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新军将士,这些天一直是穿自己的破衣服军训。
不管走的再齐,再严整,军人步伐走的再好。
始终是缺乏一股气势。
一声换衣的命令之后,所有将士都迫不及待的把自己的一身旧衣脱了下来。
四周响起百姓的哄笑声。
就算不是脱到全裸,起哄的人也不少。
但接下来,这些人就笑不出来了。
一身身黑色军服穿到了新军将士的身上。
戴上特制的可容纳发髻的高檐帽。
配上闪亮的勋衔标识。
系上铜扣。
系上武装带。
扣上匕首,刺刀,水壶,饭盒。
这些都是铸钢车间生产出来的新产品,闪闪发亮。
加上被服车间出产的马靴。
为了适应岛上炎热的气候,军服都是用的轻便透气的材质。
穿上之后肯定是比打赤膊要热一些,但为了军人气质肯定是值得的。
这一点都受不了,就不要当兵了。
一个人穿这一身,可能会有些怪异。
毕竟是超出了时代的审美观。
这个时代,宽袍大袖,闲适潇洒才是主流。
紧束的军服,闪亮的军靴,不是时代审美的主流。
但当二百多人全部穿戴完毕。
手持上了刺刀的步枪时。
一股威严肃杀之气弥漫开来。
这一下,完全把四周的百姓给震慑住了。
“乖乖,福州府的官兵也比不过。”
“福州府的官兵?给他们提鞋也不配。”
“郑爷的人,应该也比不过吧?”
“码头上那艘郑家的船,你没看到?差点就打成稀巴烂了。”
“嘿嘿,当然见了,最近开荒种地,上头发的粮都是郑家船上的倭国大米,那米好吃的很哩。”
议论声中,全员换装完毕。
全员领枪完毕。
二百四十余人,两个连,全部换上了军服。
领到了毛瑟1888!
快枪车间,其实还能生产温彻斯顿。
还有李恩菲尔德。
快利步枪等。
甚至还有老式的撞针步枪。
但毛瑟1888是车间能生产的性能最出色,最稳定的步枪,也就没有必要生产别的枪型了。
“全员上刺刀!”
“准备火把!”
今天是成军游行日。
陈子宁也是宣布。
此后每一期新军结束训练期后,都会有领军服和赐枪游行的仪式。
刺刀上好,枪刺如林,寒光耀眼。
接着再领火把,点燃。
天色渐渐昏暗。
二百多支火把的亮光,犹如一团火炬。
“先向港口方向游行,然后回陈族的边缘区。”
陈子宁也是一柄长枪,一支火把。
走在队伍最前。
所有人都有敬畏的眼光,看向这位曾经的陈族族长。
现在的东藩之主,破虏军的最高指挥。
二百多只马靴,重重的踩在地上。
“全体向前,正步走!”
如雷鸣般的轰鸣声响了起来。
一支原本不该在这个时空的军队,横空出世!
虽然只二百四十人,两个连,但走动起来的时候,马靴声似乎踏在了所有人的心上,令不少人感觉畏惧,震惊,甚至感动。
有一些人,莫名的流下了眼泪。
所有人都明白。
虽然这支军队人数不多。
但来上十倍的海盗也未必是他们的对手。
一种强烈的安全感,令不少人咧嘴傻笑起来。
从他们被带到这个荒岛的那天起。
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现在,它终于出现了。
……
天色逐渐昏暗。
不到二十岁的郑彩伪装成了迁移的流民,混到了码头边。
然后与众人一起潜行上船。
到这时,他终于看到了这传说中的怪船。
时隔一个月,郑家终于摸清了怪船的来龙去脉。
原来就是杀了施大宾等人,抢了东藩营寨的那伙人!
郑芝龙对丢失东藩没有什么表示,毕竟就是一块弃地。
食之无味,弃之也不太可惜。
但知道抢掠郑家船只,冒收平安状,杀害郑芝虎和抢走郑森的那伙人和怪船,也是来自东藩时,郑家的战争机器已经开始转动了。
时间一个多月看似很久,其实大海茫茫,信息传递和收集需要时间。
调集人手也要时间。
郑芝龙现在有几十艘大型战船,过百艘中小船只。
人手过万。
但这些人手势力是从大明散步到倭国和吕宋一带的海面,召集全部人手最少还得一两个月。
海上交战,大规模的战事是需要时间的。
在这个时代,南中国海最强的势力是荷兰人,其次就是郑家和西班牙人。
再其次,是刘香和许心素,李国助势力。
曾经的李旦是当之无愧的海上霸主。
荷兰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在其下。
诸多大明的海盗都认李旦为主。
李旦在倭国是等于大名,倭国的幕府都得给李旦面子。
李旦死后,势力分崩离析,现在郑芝龙是最强。
突然冒出来的东藩势力令郑芝龙极为警惕。
在不停的调动人手时,也是派出郑彩这个侄儿,亲自到东藩那边当细作,对那边的具体情形,做一次详细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