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哈哈哈哈!
此话一出。
现场顿时爆发出一阵笑声。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这样普法的。
网友们也是玩嗨了!
:林亦律师可要负责哦,单身太久了,的确想咬个女人试一试。
:我们受过专业训练,绝对不会笑的,除非忍不住!哈哈哈哈哈哈!
:请问对狗有要求吗?泰迪等小型犬和阿拉斯加等大型犬有区别吗?
:她们家小狗抱我大腿,还舔我大腿,请问我能不能抱住她的大长腿,然后咬一口?
:我感觉你们不正经。
……
舞台上。
林亦风度翩翩,他继续问道:“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比较有意思了,一会我会让现场的观众们作答。”
“有个女的,被一个叫做张三的人跟踪了,张三要对她做一些非法的事情。”
“这个女的发现打不过,叫也没有人听得见,于是她假装同意,对这个男的说,大哥,这地方不够平坦,我们选一处平坦的地方。”
“男人一听挺开心,女的就把男的带到一处平坦的冰面。”
“人在脱衣服的时候,眼睛呢就被衣服蒙住了,女的顺势一推,把男的推进了粪坑。”
“男的拼命往外爬,女的剁了男的手一脚,男的掉进去了。”
“男的继续往外爬,又被女的剁了一脚,又掉进去了。”
“男的第三次往外爬,又被剁了一脚,这一次彻底掉进去了,大家觉得,这个女的属于什么?”
说完案例后。
林亦给现场观众一定思考的时间。
随后说道,“听说现场有一位法律系的学生,麻烦起来回答我一下。”
几秒过后。
那个学生站了起来。
有趣的是。
这个人正是前几天在网上抨击林亦的学生,那个高考落榜三年,律师证考了好几年的学生。
他站了起来,脱口而出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事后防卫,又称“迟误防卫”。是指对已经结束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防卫行为。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事后防卫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你说的这些逻辑,我可以判断,这就是一起事后防卫的案件,女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这个学生侃侃而谈。
说的特别有道理。
在场有很多人不懂法律。
但是听到这个学生这么精准的背出了法律条文,皆是认为学生的判断是正确的。
网友们也因此吵了起来。
一开始。
他们坚定不移的相信,案例中的女人一点错都没有,可是当听完这个学生的法律条文后,一时刻竟是觉得女人的确有点像事后防卫。
可这女人根本没有做错啊!
于是。
在这种争吵之中。
他们再度将目光放在了林亦身上。
只见林亦听完学生的回答后,却是轻轻摇了摇头,说道:“的确,这个很容易陷入误区,有很多人会觉得,第一脚下去,那是正当防卫,而第二脚第三脚,就是事后防卫了。”
“但是各位同学,各位观众,你们仔细想一想,你把自己代入一下,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
“你们会踩一脚,然后放歹徒上来吗?”
“开玩笑!”
“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呼一下!”
“大家觉得合不合适?”
“合适!合适的不得了!!!”
“所以,我们在处理很多法律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代入想一下,绝对不能死记硬背,完全按照法律条框去处理问题。”
哗!
此言一出。
现场又是掌声一片。
:辩方律师,请注意你的措辞!
:懂法律的男人真是太帅了吧!
:秀啊!
:换做我,我也得给他一砖头!
:作为一个法学生,我学习法律十多年了,可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法律竟然这么有意思。
:妈的,我也要学法律,做一个牛逼轰轰的法外狂徒!
……
之后。
林亦又讲了一些正当防卫的知识点,上半集正式结束,二十分钟后开始录制下半集。
刚一走下后台。
总导演便是连忙走了过来,说道:“林亦老师,讲的真好。”
“过奖了。”
林亦谦虚的回复。
请来的两位律师也是走了过来,说道:“林亦先生,真没想到,您对法律如此了解,我觉得下半场我们也没必要呆着了,您完全能处理好任何问题。”
“别!”
林亦摇了摇头,“你们收到了酬劳,却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工作,反而中途离开,这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合同。”
“哈哈哈哈!”
两个律师笑出声来,他们怎么会不知道,林亦正在和他们开玩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