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中原民族的文化确实博大精深,这些我年闲来无事,多有涉猎,收获颇丰!”
“相比于农耕民族,我等游民民族想要建立一个长久的王朝确实很难,我们擅长征服,但并不擅长治理,见识了江南的花花世界,就不愿意骑在马上苦哈哈的过日子了,一旦下马开始享受,久而久之,就连马都忘记怎么骑了。”
“野性,是游民民族手里最锋利的弯刀!失去了野性,再强壮的草原狼,也不过是你们中原民族的一条看门狗而已。”
“你们汉人有一句话总结的非常好: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是你们中原民族的伟大之处,却不适用于我们匈奴这样的游民民族。”
“再辉煌的草原帝国,一旦崩溃,便再无重振之日。”
“千年之后,世间已无匈奴矣,可悲可叹啊!”
“说起来,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现在外面的世界也变了,像我们这种孤魂野鬼,其实早该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令人想不到的是,冒顿竟然出人意料的健谈,一说起来就滔滔不绝,甚至还能引经据典。
若不是他那一身少数民族风格的貂帽狐裘,霍云几乎要以为这是一位喜欢在公园里聚众侃历史的老大爷。
而且冒顿现在的状态也非常的诡异,以霍云的感知能力,在不看不听的情况下,竟然完全感知不到他的存在。
这就非常的惊悚了。
很显然,冒顿不单单是被复活了这么简单。
“知道为什么我跟你说这么多吗?”冒顿突然问霍云。
霍云:“因为我姓霍?”
“对咯。”
冒顿笑道:“马踏阴山,封狼居胥……那是你们汉人的荣耀,却是我匈奴的耻辱!不过毫无疑问,霍去病是英雄,我喜欢英雄,没有英雄的世界是枯燥的。”
听冒顿这口气,霍云很想说,你怎么不唱“无敌是多么寂寞”呢?
好吧,在冒顿统治匈奴的那个时代,他还真有资格唱这首装X神曲。
要知道,要不是花钱请冒顿的小老婆说情,汉高祖刘邦很可能就交代在了白登山。
而且冒顿之后的一百年,匈奴一直都是对汉王朝构成最大威胁的异族。
就算后来被汉朝打得分裂了,但单单是分裂出去的北匈奴的一支,就凿穿了整个中亚,一路打到了欧洲,灭国无数,最终导致罗马帝国的覆灭,而这也是西方白皮猪第一次感受“上帝之鞭”的威力,同时打开了“黄祸论”的序章。
由此可见,冒顿给匈奴打下的家底是非常雄厚的,可惜后辈子孙不争气,光败家了。
“对了,蓉儿,来见一下客人吧,他们也算是你的娘家人了。”
冒顿突然朝身后说了一句。
张梦雅他们下意识朝着冒顿的身后望去,发现并没有其他人,倒是有一副仕女图挂在离床塌不远的帷帐之上。
就在众人疑惑之际,画中那位美若天仙的女子竟然从画中走了出来。
她身着宫装,姿态雍容的走了过来,在微微欠身一礼后,说道:“妾身刘蓉,见过诸位。”
众人还礼的同时,心中都不约而同的猜到了她的身份——和亲的公主!
情况和他们猜测的也差不多,不过刘蓉并不是正儿八经的大汉公主,她是刘邦二哥的女儿,也就是刘邦的侄女。
当初刘邦被困白登山时,本来是鲁元公主被派去与匈奴进行和亲,但是吕后心疼自己的女儿,死活不同意,最后就选中了刘蓉。
霍云看到刘蓉的第一眼,心中就冒出了一种鬼物的名称:千年灵鬼!
人们遇到的鬼魂通常都是因心怀怨恨而不愿入地府的厉鬼,厉鬼为什么喜欢害人,因为戾气重。
但也有一种鬼魂,死时无怨无恨,而是心怀其他的强烈情感,比如殉情,就有可能变成灵鬼。
灵鬼一般是不害人的,由于心地善良,很多时候还会帮助人。
这就是为什么梁山伯和祝英台死后变成鬼了也不害人,而是化蝶,因为他们是灵鬼!
这个刘蓉也是灵鬼!
霍云可以想象,当年冒顿驾崩之后,刘蓉肯定是带着对冒顿的感情主动殉情了,然后才能变成灵鬼。
难怪千年过去了,冒顿还将她带在身边,如此用情至深的女人,恐怕没有男人会不爱吧。
也就在霍云心里八卦着刘蓉被送去和亲却和出了真爱的狗血宫廷剧时,他的眼角余光瞥见了那床帏之上的青色石枕。
“那是?”
霍云目光一下就被石枕吸引了过去,而当他的视线凝聚在上面时,那块用青石制作的石枕上竟然浮现出了画面。
画面上呈现出来是一副古代人家,朱门大院,看样子就知道是大富大贵之家,门口有仆从,还有兵丁守门。
在画面中,院子里一个小男孩正在习武练剑。
看到这个小男孩的模样时,霍云浑身狂震。
这不就是他幼儿园毕业时的样子吗,和毕业照上的他长的一模一样。
然后……一连串的画面闪过……
小男孩逐渐长成了小伙子,读书习武,和一群纨绔勋贵子弟一起穿街逛巷,花天酒地。
一次偶然,他遇到了她,那个回眸一笑,他再也没有忘记。
直到一封朝奏九重天,他要出征了,护送和亲队伍远赴西域……
这不就是灌阳古墓壁画描绘的原主的一生吗,只不过更加详细罢了。
为什么霍云会从那块青色石头上看到这些?
太奇怪了!
这时,冒顿的声音响起:“那是三生石,我从阴间带过来的,三生石前可忆三生。”
“这是三生石?!”霍云愣住了。
那岂不是说,霍云刚才看到的画面其实就是他前世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