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为非作歹胡小二
康德才这个家伙,虽然关键时候被放了一马,但毕竟心虚,担心十几颗子弹不长眼,万一哪一颗飞来正中下怀,小命还是难保。
于是,抱头鼠窜,慌不择路,狼狈不堪的狂奔,此兔子家爹还跑得快。
根本顾不了被箐林子里的杂草,刺棵落,刺栗子树叶,剐蹭得满脸横一条直一条的道道伤痕。
后来,据说是逃到一个叫阿白糯的小村子,他的堂姐姐家躲起来,一躲就是半个多月(当然,他也没有闲着,而是天天帮他堂姐家割谷子,掼谷子,收苞谷)。
此期间,并没有闻到任何不利风声。
有一天,他堂姐夫尹有才在媳妇的唆使下,专门到老岳父家幻村一趟,一是报告康德才没死,还平安活着;二是打探康德才案子的下文及死者堂哥家那边有何反应。
得知一切风平浪静,安然无恙后,才兴冲冲返回。
之后才过了两天,康德才这个家伙像出远门逛亲戚似的,大大咧咧的回到幻村。
本来这事的处理结果就不光明磊落,而胡小二这个家伙,为了给康德才压惊,接风洗尘,竟然买了十几封炮仗,从村口炸进村子,生怕幻村的男女老少不知道。
当晚,还逼他妈杀了一只大黄母鸡,煮了一只陈年老火腿,备了些好烟好酒,盛情款待康德才,说:兄弟,大难不死,必有厚福,跟着二哥好好干,这世间,只要有钱有势,没有他妈摆不平的事。
酒过三巡,这康德才心中原本还有一息尚存的愧疚感,被香喷喷的鸡肉、火腿和满肚子的酒气,撵得一干二净,剩下的都是哥们义气,死心塌地孝忠胡小二的豪言壮语。
之后,胡小二叫他干什么,咯噔都不打一个,简直叫他去杀皇帝,都敢面不改色心不慌的上前拉后脚。
胡小二这个家伙,更是色胆包天,除了继续在外面欺辱良家妇女,连本村的有夫之妇也不放过。
被誉为幻村一枝花的李美娥,就是他的心仪已久的猎艳之一。
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李美娥,是黑咕隆咚乡李家村李万春家七姑娘中最亮丽最招蜂引蝶的那一朵。
当年十七、八岁时,上门相她的大小伙子,不敢说成百上千,至少不下一个排的人数。
她家的门坎都被前来相亲的人踏得玉滑滑的。但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不是嫌弃人家长相个子不端不正,就是嫌弃人家性格呆板,三锤打不出个响屁。要们就说年龄悬殊,辈分不合……总之,挑花了眼,看走了尺寸,没有一个是一见钟情,入眼入心的。就如同赶街上场买鸡蛋,一眼望去好像个个大小差不多,当你真正挑选时,越望越小,越挑越不如意一样的心理。
这个原本花容月貌的李美娥,在一泼又一泼的挑剔中,错失了良机,而她的几个姐啊妹啊的,像出巢的凤凰,无意之间飞出去,偏就落到了一棵棵梧桐树上,早有了自己的栖息之地,并陆陆续续的开花结果。
那个时候的风气不像后来之开化,二十几岁嫁不出去,即使真是一只让人见一眼就被勾魂的金凤鸟,寨林里的长辈也会说闲话的。
而李美娥的父母,在李家村虽然不是呼风唤雨的响当当人物,但还是非常受寨林及族中尊重的人。
李美娥在村中,除了人本身出落得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外,人品修为也没有哪个背后说长道短。
假如她出生在唐代,长在江南水乡或川北陕南,即使不能如杨玉环那样“三千宠爱在一身”,有可能“后宫佳丽三千人”中,有个佳丽就叫李美娥。
只是,生不缝时,天高皇帝远,当时社会太封闭,外界信息又闭塞,稍微上了几十里开外,就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大山深处的李家村,有一朵金凤花。
真是时也,命也!
佛说:若无相欠,怎能相见!
二十五岁那年,这透熟得像水蜜桃似的李美娥,有一天到幻村的一个亲戚家吃酒坐客时,在饭桌上伸碗接饭时,不经意间,见着一位端着饭盆给她添饭的年轻伙子。
就在添饭与接饭的一刹那,四目相对,相互吃惊,互相都像是被强大的磁场吸引着,各自脸红心跳不已。
犹如唐代传奇小说《莺莺传》故事的开头部分,两人相见恨晚,一见倾心。
这个添饭的人,名叫孔云希,二十六岁,在县立学堂读过五年书,在幻村的年轻人当中,论长相,论文化都是出类拔萃的。
只因前些年母亲患病,为了省下读书的银两来救治母亲,才不得不退学回家耕田盘地。
尽管辍学归田已数年,但文质彬彬的书生气,从未因繁重的体力劳动而褪色。反而增添了几分憨态可掬样,才令李美娥春心荡漾,春意芳菲。
后来,孔云希家请办酒席这家女主人(李美娥的亲堂姑妈李云萍去提亲),故事到此,一点悬念都没有,早已耐不住寂寞的李美娥,还不等她爹她妈吭气,就一口答应。还说出:非孔云希不嫁的话来暗示父母。
两人结为一连李后,幻村人都羡慕不已,夸他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真是为幻村人的脸面上,增添了不少的春光明媚。
从李美娥嫁到幻村后,她每走到哪里,鸟雀们见了后都不敢亮翅,那些平时放胆怒放的山茶花、马樱花……都低眉闭眼,逊色不少,许多年轻夫妇见了后,当晚不是抬龙,就是打干。
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更为严重的事正在后面呢!
