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天照会:混蛋,你竟敢卖假药 > 第五十一章先打个半死,不服吊起来打!

第五十一章先打个半死,不服吊起来打!(1 / 1)

林朝歌走进杂物间,一双乌黑深邃的眸子再黑暗中搜寻着钢筋的踪迹。

突然,他感到心底发寒。

这种感觉,就像是濒临死亡之时的无助。

林朝歌对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因为前不久他就在张青松那几个人手中体验过一次,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如此的接近死亡。

林朝歌僵硬的抬了抬头,杂物间最里面,有个人形轮廓坐在地上,他的背靠在老旧的药柜上。

黑暗中,他好像睁着眼睛,看着林朝歌的一举一动。

这间杂物间里面放着的东西很乱,一般也没什么人会动这里面的东西,所以里面的空气是陈腐味的,又有林朝歌爷爷以前的药柜放在这里,味道变得更加浑浊。

这也能很好的掩盖血腥味。

这一刹那,林朝歌嗅到了那股血腥气,而且比起刚刚在门外闻到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朝歌马上就反应过来了是怎么回事,屋子里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是用来迷惑人的障眼法。

正主就藏在这杂物间里。

可笑的是林朝歌居然还想着从杂物间里拿钢筋去逮住那个不速之客,没想到是在自投罗网。

林朝歌想起了以前听到的一句话———真正高明的猎手,总是先以猎物的姿态出现在猎物面前!

如果说上次在陈青松那群人手里是他第一次在鬼门关徘徊,那这一次就是第二次。

但昔日的青年已经今非昔比,并不打算坐以待毙。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林朝歌脑子里猛然的蹦出了一个字。

跑!

黑暗中,那双眸子里的眼神看着有几分虚弱。

但是下一秒,林朝歌便感觉到一只手已经抓到了他的肩膀。

你大爷的,这么快!?

林朝歌心头一震,这里距离里面的药柜,起码七八米吧,他刚刚动了想跑的念头,才转过身就要被抓住了?

什么是绝对的实力压制,这就是!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一切的小心思都显得苍白无力。

既然跑不了了,现在摆在面前的就两条路,要么束手就擒任人鱼肉,要么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妈的,拼了!

林朝歌突然虎躯一震,手上青筋毕露,凌厉的目光一撇身旁的钢筋,趁着身体猛然回转之际伸手握住钢筋一头,顺势向后抽打!

钢筋在黑暗中呼啸而过,搅动浑浊的空气。

那身影先是一愣,旋即脚尖一点,整个人顺势向后倒滑而去。

林朝歌眼神凌厉,看着黑暗中向后疾速倒滑的人,并没有半点犹豫、

越是在这种生死一线间的时刻,便越是不能犹豫,犹豫就会败北!

趁你病,要你命!

林朝歌手握钢筋的手力道更加猛了一些,随着那人的倒退猛地突进。

黑暗中,他看着这个农村的青年,没有想到他在将自己逼退之后第一时间的选择并不是向近在咫尺的大门外跑去,而是毫不犹豫的用手里的武器想自己突刺。

他的声音沙哑,苍老中中气稍显不足:“好小子。”

说话间,他止住身形,脚将木地板都踩出了一个洞。

林朝歌眉头微蹙,看着对方似乎准备向左边躲开,只见他嘴角微扬:“给我死!”

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人的身形虽然是在向左躲避,但他伸手硬接了林朝歌全力之下的一棍。

一声闷哼从黑暗中传出,随即,林朝歌注意到,不知道是唾沫还是血从他的口中噗的一下吐了出来。

林朝歌愣了愣,我现在都这么强了么?

再来一下,先打个半死,然后绑起来审问,不满意的话吊起来再打!

林朝歌并未放松警惕,正想抽出钢筋再给这个未经主人同意就进别人家的狗贼一棍,却发觉手中的钢筋突然转动了一下,巨大的力气直接将他的虎口震开。

不好!

林朝歌惊愕的看着黑暗中吐血的不速之客,这狗贼力气真他娘的大!

跑!

也许是病急乱投医,林朝歌情急之下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将体内正在逐渐转化为一昧真火的纯阳罡气运行到了腿部经脉处,转身一步踏出,速度之快,让身后那吐血的人都错愕了。

不过,也仅仅是瞬息之间。

呼—!

林朝歌清楚的感觉到,似乎有什么东西飞速的从耳朵边呼啸而过,破空的声音萦绕在他的耳边,他甚至都来不及感受耳朵边缘的细微擦伤所带来的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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