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推理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主编还是放弃了自己思考,开始往下看。
果然,华生代表读者问出了这个问题。
(“你是怎么看出来我是个军医的?并且我还受过伤?”
华生提高声音“一定是我朋友告诉你的,虽然他不承认。”
“我说过了,这种事情,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福尔摩斯语气平静,仿佛这并不困难。
“你的脸晒得比较黑,但手腕却没有晒黑,你的发型和举止是军人风格,无论动作还是姿势都充满了战士的干练,而你进门时和你朋友的对话说明你曾经和他一样是在医学院学习过,所以很明显是军医。
你走路时跛的厉害,却宁愿站着也不愿坐下,所以至少有部分障碍是心因性的,如今哪里有战场能让军医曝晒和受伤?哦,是大洋战场。)
华生自然是震惊极了。
跟华生一样震惊的还有我们的主编。
似乎从这个角度解释起来,倒也合理。
接下来自然是第一个案子找上门了。
福尔摩斯开始了他的破案秀。
案发现场所有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无论是什么样的细节,在别人眼里无关紧要的,在他看来,总能发现一些新的东西。
他可以从第一位死者的衣袖以及靴子乃至裤子和膝盖部分还有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临死前的表情,包括衬衣袖口等等推断出无数的信息!
这是一个极度理性的人,思维极度缜密!
主编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发现了福尔摩斯和其他侦探不同。
其他侦探更注重逻辑推导,而福尔摩斯则不是。
他更擅长从过程推出结论,这在侦探小说里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在主编看完整个章节后,他仿佛能看到福尔摩斯的形象。
这是男人带着圆顶礼帽,手中拿着烟斗,高耸的鹰钩鼻,眼中是洞察人心的理性,仿佛能看透一切。
基本演绎法!
故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福尔摩斯利用他的基本演绎反寻找杀人案的凶手,第二部分则讲述杀人犯的动机,以及杀人犯的悲惨遭遇。
故事看完了,主编也呆住了!
这是,黄博的责编冲了进来,满脸通红。
“主编,我有预感。”
主编打断了他的话,“我也有预感。”
“这本书要火了。”两人异口同声。
过了一会,主编决定去把编辑们招过来开个会。
这些读书无数的编辑们此时都很激动。
“太特么好看了。”
“整个书并没有提供太多的解密乐趣,作者只是让我们见证了福尔摩斯的出场秀,然而我却爱上了这个男人。”
“很聪明的想法,提高主角的个人魅力,这不就是当前最流行的小说套路嘛?”
“福尔摩斯,我愿称之为逼王!”
“对对,他总是提出一个看法之后看着其他侦探,然后用一种不敢相信的语气问,这很难吗?”
“哈哈,是啊,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作者在嘲讽读者。但我喜欢。”
“相信读者们也会喜欢的。”
主编伸手示意他们安静,在会议室来回走了几步,说:“既然这样,我们的宣传语做出调整,要说明和畅销作家徐一打擂台的新秀黄博身份,顺便还可以提一句两人的的打赌。”
听到这里,卡忒有些懵,两人打赌的事情本来只有他知道,但这么一搞,岂不是读者们都知道了,而且黄博肯定也会怪自己。
“要不,打赌的事情还是别提了。”卡忒还是发表了建议。
“不行,一定要提,只是赌注可以不说嘛,到时候他们自己愿意说就自己说,我们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的吸引热度和流量。”主编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卡忒的建议。
其他编辑心里清楚为什么主编要这么做。
因为黄博的这本大侦探福尔摩斯是具备大火的可能性的。
主角装逼不?当然装。
但现在的读者就喜欢这套啊。
那种谦逊有礼的主角早就不受欢迎了现在。
这也是侦探小说现在不收欢迎的原因之一。
黄博将侦探小说的解谜元素和现代的装逼元素结合在一起,这决定了这本书的成绩不可能太差。
当然,考虑到现代社会节奏太快。
其实福尔摩斯的这种装逼只有老书虫才会喜欢,更多的读者是喜欢那种无脑装的。
福尔摩斯这本小说中,但是一句“我是侦探的顾问。”这一句话就能让老书虫兴奋。
但是有些萌新读者可能会觉得,“?”他说了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