估计成千上万的先知先觉的读者上帝们,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
是呢,自从李美娥嫁到幻村后,这个色胆包天的胡小二,第一眼见着李美娥时,眼睛珠子就不会转。
于是,见一次望一次,见一次跟踪一次,见一次失魂落魄一次。
最后,硬是把李美娥强暴了。
李美娥是无辜的,毕竟懂得妇道,坚守贞洁,像爱惜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名份。
第一次被胡小二凌辱后,像兔子被老鹰追杀似的,胆战又心惊,有泪不敢跟自家男人说。
因为她知道,丈夫家是三代单传,而且自己的丈夫虽然知书达礼,但若因此事,找上胡小二门上去,等于是提着锣锅去送铜,哪里是胡小二的对手。
于是,只能暗吃哑巴亏,独自一人憋屈着。
哪曾想,胡小二从此像喝着迷魂汤,尝着断魂草,更加得寸进尺,有恃无恐,天天安排手下的小喽罗,像小蟊贼似的,随时躲在暗处,窥视着李美娥的外出行踪。
就这样,只要胡小二想上,李美娥无论走到哪里都跑不脱。
后来胡小二觉得暗的太费劳力,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大鸣大放来实的,反正他也把孔云希拃过了,量他家不敢翻天,敢与他胡小二决一雌雄,那不等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丢了纤纤性命。
这胡小二比布谷鸟跑到斑鸠窝里下蛋还恶作,硬是把李美娥霸为己有,独享夜夜春宵。
至此,势单力薄的孔云希家,忍气吞声不敢据理力争,就连整个幻村的人,也像没事一样,谁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半句。
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瓦上霜。
胡小二这个家伙,说他是地痞流氓一点不为过。不仅霸占了孔云希的美妻李美娥,还以拳头棍棒乃至老铡刀、铜炮枪等武器,跟押租李家火拼了十几架。
押租李家隔幻村至少十公里,但过去幻村最平整最肥沃的土地,至少有三十多亩,是押租李文龙大地主家的。
这些山前山后的肥田沃土,不知何年何月成了押租李文龙大地主家的。
胡小二问过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人们,有的说是李文龙家爹用大烟买的,有的说原本就是人家李大地主家的,还有的老人像吃着麻核桃似的,一问三不知。
胡小二听了后,气愤填鹰,怒火不打一处来。你他妈的,老之家幻村的土地,怎么是你天远隔地远的押租李家的?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于是,等待李家的粮食成熟将收未收之际,胡小二就带着一帮人去,去收去割去刨。而且是颗粒不留。
待李家的人马前来收拾时,一个个傻眼了!
这黄生生的苞谷,哪里去了?是何人吃了豹子胆,敢不劳而获,来老之太岁头上动土?
擒王先擒贼。后来得知是幻村的胡小二所为,就组织一帮人扛枪弄棒的找上胡小二家门上来。
但李文龙大地主,根本没有意料到胡小二是个不仅吃了豹子胆,而且吃过熊爪之亡命之徒,一是不怕,二是早有准备。
什么叫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更何况胡小二不仅仅只是个地头蛇。也是独霸一方的土匪悍匪。
你李文龙家在押租地盘上算得上“诸侯”的话,俺胡小二在幻村方圆十里八村堪称“一代枭雄”。谁怕谁,咱就来个针尖对麦芒,火拼一把瞧瞧。
据说,结果均以押租李文龙家惨败,幻村胡小二险胜。
但这李文龙也不是只吃得一碗干饭的,祖上的遗命,怎能在身己手头说丢就丢了呢,根本咽不下这口恶气,武的不行,就来文的。
于是,状告胡小二的状子,雪片似的飞到蒙山县衙门陈县令的案几上。
但胡小二家这边,早已料到李家会来这一手,他深信不疑金钱是万能的,根本不怕你有理走遍天下。
但看着是你李家的状子快,还是我胡家的银子快?是你李家的道理服人,还是咱胡家的银子动心?
最后两家对簿公堂时,公说公有理,婆说理更多。
收人钱财,当然要替人消灾。
李家输了,输得一肚子不服气,胡小二赢了,赢得狮子大开口。
从此,李家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的三十多亩地,全归胡小二所拥有。
尽管后来,李文龙家来了几十人,一次又一次的堵在地里,但胡小二这个玩命徒,亲历亲为,举着老铡刀冲在最前面,后面的一大帮喽罗打手,一点也不比胡小二逊色,直把生死置之度外,李家的人一看这阵势,就畏惧三分。
此后,再不敢劳筋费神来找苦头吃。
后来,这些原本叫李家地,李家台子,李家凹塘的土地,全部改叫胡家坪子,胡家…~(3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