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七星门热闹非凡,大殿之外搭好了一座擂台,在大殿门外有一席位,公孙无恒于椅上,薛之通站在其身侧。
天空万里无云,擂台之下人头攒动,众人交头接耳讨论不休,擂台两侧分别布置的宾客席,四圣门和天雷城各有其位。
这次比武为了公平,抽签决定对手,擂台后侧有一长桌子,桌上有八枚木牌,木牌上可有一到四,四个数字,每个数字的木牌有两枚。
所有参与者上台后,在薛之通的监督之下抽取了各自的木牌。抽取后肖歌的对手是聚鬼门的程方超,众人都在笑这肖歌运气不好,一上来就遇到了这么一个强劲的对手,公孙玉凌坐在四圣门的宾客席上观看,表情从容,并不担心肖歌。
程方超在聚鬼门众弟子中千里枯峰掌法尽得朱破败真传,除了内力上比不过朱破败,掌法的娴熟度上可以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千里枯峰掌法阴邪狠毒,招式诡异从不按常理出牌。肖歌拿起数字三的木牌看了一眼程方超,就自顾自的走到了公孙玉凌身边,两个在说起了悄悄话,二人聊的入神,完全忽视了前两场比赛,直到薛之通呼喊肖歌的名字。
他们没认真看,米德福可看的清楚,第一场李礼就出场了,他可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击杀了对手,没错是击杀,虽说比赛是点到为止,可是他却皆是杀招。
第二场并不精彩,胜出的是一个紫衣少年,此人长发披肩,手中的剑就像是铁匠铺里随意买的,他是几经周折才胜过对手,不过人却生的俊朗,其飒爽英姿颇有魏晋之风。迷倒了不少在场下观看的青春少女。
肖歌到了台上神情轻蔑冷淡,程方超见他这般态度,心中生起无名怒火。“臭小子,赢了区区郑少迟你就自以为了不得了,信不信我会让你在这台上血溅三尺。”
“聚鬼门的弟子都是这么沉不住气?”肖歌挑衅道。
程方超双拳都握出汗了,他大喝一声,“着死!”便挥动双掌冲了出去。千里枯峰掌法果然名不虚传,掌风刁钻诡异,米福德自叹单论掌法,自己的捕风十八打远不及此。捕风十八打在于御守,千里枯峰掌更适合于杀人。
掌法乃贴身的打法,二人越近对手越危险,程方超架势虽好,可是几个来回都被肖歌拉开了距离。米福德心想,如此阴险的掌法,肖歌要取胜最好的办法就是使出他的息影步诀一招制敌。
可是他却没有,他知道如果第一场都被人逼用出息影步诀来取巧得胜,之后的比试会陷入窘迫的境地,这一招效果虽明显,弊端也很明显,若被人寻思出破解之法就不会再有机会了。非迫不得已,他是不会轻易使用。
人要证明自己真正的实力,必须展示真才实学,如果说程方超的千里枯峰掌如鬼魅缠身,那肖歌的剑是能掀起惊涛的风暴,他的剑招中有攻无守,面对凌冽的攻势依然无畏向前,米福德在肖歌的身上看到刘彦滇的身影,虽不如刘彦滇那般鬼神降临,却如一只撕裂鬼魅的野兽。武道精髓不在于招式,而是灵魂,凌空剑法肖歌虽然不会,可是他如今的剑法已经没有点苍剑法的影子。
肖歌的笑意在程方超这里可不代表友善,当他的笑脸和自己近在咫尺那一刻,心隐剑已经驾到了程方超的脖子上。“我不像你,不会让你血溅三尺。”
所有人都看的目瞪口呆,天下竟然有这样的玩命的剑法,天下居然有这样玩命的人。
程方超无奈只能灰头土脸的离开擂台,至于第四场,也是精彩绝伦,胜者是一个强壮的彪形大汉,一身横练武功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其实他的对手也不弱,那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飞廉刀客章邵峰,却竟攻不破他的钢身铁骨。
“这大块头实力还真是了得,习武者练功,精气神各有所长,他这是将精也就是身体,练到了极致才能有这般威力。”说话的是郭夕月,她竟一眼就看出了此人功夫的深浅。
肖歌和公孙玉凌看了这一场比试,相视苦笑,心中都盼望下一场遇到的对手是第二场的紫衣剑客,这样兴许能轻松获胜。
谁料得,接下来的比试是由原先第一个出场的李礼来选择对手,而未选择的另外两人就自然成为对手,这方法是公孙无恒临时起意想出来的,他知道就算肖歌遇上了大汉,依旧有机会能靠息影步诀的速度和心隐剑之锋利攻其大汉的薄弱之处。
而李礼不一样,他是有备而来,早就听说肖歌有来去无踪的步伐,朱破败可是下了血本,将他的黑金铁甲交给了李礼,这铁甲坚不可摧,即使是出自魔剑山庄的神兵利器也难以刺穿。而且铁甲之间的缝隙也有金丝相连接,唯一有空隙的地方,也就只有头盔下的那双眼睛了。
而且李礼既然是搅局的,他如果选择对手,一定会选择肖歌,李礼面对这肖歌说道:“恭喜你,接下来就由我来做你的对手吧!”
