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六从李祺那讨来十两银子,殷切慢慢靠近马三宝。
“三宝,咋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看这有十两白银足够买下这间破客栈了吧?”
“要不你叫二哥出来商议商议?”
马三宝气的牙痒痒,手里的扫帚恨不得就这么打下去。
“拿好你的臭钱,政哥儿待会就从道录司回来,你等着和你算账!”
道录司。
“朱家郎君,你莫不要再为难在下了。”
道录司的正印满脸愁容,脸都快跟苦瓜差不多了。
“这两片鱼鳞黄册是黄爷早就吩咐好的,万万是不敢更改的。”
全道录司的人都跟着提心吊胆,昨日锦衣卫可传来密令。
朱政入士族籍贯,享受士族待遇!
马三宝商籍,附属于朱政!
这可是上位的皇命,他们几个就是有一百个脑袋,也不敢随便更改啊。
“官爷,我也不打算考取功名啊,这士族的身份怪让人别扭。”
朱政手里拿着这两片鱼鳞黄册,哭笑不得。
洪武年间,百姓的身份阶层被划分的泾渭分明,士农工商不能僭越。
士族身份最为尊贵,要么考取功名,要么家族传承才能有士族身份。
商族则是最劣,每朝每代重农抑商都是这般做法,这也使得商人虽有钱地位确实不高。
明朝年间最为过甚,有商人家里盛产丝绸,而他自己却不能穿戴,只能布衣布衫。
老朱自小出自农民,对那些商人的嘴脸更是厌恶,所以重农抑商的政策在他这朝贯彻的空前。
而士农工商里,朱政最不想要的,便是士族的身份。
第一,士族三十岁之前必须要考取功名,这是强制性的,只因为你有这身份。
可一想到老朱那喜怒无常的性子,若是入朝为官,朱政怕自己的脑袋不保啊。
这第二嘛,明朝的士族和其他的士族可不同,明朝的士族穷的一批。
老朱在世最看不得的就是文人贪污,做学问就要有吃苦的品格,这便是老朱的想法。
所以纵观历史,哪怕是太子太师,文阁大学士宋濂,晚年都快穷的吃不上饭了。
“朱家郎君,您别叫我爷,我叫您爷。
您把这玩意儿收了成不成,咱上有老下有小,咱…”
朱政耐不住正印的软磨硬泡,只能接下这鱼鳞黄册。
顿时,满场道录司的官吏如临大赦。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送朱家郎君出去。”
正印着急忙慌下了逐客令,生怕朱政再反悔。
整个一上午他嘴皮子都快磨破了,才劝得动这位爷。
“官爷慢送,我且回了。”
朱政拜别了道录司官吏,心里暗暗思索。
【这个老黄头几个意思,给我弄个士族?嘲讽我?】
出来走了不远,却无法再前行了。
整条街道都被封禁住了,据说懿文太子朱标实地考察道录司。
已经快到前方了,整个官道戒严,行人不准通行。
还未曾来得及回避的百姓,需要站到官道两侧,低着头以示尊敬。
朱政心里不由得赞叹,朱标以后要是活长久些着定然是一代明君。
文治武功样样被老朱培育的卓越超群。
文能压得住刘伯温,李善长,武能压得住汤和,蓝玉。
要是他不早死,老朱也不会将这些功臣全部都屠杀干净吧,也不会有后来燕王朱棣大闹京城了。
“抬起头来。”
朱政心里正盘算着,突地有道温厚的声音传在耳边,一双手也趁势放在了他肩头。
朱政的眼睛向上一撇。
杏黄色,四爪蟒袍!
“太子殿下!”
朱政趁势就要跪下,他虽然是穿越来的却也不傻。
这种穿着打扮,除了太子还有何人。
“不必不必。”
朱标笑呵呵地扶住了要下跪的朱政。
也是奇怪,他在人群中第一眼便瞅中了这个年轻人,总觉得莫名有股亲切感。
“可否让我看一眼你的鱼鳞黄册?”
朱政恭恭敬敬的递上去,怪不得人家史书有名。
对待寻常百姓,朱标也是如此温良恭俭。
丝毫没有半分太子的跋扈,谦卑有礼,这就是明君所为,也怪不得老朱那么喜欢这个儿子。
“哦?小郎君还是士族?不知家中何人?”
朱政听言,心里哐当一下。
完了,自己的士族身份是老黄头给走后门走的。
若仔细追查下来,自己屁都不是!
虽然老黄头看着在朝中也还有几分威望。
但毕竟朱标可是太子,一旦查到那不完了?
私自摆弄户籍,这可是大罪,尤其朱元璋眼里可容不下沙子。
“我……我祖上北方,声名不显,想必就算说了,太子殿下也不知晓。”
朱标脸色笑容还是未变,他也看出眼前这个小郎君并不是很想继续说身世,想必是寒门子弟。
“无妨,不以出生问英雄,当今皇上不也是平民出身,小郎君不必挂怀。”
“正好我与君有缘,不如郎君赠诗一首可好?”
朱标倒不是有意为难朱政,而是他观察到朱政这本鱼鳞黄册是新的。
北方的士子来到应天府,无非是求一个功名。
可朝廷科举刚刚才结束,鱼鳞黄册凡是记录少于三年者,不得参加科举。
这么算起来,这小郎君可不知要再等多少年呢。
朱标但凡碰上,总归是要管的。诶,这朝廷的制度还有很多工作要完善。
可朱政脸上却一条黑线,真是郁闷到了极点。
刚刚造假弄了一个士族的身份,偏巧出来把太子殿下碰上。
现在太子殿下还要朱政给他作诗?
真倒了血霉!
旁边几个小官吏连忙提醒着。
“大造化啊,小郎君还不作诗?”
他们跟在朱标身边这么久了自然明白,太子殿下,这又是慈悲心大发了。
太子光是今年来提拔的北方士子就有四十七位。
都是错过科举的,太子无一例外全都给予了官职。
这样圣明的殿下,天底下也就仅此意味了。
既然如此,朱政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不就是背诗嘛,他小学就会了。
“咳咳!”
朱政做了一个范头,准备起势。
“石灰吟!”
可惜了,穿越过来朝代太迟,不能背李白杜甫那些惊为天人的诗句,要不然光凭着那些朱政早就成大文豪了。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兴许是朱政一念诗,周围嘈杂便安静了些许些。吟诵什么的都听过,吟诵石灰还是头一回。
倒也给人些新奇感受。
但凭这两句也就是一般文采,博取一个撰写的官职应该可以。
突然间朱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看起来也颇有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这两句才是这句诗的精髓,千古传唱。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一步一句,字字珠玑。
从小学就熟读的石灰吟,朱政那是张口便来。
声音慷慨激昂,举手投足间像足了文人风骨。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朱标眼中大受震撼,嘴里反复念叨着最后这两句诗。
思索念叨几遍,朱标顿时便感受到了诗里边,宁死不屈,保留清白在人间的那股正气。
周围许多官差也都肃然起敬,谁都以为这就是句普普通通吟诵石灰的诗句罢了,没想到后两句有此深意!
看着这小郎君,不过是年少时模样,没有多大岁数却有这等心境。
了不得!了不得!
一向崇敬忠义之士的朱标,深深向着朱政一拜,先前称呼的郎君变成了尊称。
“先生!”
“高风亮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