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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买大哥大(求鲜花、求评价、求V收)(1 / 1)

“两万五千块。”

两个女孩中长得还算漂亮的女生白了一眼男人,开口道。

男人:“……”

擦嘞!

我还以为撑破天几千块钱,没想到居然有两万五千块?!

失算了!

男人的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

“那啥,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喂喂,别走啊!不是要替她还钱的么?”

两个女孩中的另一个女生轻蔑的瞥了他一眼,一副瞧不起人的表情。

男人很是尴尬,但又不好说什么,毕竟花两万五千块来个英雄救美,他可还没有闲到这种地步。

他灰溜溜地跑开了。

穷鬼!

见替她打抱不平的男人被吓跑了,李美玉冷哼一声,下一秒,眼泪跟不要钱似的,不停地往下掉。

不一会儿便哭的带雨梨花,她咻地站起身,指着众人道:

“钱是你们主动给我的,现在又说是我欠你们的,好,这个账我认了!”

“欠你们的钱,我就算是去卖,都会想法子还给你们!”

“你们没必要合起伙来这么欺负人!”

说罢,她哀怨地看了他们一眼,转身离去,留下几人面面相觑。

好家伙,这演技真是直接炸裂了!

若是被不知情的人看到,还以为他们在逼良为娼呢!

李美雪见李美玉走了,就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袋放到两个女孩面前,满脸歉意道:

“不好意思啊!我堂姐欠你们的钱,我替她还了。”

“这袋子里有三万块钱,两万五是本金,剩余的五千是利息。”

两个女孩打开牛皮纸袋,瞳孔放大,赶忙起身,对着李美雪深深鞠了一躬,随后也离开了旋转餐厅。

这一突如其来的骚操作看的韩彬有些发懵。

他有些看不懂李美雪了。

故意当众羞辱李美玉有何意义?

“大外甥,你是不是在疑惑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李美雪似是看出了韩彬的困惑。

“……嗯,是有点儿不明白,不过这些严格来说跟我无关,不是吗?”

李美雪摇晃着红酒杯,自顾自地抿了一口红酒,道:

“知道我为什么会在国外待了整整九年才回国吗?”

韩彬:呃……我怎么知道?

“在这个社会上,对长得漂亮的人似乎都比较偏爱,堂姐自然也不例外。”

“她打小就是个美人坯子,人美嘴甜,特别讨喜,只要她做错了事,都会赖在我的头上,就比如你后脑勺上的那块疤……”

韩彬不自觉地用手摸了摸,后脑勺那块地方的确有块不小的疤。

“这疤是怎么来的?我都忘记了呢!”

韩彬笑道。

“是堂姐用石头扔的。”

李美雪抿了一口红酒,继续道:

“当时表姐带着你来我家玩,你抢了堂姐的玩具,她一气之下,就从弄堂里捡了块石头扔在了你的后脑勺上。”

“事后,她把责任推到了我的身上,说是我让她扔的,大家居然都相信了。”

“为此,我妈狠狠打了我一顿,棒槌都打断了。”

“可笑的是,我那个时候才五岁呀!她都七岁了!”

“或许,这件事她早就忘记了,但我却永远都忘不了!”

韩彬:“……”

原来真的有天生的绿茶婊哎!

说到这里,李美雪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类似这样的事数不胜数,我在亲朋好友面前的形象永远都是负面的。”

韩彬:“恶毒女配?”

“对,就是这个意思,我在他们的眼里就是恶毒女配!”

李美雪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知道吗,那个时候我差点儿被她逼成了精神病,去了国外后才慢慢恢复。”

“这不会就是促使你今天做这个局的主要原因吧?”

说真的,被人利用的感觉真的太操蛋了!

韩彬有些不爽地问道。

李美雪摇摇头,道:

“她最近几年越来越丧心病狂,为了钱,甚至连家里面的人都不放过!”

“房子房子被人收走了,存款存款也没了。”

“伯父、伯母被她气到住院,好好的家全被她给毁了!”

“都这样了,她仍不知悔改,一副受害者的模样。”

韩彬接茬道:“所以你回来了,设了这么个局就是为了羞辱她?”

“不,是点醒她,不这么做,她永远都不会长记性!”

听着李美雪的话,韩彬笑而不语。

点醒的方式有很多种,非得选择杀伤力最强的那一种,只能说丧【gan】心【de】病【piao】狂【liang】!

“大外甥,不好意思啊,把你也牵扯进来了。”

顿了顿,李美雪满脸歉意道。

“你提前通知大姨妈的两个债主,又故意拉着我一起吃饭,我可是被小姨妈你利用的很彻底啊!”韩彬叹息一声道。

闻言,李美雪脸上的歉意更浓郁了。

“对不起啊,这事儿就是这么赶巧,我通知她们后就遇上了你……”

“要不……你有什么想要的,只要在我的经济范围之内,我都买给你,就当作赔罪了,怎样?”

还能怎样?

当然是求之不得了!

韩彬心中暗爽,嘴角却露出苦笑,摇了摇头,叹息道:“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就这么说定了!”

“大外甥你想要什么,跟小姨妈说,小姨妈买给你!”

韩彬:“我想买部大哥大,谈生意也方便点,只是价格……”

从刚才李美雪毫不犹豫拿出三万块替李美玉还债来看,这位小姨妈的家境绝对不差,甚至可以称得上富裕。

对于这样一位富家千金来说,买部大哥大还不是动动手指的事儿?

果然不出韩彬所料,李美雪眼睛眨都没眨,道:“行,吃好饭我们就去选大哥大!”

1997年的华夏,手机被称为大哥大,属于极其贵重的物品。

谁要是有部大哥大,那可比全身名牌都更能凸显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

不过,因技术发展有限,手机不像现在款式多、品牌多、选择多。

那个时候活跃在华夏市场上的只有诺吉亚、磨驼罗拉、艾利信以及锁尼。

而且这些大哥大不像数年后可以去专卖店或者数码城购买。

它们的购买渠道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办理电话号码的营业厅购买。

“选哪一款大哥大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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