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一件防御法宝,沐风可以说高兴无比。
既然打定主意去朝歌城转一圈,看看大商百姓的日常生活。
因此,直接走出寝宫。
既然要去朝歌城,自然要找几个人跟着一起去。
第一个费仲就很不错,随时奸臣,但是一个很好的狗腿子。
在一个就随便找一个吧!!
“来人!!”
“大王,有何吩咐?”
“去通知费仲,让他在宫门候着,孤要出宫微服私访,让他陪着。还有再找一个侍卫跟着。”
“是,大王。”
小太监立刻吩咐下去。
沐风也没有闲着,简单的梳洗了一番,就前往宫门了。
后面跟着小太监安排的侍卫统领黄飞龙,听说这可是黄飞虎的弟弟,是自己爱妃黄贵妃的表哥!
而在宫门口,费仲早就等候在此了。
这就是奸臣的好处,只要是大王的命令,他会毫不犹豫的完成,在费仲听到沐风的命令的时候,自然是高兴无比。
大王三天没露面,这一出现就召集自己陪驾出宫微服私访,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大王器重自己,想着自己。
身为奸臣,自然要揣摩大王心思的同时,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因此,他自然是第一时间等在宫门口。
不一会,看到沐风身后跟着一个护卫走出宫门,费仲立刻迎了上去。
“参见大王!”
“不用多礼了,今天孤是微服私访,不可称呼孤大王,叫少爷就是。”
“遵旨!!”
沐风在前,费仲,黄飞龙一左一右三人出现在朝歌城中。
“费管家,这朝歌城哪里最热闹的地方是哪里?“
“大……少爷,朝歌城现在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女娲宫,自从上次少爷写出千古绝有的诗词引得女娲娘娘显灵赐福之后,整个女娲宫就彻底火爆了,每天前往瞻仰少爷诗词的百姓如过江之鲫一般,数都数不过来。
还有就是进香,祈求女娲娘娘赐福。“
费仲不愧是奸臣,很是懂得献媚。
这让一旁的黄飞龙是一脸不爽。
他对于费仲可是很不待见的,看到他那张献媚的胖脸就很不爽,真想给上一拳。
“好了,管家,不要多说,我说的是,哪里可以看到朝歌百姓的生活。“
“那就去集市,那里是百姓,一些脚商贸易的地方。“
“好,就去那里。”
“少爷这边请!”
沐风跟在费仲的身后,不过他的眼神一直在向两边看。
殷商虽然在历史上是极其古老的一个朝代,但因为是洪荒世界的缘故,可以说是架空的一个朝代。
这街道竟然和前世电视上看到的宋朝的街道没有什么区别,若说唯一的区别,那大概便是瓷器了吧,在这个时代,瓷器还很是少见,这里的人们都还惯用青铜器,当然百姓用的最多的还是陶罐。
不过,整个街道看起来古色古香。
而且周围的百姓们来回奔走,吆喝叫卖声不绝于耳。
这些百姓为了生计而忙碌,脸上都洋溢着平凡但却温馨的笑容,这种充实的感觉,让沐风忍不住感叹,看来殷商的臣子确实很不错,之前被纣王如此祸祸,都没有把这个国家给折腾的民不聊生,也只能说纣王还是太嫩了。
之后在苏妲己来到这里之后,纣王或许才真正的开始彻底昏庸起来,甚至到了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地步了。
想到很多忠臣最后的下场,沐风就感慨不已。
就在沐风看着周围感慨的时候,忽然那边传来一阵喝彩声。
看那样子像是一个酒楼,不过,前面围满了人,大多都是百姓,还有一些穿着华丽之人驻足。
“少爷,那是说书馆,旁边乃是书店,现在正是说书时间。“
闻言,沐风大感有趣,没想到这里竟然都有说书馆了,当真有趣。
“走,过去看看!!“
“是!“
三人走到书店门口,只不过现在在门口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想要进去可不容易。
“让开,让开!“
就在沐风还没有动作的时候,费仲直接大喊了起来。
别看费仲胖胖的,矮矮的,但是那声音是真的洪亮,或许是想要表现自己吧!
人群很不满的扭过头来,不过,看到三人衣着华丽,尤其是其中的年轻人相貌英武,双目有神,浑身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特别气质,这种特质使得他即使在千万人中也格外引人注目。
在他后面的中年男子一身杀伐之气,眼神锐利无比,让人望而生畏。
顿时所有人都缓缓让开一条路,让三人过去。
“费管家,不可多生事端。“沐风也知道费仲想要表现自己,不过,这不是自己想要看到的,所以,出言提醒。
“是,少爷。“
虽然是如此说,但人群还是不由自主的让开路让三人过去。
谁让三人一看就是贵族呢?
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怎么惹得起呢?
“少爷,里面请!“
费仲躬身说道。
沐风无奈,既然已经如此,他也没多说什么,直接进入里面。
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费仲和黄飞龙一左一右站在沐风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