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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整的街道上,绿意盎然,蕴满着勃勃生机。
不时有马车在石板路上经过,然后在白玉楼前停下,下来客人,有白玉楼的侍者热情引入接待。
在白玉楼的对面,新开了一个施粥棚。
排着百来人长长的队伍。
白玉楼的伙计正忙着给排队的穷人、乞丐施着有菜叶的粘稠大米粥。
“都排好队了,排队的才有得吃!”
“不排队插队的,一旦发现,就没得吃。”
“想要吃粥,就得遵守规矩,咱们家的赢老爷,最讨厌破坏规矩的人。”
白玉楼的伙计在大声叫嚷着,忙活得不亦乐乎。
赢老爷乐善好施,这是积攒功德。
他们这些伙计干起活来都浑身有劲,好歹也能分些无量功德。
虽然大明定都应天府,洪武大帝也规定了街头不得出现乞儿乞讨,有专门的劳作院。
但从各地蜂拥而来的流民,乞儿,没有鱼鳞皮册,在这偌大的应天府仍然讨不到一个职业,吃不起一口饭。
这就是古代农业生产力低下,再加上各地地主土地兼并的原因。
他们只得逃难来大城市,在应天府各处街道流浪。
偏偏白玉楼这里生意火爆,人流量大,又地处偏僻,来得又是一些勋贵和有钱的商贾老爷。
所以没两日间,这里就衍变成了一个天然的流民聚集地,希望那些老爷勋贵发发善心,给点赏钱。
因此,赢轩索性就开了一个施粥棚,救济这些人。
当然,他也不是大善人。
既然这些乞儿难民驱赶了又会回来,还不如让他们干活,主动维持这里的卫生,不准他们随地大小便!
是的,古代大城市,哪里有什么公共茅厕,古人兴致来了,当街遛鸟也是经常的事。
所以,白玉楼前,卫生干净程度堪比皇宫前。
更何况,想到接下来要与满朝勋贵商贾忙的生意。
如果这些流民乞儿有身体健康,手脚齐全的,正好招来赢家当了奴仆。
无论在何种时代,便宜的人口劳动力对于一个欣欣向荣的发展中的家族,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资产。
赢轩也缺人啊,正好一举三得!
“建粥棚,施粥救难民,获得乐善好施的美名,还能招人,也能维持白玉楼前的景象,赢老爷,了不得啊...”
凉国公看到这幅景象,打趣着说道。
他与赢轩愈发熟稔起来,由于没有摊牌身份,他对赢轩的称呼也一直在变,不知到底该如何称呼。
“哈哈,公爷你就不要打趣我了,白玉楼赚钱了,这不是怕得一个为富不仁的称号嘛?”
赢轩乐呵笑着,又与蓝玉勾肩搭背起来,“公爷,还是继续聊聊咱们的发财大计,这个公司股份制啊,领先这个时代整整五百年。”
“停...”
又听赢轩要讲那劳什子股份制,蓝玉脑门子都疼了起来。
两人一路行来,蓝玉是被赢轩侃得头晕目眩。
各种新鲜的词语一蹦出来,对于他这个大老粗,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偏偏蓝玉又佩服得不行,咋就不明白,大家同是人,他这个外甥孙脑袋瓜咋就如此灵活。
虽然他不懂具体的,但就光凭这会侃的本事,他也知晓外甥孙能赚钱。
“那不行,公爷,你不懂的话,搞得我骗你钱一样。”赢轩继续道,逮着蓝玉练口才呢。
蓝玉一脸绝望,“赢小子啊,我投钱,投钱还不行嘛,你快别说了。”
“行吧...”
赢轩勉为其难的点头,又开启新一轮的轰炸,“那待会的盐矿开发公司,公爷投多少钱,煤矿开发公司呢,我后面还准备弄个研究发明局,你放心,保准挣大钱....”
蓝玉:“......”
两人一路直行向白玉楼行去,蓝玉一脸生无可恋。
然而,就在经过粥棚时,蓝玉的两名家奴拦在了两人前方,喝道:“你们干什么的?滚一边去!”
只见,有六个浑身衣衫邋遢,骨骼却精壮,十分具有压迫性的男子拦在了前方。
是以,两名蓝玉的家奴如临大敌,两人要保护着主子的安全。
他们从六人身上感受到了强烈的生命威胁,任一一个人出手都不会比他们弱!
而且他们的模样打扮还是乞儿、难民!
这简直就是大白天的见鬼了!
要知道这两名凉国公府上的家将,哪个没有砍过元军十多个脑袋,却偏偏被眼前六人给唬住了。
赢轩两人一被打断,也抬眼望去。
“好勇士!”
蓝玉一见六人,眼中精光爆闪,就觉得这六人经过调教,将来是一定会是沙场的急先锋。
而且这六人眼里有着漠然,显然就是嗜血之辈!
蓝玉正嫌自己的家将不够多呢!
“愿不愿意加入我凉国府?从此以后跟着本公吃香的,喝辣的!”
第一时间,蓝玉就准备招人了。
然而,六人理都没理蓝玉,目光灼灼的盯着赢轩。
“敢问可是赢轩老爷?今日受了赢老爷一粥之恩,知晓赢老爷乐善好施。”
“咱们兄弟六人,沈炼,丁修,青龍,白虎,朱雀,玄武愿誓死为赢老爷效命,上刀山下火海,绝不皱一下眉头。”
赢轩眯着眼睛笑着,没想到他签到的五名人物竟然以这样的方式出场。
“.......”
一旁的蓝玉却是好不郁闷。
他这外甥孙一碗粥就把这六名好汉死心塌地的收买了,要不要这么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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