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总,我们是要去干什么大事吗?”
他的秘书萧千雪神秘的问道。
两人本来在办公室,一个递文件,一个签字。
这时候,突然一个电话到来,悦耳的歌声划破了办公室刷刷的签名声。
萧千雪当然不知道是谁来的电话。
她只见沈总接起电话聊了几句,眼睛睁很大,流露出一丝懊悔,紧接着就放下手头的工作,喊她跟上,出门办事。
这么多天下来,萧千雪自认对沈凌云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这位沈总家世什么的都不用说了,单说他这个人,更能吸引萧千雪。
他工作时细致认真,对于手下也如此要求,可以有失误,但不能没有长进,这点就与那些寻常认为只要温和待人就能收获下属忠心的老板不同。闲暇时候一反常态,待人温和,也不多深究你的言行错误。他大概是觉得,日常生活,各有各的风格,求同存异。
想必能让眼前之人焦急的放下手头的工作,离开呆了半天的办公室,一定是更重要的工作了吧!
她是这么认为的,直到车子停在了一个画展门口。
画展门口站着一位长发飘飘的女子,微风轻轻扬起她的秀发,带来一阵清香。
这人是她的原上司,沈飞燕。
两位大佬都同时出动,看来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啊!
萧千雪在内心深处如此对自己说道。
然后向沈董事长提出问候。
沈飞燕轻轻点头,也不多说什么,拉起弟弟的手就往里走。
仅仅只带了几个保镖跟在身后。
“老妈生日你都忘了!我不提醒你的话,后天就空手回去?”
这话沈凌云没法接,他确实是忘了,只好承认错误。
今天来这个画展,不为别的,就是来买生日礼物的。
沈母爱画,偏爱油画,但不爱名画。
她喜欢发掘小有名气的画家,不爱成名已久的大咖,像是沈凌云上次买的莫奈的《日出·印象》就入不了她的法眼。
她觉得虽然具有深意,但是和现代生活里的太远,不够贴近生活。
姐弟二人此次前来画展就是为了找到一位沈母钟爱的画家,
据说还是沈父好友的女儿,可谓是爱屋及乌,喜上加喜了。
那位画家就在此开画展,她有个奇怪的规矩,凡是买画者,必须本人亲自前来,当面与她交流一番,之后才会考虑卖画的事情。
所以沈飞燕就带着弟弟前来拜访,希望能够买到合适的礼物。
但是好像不凑巧,扑了个空。
“诶,你说叶小姐刚走?”
沈飞燕有些懊恼,面露不甘。
来之前,手下已经打听过了,叶小姐就在此地。
结果他们到了,人家却走了。
可谓是造化弄人啊。
沈飞燕事务繁忙,自己先走了。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这么回去确实有点扫兴,沈凌云打电话通知萧千雪一起进来,准备两人一起逛画展,顺便也看看这个二五仔现在是什么情况,是不是准备跳反了。
……
刚出公司门的萧青云被林清秋给抓住,
让他陪自己去逛画展,说是有个很喜欢的画家,
在那里开展,自己要去捧场。
捧场这个词,萧青云听着有些扎耳,本不想去,他对艺术一窍不通。经不住林清秋央求,还是跟她一同前往。
两人刚刚抵达画展,只见一辆豪车绝尘而去,两辆车又是相向而行,擦身而过。
萧青云至今也没有见到过沈飞燕。
不知道自己失去了本属于自己的一桩姻缘,也失去了扳倒沈家的一大助力。但他现在只想拿下林清秋,入住林家。
至于沈家,他早就怀恨在心,以后再慢慢收拾!
