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拥有钞能力的我,成了大奸臣? > 第二十二章 我字不行?男人不能说不行!

第二十二章 我字不行?男人不能说不行!(1 / 1)

京城那边既然已经交给了铁光,那么闵修再急也没有用。

不如专心准备接下来的考试。

闵修可是正正经经上学出来的。

闵修也可不是个傻子,只不过是倦怠而已。

现在终于有些感到了急迫感。

准备开始温习功课了。

到底是前世读到了博士的人,看看古代的文章其实还挺好接受的。

只不过之前闵修钞能力太强大了。

有些心浮气躁。

现在认真的沉下心来。

反倒是收获颇丰。

不过说是在认真读书,倒也不像。

书房里燃着上好的香料。

取暖的火炉子烧的正旺。

地下铺的是闵修从江南找来的地毯,毛茸茸的。

整个书房里四季如春。

便是赤脚只着里衣。

也是丝毫感觉不到寒冷的。

闵修歪歪斜斜的躺在了贵妃榻上。

手里捧着一本《论语》看得津津有味的。

身后是红枫在捏肩,前面是清月在捶腿。

好不惬意。

不得不说。

齐人之福确实很香。

一个妖娆如火。

一个冷淡如月。

把闵修伺候的好生快活。

懒散的伸了个懒腰。

闵修边看书便感慨道。

“以前幼时只觉得论语里净是废话,现在再看,却发现其中确实是有精妙之处。”

“这便是初闻不识曲中意,再见已是曲中人。”

想到自己在陌生的朝代里生活了整整七年。

闵修就有些感叹时光飞逝。

而现在自己即将踏入官途。

倒是更加的凶险了。

这些日子闵修也不是单纯读书。

他每日都会写一篇文章给陈据送去,索性两家隔得不远。

到底陈据也是个进士出身。

文采自然是不差的。

闵修多与他走动走动,倒是免费得了个改卷老师了。

“爷,我进来了!”

门外是孔二的声音。

倒是苦了他了,每天在闵府和太守府之间奔波。

这是闵修有意要锻炼锻炼孔二。

他自小便把孔二带到了身边。

这小子心思活络,贪生怕死。

已经有些得意忘形了。

前些天。

连门都不敲,连通报都不说。

直接就推门进来了。

彼时闵修还在温香软玉里潇洒呢。

气得他差点暴揍孔二一顿。

见自己向来温和的爷发了这么大的脾气。

孔二也不敢辩驳。

闵修便罚了他来去之间的送文章。

这几日的奔波,倒是让孔二的脑子清醒了一些。

少了以前的仗势欺人。

说到底也就是个小厮,不过是跟闵修呆的时间长了一点。

就仗着自己也是主人了?

闵修可不是惯着恶仆的人。

这几日也算是把孔二彻底的弄服了。

“进来。”

孔二带着外面的寒气,笑嘻嘻的跑到了闵修的面前。

把怀里的文章递给了悠闲地自家公子。

满脸的可怜。

委屈的看着闵修在那博取同情。

天寒地冻,真的好冷!

但是他孔二又不敢不听自己公子的话。

这几日奔波,连冻疮都出来了!

把孔二急的抓耳挠腮的。

“行了。”

闵修笑骂道,这就装上可怜了?

闵府可从来没有短缺过下人的冬衣啊。

乐呵呵的接过文章,一脚踹在了孔二的屁/股上。

“去炉子那里烤烤火。”

“得令!”

孔二面色一喜,看来爷的气已经消解了。

不免心里高兴。

屁颠屁颠的跑去烤火了。

红枫呵呵一笑,眉梢眼角尽是春意。

“爷,哪有你这样的读书人的。”

“我哪样了?”

闵修捏了捏红枫的小脸,面带调笑。

“我就不是当和尚的人,学什么坐怀不乱?再说了闵府又不是吃不起饭了,我连享受享受都不行吗?”

这话说得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

闵家的家产。

只要不出意外,用到下辈子都没问题。

闵修仔仔细细的看了看自己文章上陈据的回笔。

上面赫然写着:

文章锦绣,但字太丑。

字丑?

字丑?

我字丑?

自从闵修初中毕业之后。

就没有听说过这个评价。

嫌我字丑?

不过其实陈据说的也有理。

写文章。

大家看的第一眼不是内容。

而是字体。

要么说:字如其人呢!

闵修写的文章其实很好。

四平八稳,哀梨并剪。

可就是字逊色了不少。

毕竟之前闵修用的都是硬笔。

这古代的毛笔闵修还是用不习惯。

但是他从来不允许自己被人说不行!

男人不能说不行!

字不行也不能说!

闵修大喝一声,吓得孔二一抖,差点把手伸进火炉里。

呲牙咧嘴的吹气。

“孔二,去给我从库房里去多一点墨和纸,爷要开始练字!”

说干就干!

闵修从榻上下来。

站在了书桌前提笔。

清月和红枫对视一眼,也是知情识趣。

这几日她们已经磨合的很好了。

红枫刚来的时候,清月还有些吃味。

不过闵修怎么会允许自己的女人争风吃醋呢?

几晚上就把人收拾好了。

两人一起吹箫。

现在倒是相处的像一对姐妹一般。

便宜了闵修,让他舒服得很。

见闵修打算去书桌那里。

这两个各有千秋的大美人。

一人研磨,一人添水。

倒是红袖添香。

写着写着,闵修也得了一些乐子。

他发现自己这具身体。

学什么东西。

只要不是东一锤子西一榔头,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那么学什么东西都特别快。

闵修心里暗暗发笑。

嫌我字丑?

老子写出来瘦金体。

吓尿你!

不得不说。

虽然宋徽宗当皇帝当得不咋样。

但是书法造诣还真是牛皮。

这瘦金体。

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其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因其笔画相对瘦硬,故笔法外露,可明显见到运转提顿等运笔痕迹,是一种风格相当独特的字体。

不过到底是宋徽宗一生的结晶。

闵修再天才,也不可能一天学会。

只能先照记忆里的先写着练着。

这个时代可没有瘦金体。

自己肯定要吓陈据那老小子一次!

练了好长时间。

直让清月和红枫暗暗咂舌。

她们还以为闵修是个富家公子肯定闲不住。

没想到他真的从天亮写到了天黑。

“爷,别写了。”

清月心疼他,大着胆子握住了闵修的手腕轻轻放松着。

闵修搁下笔,看了看外面的天,吐出了一口浊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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