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拉克丝停顿了片刻,旋即有些无奈的叹息一声。
“这就是搜魔人兵团,这就是德玛西亚。”
…………
当天晚上,洛根在冕卫庄园里面享用了晚餐。
拉克丝一家从密银城搬到德玛西亚雄都的时候,带走了绝大部分的仆人。
但是在密银城的冕卫庄园里面,还留下了一名厨艺精湛的厨师。
所以洛根今天晚上才有机会品尝到真正意义上的贵族晚宴。
在饱餐一顿的同时,他还能享用冕卫庄园贮藏多年的陈年佳酿。
一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来,洛根才躺在客房的床板上,开始清点自己这一天的收获。
“超强的自愈能力,外加一对锋利的骨爪,这就是金刚狼的超能力。”
“多半是因为我当时在双线程操作,一边看《金刚狼》,一边玩英雄联盟,这才带着骨爪穿越到了符文之地。”
“所以,凡是要专心,绝对不能一心二用。”
“有系统在,我还可以吸收金属,强化骨骼。”
“而金刚狼就做不到这一点,算是衍生能力的一种吧。”
“我还能感受到附近的符文钢,不过只能感应到纯度极高的符文钢,一般的符文钢根本不会对自己产生牵引力。”
“还杀了三个搜魔人,遇到了拉克丝。”
“在德玛西亚,一定要抱紧拉克丝的大腿。”
“还在路摊上白捡了一副完整的羊灵面具,算是撞大运了。”
“现在,我需要高纯度的符文钢,还要尽快找到维克多。”
“还有两百多枚金币,应该够用。”
不过,如果斯特里克找到了有关维克多的行踪线索的话,自己还得支付50金币的尾款。
想到这里,洛根腾的一下从床上站了起来。
四顾茫然之后,他又重重的把身体砸了下去。
闭上眼睛,很快进入温柔的梦乡当中。
第二天一早,
洛根和拉克丝以及卡欣娜一起吃过早饭之后,又一道离开了冕卫庄园。
不过,他们的目的地并不相同。
洛根要去白湖酒馆找“白猎人”斯特里克,询问委托的进展。
接下来这一周时间,他每天都得去白湖酒馆一趟。
没办法,符文之地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是太落后了。
至于德玛西亚,恐怕还处于农业社会阶段,甚至没有开始第一次工业革命。
至于拉克丝和卡欣娜,她们的目的地则是冕卫旅馆。
昨天袭击她们的菲尔、卢卡斯和捷德拉夫住在那里。
下山之后,洛根沿着湖畔一直走,没多久就抵达了白湖酒馆。
现实虽然是商务,但是酒馆内的人依旧不少。
从酒客们东倒西歪的姿态来看,他们中的不少人都经历了一场宿醉。
汲取了昨天的经验教训之后,洛根今天没有穿他缴获的那件搜魔人大衣。
他换上了一套灰色的棉布衣服,用料也没有多精致,也就是普通的水平。
他步伐轻快,走起路来简单干练,脚底生风。
洛根本来还打算戴一副面具的,但是考虑到自己辨识度很高的金色长发,还是选择放弃了这个想法。
如果他戴了面具的话,随便一个细心的人都能够轻松发现:
今天这个穿着棉布衣服的家伙和昨天的那个搜魔人是同一个人。
洛根还是不想表现得太过高调,还是尽量不被人注意到的好。
如果戴面具的话,可能会适得其反,暴露身份。
这次,他抬脚走进白湖酒馆,里面依旧吵闹。
斯特里克还是坐在角落里,穿着一身白衣服。
他的手指在水晶杯的边缘摩挲,杯子里面的白啤还剩下一大半。
洛根低头观察脚下的道路,一连避开好几具横七竖八的“尸体”,费了一番功夫才艰难来到斯特里克的面前。
“怎么样,有消息吗?”
洛根旁若无人的问道。
斯特里克灰色的眼瞳注视着洛根,缓缓的摇了摇头。
“还没有。”
他不紧不慢的说道:
“再给我两天时间,我昨天才把任务发派下去。”
“你最好抓紧时间,我在密银城待不了几天。”
洛根撇了撇嘴,脑子忽然灵光一闪,对斯特里克问道:
“对了,你知道哪里有符文钢吗?纯度极高的那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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