逛了许久,林清秋想去趟卫生间,就让自己的男友独自逛逛,
到时候电话联系,两人在门口汇合后一同离开。
……
这边,沈凌云也在这个画展,身后跟着萧千雪,慢慢悠悠的在走廊打转,不停的欣赏着墙上的仿制品。
知道此次前来,只是单纯的买件生日礼物,萧千雪不由大跌眼镜,沈总的人设在她心中崩了!说好的工作强人呢,怎么变成顾家的好男人了。
不过,她不讨厌顾家的男人,甚至更喜欢,结合自己的身世,但凡碰上一个顾家的人,自己也不至于从小被遗弃……
回忆的沙漏又翻转了,记忆的沙子此刻又随着狭长的出口,不停的倾泻下来,一点一点的叩击她的心房。
眼眶不由自主的红了,她连忙低下头,翻开手上提着的包,准备找一下纸巾。
“我想你可能需要一个人静静。”
沈凌云关心的说道,随后递过一包纸巾,
“十五分钟后门口见,我想一个人逛逛。”
她接过眼前的纸巾,一种没有感受过的温暖包围她的全身,仿佛置身于怡人的阳光下。
眼泪最终还是不争气地低落了,她知道对方是在关心自己,
道了一声谢谢就往洗手间跑去。
望着远去的身影,沈凌云叹了一口气,估计是想家了吧。
对方现在什么也没做,自己也下不去手对付一个弱女子,
对于自己这个秘书,他什么都很满意
——如果她不是萧青云妹妹的话。
工作能力强、自理独立、一身挫折无数,却又能熬过来,
可以说更像是女性职场文的主角了。
他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自己也不能作为评判的依据,只能说作为参考,只有既定的事实才是关键。
未来犹未可知,自己本就是行逆天改命之事,又岂能被所谓剧情的框架给束缚?
那就在她在背叛之前,榨干所有的剩余价值,拼命工作吧!
给予他认为最基本的关心后,沈凌云继续逛展。
在一幅画面前,他停住了脚步。
一幅肖像画,画中央是一位身着一条华丽的裙子的小孩,裙子上挂满了铃铛和神秘的装饰品,皮肤煞白,表情呆滞。
画的下方写着名字与作者
——《腓力·普罗斯佩罗王子》委拉斯凯兹著。
画展的这一个角落人迹罕至,大家都没有在这里停留。
但他被这幅画给吸引了,看的着迷。
这时一位女子缓缓向他走来,直至在身旁停下。
“先生的品味很独特嘛,大家都不在这里看画,就只有你一人。”
很有辨析度的声音,清脆夹杂着雪一般的冰冷。
沈凌云目光只是看着墙上的画,没有丝毫挪动视线的打算。
“曾经在奥地利看过真迹,那时觉得平平无奇。
现在再看到仿品,却又愈加觉得欣赏。”
联想到自己的处境,沈凌云感慨道。
“愿闻其详。”
注意力从画上移开,沈凌云终于打算看看边上之人了。
第一眼,乌黑的秀发垂落肩头,调皮的耳朵还是从细密的长发中探出头来,露出一点雪白。
第二眼,白皙的脸蛋,搭配上精致的鼻子。
美!
他的心脏不争气的一滞,用短时间的罢工来告诉自己的大脑,
对于这个女人的美貌,它认可了!
叶倾城见身边的男子没了动静,好奇的扭过头去。
她有东西落在这里了,去而复返,准备拿上失物就回家的。
——她刚从国外回来,顺便开了这个画展,其中一部分是她自己的作品,另外一部分就是名家的仿品。
本来拿上东西就要回去陪陪父母,但是角落里这个孤零零的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
不同于众人围在达芬奇的作品面前,眼前这个人好像在看
——委拉斯凯兹,对!这个角落里放的是这位大师的仿品。
不知是因为他帅气的侧脸,还是独特的气质,亦或是与众不同的品味,叶倾城确确实实来了兴趣,才有了上面这段故事的发生。
侧过脸,两人刚好四目相对。
好俊俏的男人!
好漂亮的女人!
只是短短的一个对视,两人心中分别有了这样的想法。
一时间彼此就多看了一会儿。
率先挪开视线的是叶倾城,她还没有这么大胆的看过一个男人。
四目相对,她看的脸上潮红,羞涩的转过头去,只觉心里多了些什么。
毕竟历练过的男人,沈凌云倒也没有害羞,目不斜视的看着对方,开口道:
“身世显赫,未来皇家的继承人,血管中流着‘蓝色’的血液,却不知道自己活不过四岁。
死了可就什么都没了,一切都是他人的嫁衣。”
讲的是历史,但似乎又话里有话,叶倾城大致明白了。
她心中暗道此人艺术修养极高,交个朋友确实不错。
两人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各自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你就是那位叶小姐?
沈凌云当即说出自己此番的目的,对方也欣然答应。
你就是老爹常说的沈凌云?
她这话藏在心里,没有说出来,也不准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