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纳斯:共工这脾气,真是火爆啊!不过,人们为了纪念他,还特意修建了共工台,可见他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哎,要是我有这么高的威望,那该多好啊!
普罗米修斯:共工的两个臣子,相柳和浮游,可真是奇特啊!一个九个脑袋,一个死后还能变熊吓人。这想象力,简直比我盗取火种还要丰富!
阿波罗:共工的儿子变成厉鬼,还怕红豆?这设定,也太有趣了吧!要是我有个儿子,可得好好教育他,不能让他像这位一样捣乱人间。
雅典娜:看来共工在人们心中的地位确实很高啊,连射箭的人都不敢朝着北方射。不过,要是我,我可不怕他,毕竟我是智慧和勇气的化身嘛!
赫尔墨斯:共工这故事,真是让人捧腹大笑!撞坏山、臣子变熊、儿子怕红豆,这一连串的趣事,简直比我那些恶作剧还要精彩!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得小心点儿,别哪天惹到这位大神,给我来个“山崩地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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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工还有一个儿子叫修,性情恬淡,酷爱漫游名山大川,他死后,人们就奉祭他为祖神。
祖神,就是旅游之神。
人们一般都会在出门的时候,拜祭他,希冀获得神灵的保佑,一路平安。
夸父逐日远古时,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中,有一座大山叫成都载天,山中住着一位顶天立地的巨人叫夸父。
炎帝神农氏生后土,后土生信,信生夸父。
夸父不愧是炎帝的后代,不仅身材魁伟,眉目英武,而且有胆有识,因此受到部落里所有人的尊敬和爱戴。
他身披虎皮袍,足蹬马皮靴,两只大耳朵上各挂着一条黄蛇,两手也各握着一条黄蛇。
这蛇使他更显威武,而且他曾用蛇毒治好了部落里许多人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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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墨斯:哎呀,共工的儿子修真是个逍遥自在的家伙,游历名山大川,真是让人羡慕。不像我,整天忙着给宙斯跑腿,连逛个街都没时间。看来我也得抽空去拜拜这位祖神,保佑我出行平安,顺便也能偷得浮生半日闲。
阿波罗:夸父?这名字听起来就挺酷的。听说他还是炎帝的后代,身材魁梧,胆识过人,连蛇都能驾驭。不过,要说威武,我觉得我那金光闪闪的太阳车也不赖啊!哪天得空,我得去会会这位夸父兄,看看谁更威风!
雅典娜:共工的儿子被奉为祖神,真是有意思。人们出门前都要拜祭他,以求一路平安。看来我也得拜拜他,保佑我每次出征都能凯旋而归。不过,我更相信自己的智慧和实力,哈哈!
普罗米修斯:夸父逐日?真是个有趣的故事。不过,逐日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过于执着了?像我当年盗取火种,虽然也是为了人类,但也没像他这么拼命啊。话说回来,他身披虎皮袍,足蹬马皮靴,确实挺酷的,我也得搞一套来穿穿。
丘比特:共工的儿子修成了祖神,真是厉害!不过,要说旅游之神,我觉得我也可以啊!你看我整天飞来飞去的,射箭也是一把好手,保佑人们爱情甜蜜,旅途平安,岂不是更完美?哎呀,看来我得去找宙斯谈谈,给我封个旅游之神当当。
维纳斯:夸父这位巨人真是英武不凡,连蛇都能为他所用,治愈部落的疾病。不过,要说到治病救人,我觉得我的美貌也能治愈人心呢!你看那些为了看我一眼而争斗的勇士们,哪个不是因为我而热血沸腾?所以嘛,我觉得我也算是个治愈系女神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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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看着很吓人,但是夸父的性情却并不暴躁,反而很天真,富于幻想。
夸父自幼求仙访道,得异人传授,学会一种善走之法,走起路来,逐电追风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
因为他跑起来健步如飞,两足生风,因此人们称他为夸父。
夸父部族以农业生产为主,他们已经认识到了阳光决定了季节,决定了农业以及其他的生产活动,那么,在太阳落下的禺谷里,阳光是最充足的,对于因资源不足而面临困境的夸父族人,迁移到那里去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而且夸父可能从靠近黄海、渤海的部族那里知道:东面,就是大海,太阳从海中升起。
至于西面,尽头是禺谷一一太阳落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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宙斯:哎呀,这夸父真是个天真烂漫的家伙,居然去学什么善走之法,逐电追风?哈哈,要是我有他这速度,早就跑到奥林匹斯山巅去欣赏风景了!不过话说回来,他跑得这么快,难道不怕跑过头,直接跑到冥界去报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