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大顺在李墨跟前多少有些抬不起头来。
再后来,李家的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还盖了那么好的房子,又有了一双儿女。
可以说,李墨现在就像生活在天堂里,房子、田地、女人、孩子,他什么都有了。
可大顺呢,依旧住在父辈留下的三间小土屋里,弟弟依旧傻着,媳妇依旧看不起他,整日里勾三搭四,还弄出了一身的病,他已经就差被人指着鼻子骂乌龟王八了。
相对于李墨,大顺就是生活在地狱里。
他羡慕李墨,却没有勇气再像从前那样亲近他了。
若非此次杏娘得病,他走投无路,也不会找上李墨。
午饭还没做好,趁着空儿,李墨揣了银子,拿着绸缎就往村里去。
走到大顺家门口,却没有进屋,只站在院外喊了一声,“大顺。”
大顺正在后院压井边给二顺冲身子。
上午,大顺见过李墨之后,就回家,没想到看到一身屎尿的二顺,躺在地上哭闹,问了他也说不清楚原因。
他只得拉着弟弟,用井水帮他冲洗身子。
还没冲好,就听见了李墨的喊声,他忙放下木桶,让二顺自己打水清洗,自己则出来。
而这时,大概也是听见李墨的声音,杏娘忙不迭的从厨房里跑出来。
“你出来做什么?进屋去。”二顺一见媳妇那搔首弄姿的样儿,立刻低声喝斥。
“我当你没听见,出来瞧瞧。”杏娘撇撇嘴,倒是听话的又回厨房忙活了,自从身上有病以后,她老实了不少,对二顺也言听计从,就怕他一个不高兴,赶她出门,那她真就走投无路了。
不过,回了厨房,并不代表她就能安心干活,她悄悄的走到那小窗户边,偷眼往外瞅着。
果然是李墨。
这还是破天荒的,李墨第一次主动来他们家呢,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事。
隔着院墙,瞧着李墨俊朗的眉眼,沉稳的气度,杏娘心肝儿又砰砰的跳着,不由又感叹自己命苦。
李家几个兄弟,个个品貌双全,即便不是李墨,随便哪个,给了她,她的命运也绝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啊。
想着,对李蔓又无端憎恨起来。
外头,李墨将银子和绸缎交给了二顺。
二顺脸色有些不自然,“李墨,这是不是太多了?”
五两银子,那可是他要用一年的时间才能积攒下来的,还有,这绸缎,他还从未见过如此好的缎子。
他以后要怎么还?
“你拿着吧,这缎子你拿到镇上卖了,也能值些银子,先给她把病瞧好再说。”
“这。”二顺捧着东西,眼眶热热的,这些天,他到处求人借钱,可一听说是给家里那败家娘们治病的,没一个肯伸出援手,甚至,还有骂他不争气的。
李墨轻轻拍了拍他的肩,“你也别太着急了,要是再有什么难处,到时再想办法。”
“嗯。”二顺不住点头。
瞄见了那小窗户边躲闪的人影,李墨俊脸黑沉了下来,“二顺,你回去吧,我先走了。”
“吃了饭……”二顺本想客气的留他吃饭,但一想家里的婆娘,顿时尴尬的点点头。
李墨看他一眼,本来不想说的话,到底还是没忍住,“二顺,量力而为。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这样做的。”
二顺张了张嘴,但却什么话也说不出。
他知道,他现在的行为,在别人眼里一定傻透了。
可是,这个女人再不好,也是他领回家的,也是他的婆娘,他没有办法像个陌生人那样,看着她一天一天的枯萎下去。
看二顺尴尬的神色,李墨就知道,自己的话,他未听进去,不过,作为朋友,能做的他都做了,至于其他,不该他管的,他也不会再管。
李墨走了,二顺这才心情沉重的捧着东西回家,他知道,和李墨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怕是越来越远了。
刚一回屋,东西还没放好,杏娘便从厨房里过来,看到桌子上那两匹鲜亮光滑的绸缎,眼睛都要放出光来了。
“这是哪儿来的?这么好的缎子,我可多少年没见过了。”她激动的用手摸着绸缎,完了,还觉不够,抱起缎子展开往身上一裹,笑嘻嘻的给二顺看。
“怎么样?好看吗?”
二顺哪里还有心思看她好不好看?何况,这缎子不是给她做衣服的,是用来救她的命的。
“你快放下,明天去镇上卖了它,拿了银子去瞧病。”
“卖了?”杏娘一愣,满脸失望,仔细摸着身上的缎子,那样的丝滑柔软,比她当年在花楼里穿过的还要好上十倍呢,卖了,她舍不得,可若是不卖,她就得等死呢。
美丽和死亡之间,她第一次纠结起来。
“二顺,这有两匹呢,咱留下一匹好不好?”杏娘软着声音,哀求着二顺。
自从得病之后,杏娘对二顺就有些惧怕,惧怕之后便是讨好。
二顺看她憔悴的眉眼,心里头也是一阵难过,这个自己亲手领回来的女人,当初也是如花儿一般的美丽,可不过几年的时间,却已经被岁月蹉跎成枯萎残败的模样。
或许,外人只能看见她的坏,连他自己有时也恨不得掐死她。
可是,他无论如何也是下不去手的,尤其是现如今她这样憔悴,又刻意讨好的卑怯模样。
“先放下,等换了银子,先把你的病瞧好。”二顺声音也软了下来。
杏娘小嘴一撅,“留下一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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