黑金铁甲米福德也很了解,心隐剑虽非凡品,却达不到神兵利器的地步,若是面对公孙无恒那样的剑气高手,剑气一样可以透过铠甲穿入血肉之躯。如今这一战,连公孙玉凌也紧张起来,她心中思量,“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赢过这个无赖?”
李礼上了台见肖歌不出手,上来就出杀招,心中寻思着,“这小儿定是见了我这铠甲毫无破绽,便手足无措了,我理应趁势拿下,杀了这小儿。”他心中窃喜,煞骨穿命剑法果然厉害,饶是肖歌灵敏却也连中几招,左肩、右胸后背皆已经挂彩,鲜血从伤口流出,在身上开出一朵朵腥红的血花。李礼惊叹,我剑网如此周密他却也只是划伤,确实身法灵敏,不知他什么时候才会使出那传说中的轻功步法。
他想见识必须将肖歌逼上绝境,煞骨穿命剑有四招一气呵成的招数,不仅威力惊人更是变化多端,在短短的四招中含有三十六种变化,这四招名唤入骨、穿心、引血、绝灭。李礼手中长剑挥舞,肖歌身法再好都无法再逃,饶是向后退去,也已退至擂台边缘,李礼对肖歌是下杀手的,如今唯一的机会就是跳下擂台,进入人群之中,这样虽然输了,却能保命。公孙玉凌心急如焚,恨不得自己提剑冲出去,郭夕月将公孙玉凌按住,向她使眼色,不许她轻举妄动。
就在剑临咽喉的一瞬间,肖歌忽然从李礼视野中消失了,出现在他的身后,一阵狂风吹的李礼整个人向后仰起,手中的剑差点脱手,他转过身看向肖歌心中念叨,“这步法果然快的惊人,若无这铠甲护身,我早已败在他手,刚才那阵强风似乎是他真气所生,如此强的真气气流对于内力不够的年轻人,是用不了几次的。”他说的没错,肖歌即使在陈岚的教导之下,也只是比之前节省了内力的消耗,以前若是一天来个三四次,真气就会消耗的差不多,现在也就翻了一倍而已。当然这也是理论上的,如今肖歌已经伤痕累累,真气早已有所消耗,息影步诀已经用不了几次了,更糟糕的是他站都没站稳,居然半跪下来,手握着插在地上剑才没倒下。
心急的不止是公孙玉凌,连米福德也愁,但他还是耐着性子分析二人之优劣,灵光一闪大声叫喊道:“贤弟,盔甲虽是整体,但是头盔是单独的。”他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没有连着头盔的铠甲。
肖歌一听,精神一下恢复不少,愣是自己站了起来,心中亦有了盘算,他也顾不上李礼的一身铠甲,挥剑反攻,剑法霸道之劲绝不亚于煞骨穿命剑法,心隐剑虽然没在黑金铁甲上划破口子,但也依旧把李礼逼的连退数步。就在李礼猜想他这只不过是强弩之末,就算自己剑法有破绽,却也无法攻破。
肖歌再一次从李礼正面消失,李礼心想,“这小儿又来这招,如今毫无意义。”可谁能想到这一次和上一次大有不同,上一次是躲,这一次是攻。
肖歌的心隐如光影穿梭,挥出的这一剑不仅威力惊人,更让人望而生畏,剑气纵横犹如鬼神降临。在场的所有人都发出惊叹,就连公孙无恒都站了起来。全场只有公孙玉凌神情没有发生变化,仿佛这事情发生的理所当然,郭夕月睁大瞳孔看着眼前的这一幕,“这一招不是灭魔剑法的最后一式,灭魔破心吗?没想到帮主为了帮肖歌赢连这一招都教给他了。”公孙玉凌知道这样做会惹得部分四圣会教众的不满,所以只教了肖歌一招,本来是想让他最后一战才使用的,如今第二场就迫于无奈使出了。
要说这一剑真是可怕,李礼不仅头盔被击飞,咽喉也鲜血四溅,头盔虽然和铠甲分离,为了防止针对颈部,头盔之下的金丝长度也可以塞进盔甲之中,可是即便如此却依旧挡不住这一剑。
肖歌挥完这一剑就真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了,双膝跪地,双手撑在地上气喘吁吁的说道:“这就是你期待的生死之战么?”
这一战连公孙无恒都有些佩服肖歌,“没想到这小子天赋如此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