毕竟是超出了时代的审美观。

这个时代,宽袍大袖,闲适潇洒才是主流。

紧束的军服,闪亮的军靴,不是时代审美的主流。

但当二百多人全部穿戴完毕。

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时。

一股威严肃杀之气弥漫开来。

这一下,完全把四周的百姓给震慑住了。

“乖乖,福州府的官兵也比不过。”

“福州府的官兵?给他们提鞋也不配。”

“郑爷的人,应该也比不过吧?”

“码头上那艘郑家的船,你没看到?差点就打成稀巴烂了。”

“嘿嘿,当然见了,最近开荒种地,上头发的粮都是郑家船上的倭国大米,那米好吃的很哩。”

议论声中,全员换装完毕。

全员领枪完毕。

二百四十余人,两个连,全部换上了军服。

领到了毛瑟1888!

快枪车间,其实还能生产温彻斯顿。

还有李恩菲尔德。

快利步枪等。

甚至还有老式的撞针步枪。

但毛瑟1888是车间能生产的性能最出色,最稳定的步枪,也就没有必要生产别的枪型了。

“全员上刺刀!”

“准备火把!”

今天是成军游行日。

陈子宁也是宣布。

此后每一期新军结束训练期后,都会有领军服和赐枪游行的仪式。

刺刀上好,枪刺如林,寒光耀眼。

接着再领火把,点燃。

天色渐渐昏暗。

二百多支火把的亮光,犹如一团火炬。

“先向港口方向游行,然后回陈族的边缘区。”

陈子宁也是一柄长枪,一支火把。

走在队伍最前。

所有人都有敬畏的眼光,看向这位曾经的陈族族长。

现在的东藩之主,破虏军的最高指挥。

二百多只马靴,重重的踩在地上。

“全体向前,正步走!”

如雷鸣般的轰鸣声响了起来。

一支原本不该在这个时空的军队,横空出世!

虽然只二百四十人,两个连,但走动起来的时候,马靴声似乎踏在了所有人的心上,令不少人感觉畏惧,震惊,甚至感动。

有一些人,莫名的流下了眼泪。

所有人都明白。

虽然这支军队人数不多。

但来上十倍的海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一种强烈的安全感,令不少人咧嘴傻笑起来。

从他们被带到这个荒岛的那天起。

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现在,它终于出现了。

……

天色逐渐昏暗。

不到二十岁的郑彩伪装成了迁移的流民,混到了码头边。

然后与众人一起潜行上船。

到这时,他终于看到了这传说中的怪船。

时隔一个月,郑家终于摸清了怪船的来龙去脉。

原来就是杀了施大宾等人,抢了东藩营寨的那伙人!

郑芝龙对丢失东藩没有什么表示,毕竟就是一块弃地。

食之无味,弃之也不太可惜。

但知道抢掠郑家船只,冒收平安状,杀害郑芝虎和抢走郑森的那伙人和怪船,也是来自东藩时,郑家的战争机器已经开始转动了。

时间一个多月看似很久,其实大海茫茫,信息传递和收集需要时间。

调集人手也要时间。

郑芝龙现在有几十艘大型战船,过百艘中小船只。

人手过万。

但这些人手势力是从大明散步到倭国和吕宋一带的海面,召集全部人手最少还得一两个月。

海上交战,大规模的战事是需要时间的。

在这个时代,南中国海最强的势力是荷兰人,其次就是郑家和西班牙人。

再其次,是刘香和许心素,李国助势力。

曾经的李旦是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

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在其下。

诸多大明的海盗都认李旦为主。

李旦在倭国是等于大名,倭国的幕府都得给李旦面子。

李旦死后,势力分崩离析,现在郑芝龙是最强。

突然冒出来的东藩势力令郑芝龙极为警惕。

在不停的调动人手时,也是派出郑彩这个侄儿,亲自到东藩那边当细作,对那边的具体情形,做一次详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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