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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赏金猎人徐晓年(1 / 1)

“司马县尉,话不能这么说啊,我拿到画像第一时间就来到县里,是你们都不在。”

“我们都去办案查证自然不在!”

司马亮说的一点毛病没有。

“你找不到我情有可原,索龙陈钊等人就在官道客栈,你为什么不去!”

“我,我......”

自己一个文官不会骑马,从县城到客栈二十多里路呢。

“你玩忽职守,致使重犯逃脱,你该当何罪!”

司马亮一声怒喝,主簿瘫坐在地上,吓得满脸抽抽。

“司马县尉,是我的错,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谁也没料到凶手胆大包天,敢出现在您二位的眼皮底下。”

“现在讨论此事,于事无补,索龙,立刻召集弟兄们,把画像贴出去。”

司马亮也没真想把锅甩给主簿,只是见他说话难听又怀疑索龙才借机教训教训。

“......是。”

索龙是个明白人,加上司马亮冲他使个眼色。

他就算心里有千般不信万般不服也只能听从安排。

从地上捡起掉落的画像,扶起主簿,问道,“大人,小六和陈钊他们人呢?”

主簿一怔,“他们不是和你一起出去办案了么。”

索龙陡然一惊,“什么!他们还没回来!”

“不可能,他们五个压着凶犯比我早走大半个时辰。”

.........

云鼎县南门。

过路的百姓,进出城的商人都围在一旁。

南门门前发生了命案。

七具尸体整齐的摆在一块。

五个是身穿公服的捕快,另外一个壮汉和一个精瘦的中年人。

正是押解金豹吴菜的官差一行人。

皇甫坛一早接到消息,第一个来到现场,也是第一个被气晕过去抬走的。

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司马亮索龙和主簿反倒是来的最晚的,司马亮查看七人的伤势。

死因一模一样,全是一剑封喉。

主簿看了看开口说道,“他们的死法和宋县丞的死法是一样的呀。”

“不会是同一人干的吧。”

“不可能!”

索龙立刻否定。

他是亲眼看着兄弟们离开的,而李朝歌跟他一直在一块。

根本就没有杀人时间。

而且,他压根就不相信是李朝歌杀的人!

司马亮瞪了冲动的索龙一眼。

心里暗暗叹息。

栽赃嫁祸。

动作好快。

李朝歌,你的前路越发的危险了。

............

山野林间。

李朝歌和青溪随地而坐。

吃着香酥的胡饼,喝着香醇的云鼎红。

愣是把通缉逃亡过成了野营度假。

“青溪。”

“嗯?”

“瞧你吃的。”

李朝歌擦了擦青溪唇边的渣渣。

“慢点吃,胡饼有的是,饿不着你。”

青溪白皙的脸颊微微泛红,赶忙喝了一口酒。

几日的相处下来,她对李朝歌的了解更深一层。

其他方面还不好说,但对于姑娘们的态度倒是清清楚楚。

初次见面时要么温和要么平淡,总归是有股子疏离的态度。

然而认识时间一长,他就会熟络很多,行为举止再也没什么顾忌。

“有吃有喝,郎情妾意,日子过的潇洒得很啊。”

从远处传来一声稚嫩又桀骜的声音。

“唉,又来了!”

李朝歌摇头。

自打离开云鼎,两天内他们遇到三拨赏金猎人。

武功不怎么样,诡计倒是多得很。

又是陷阱又是下药又是暗杀。

无一例外全被李朝歌一剑斩杀。

这次的三个倒是特别,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来。

“三位,你们和之前的几位比起来不够聪明哦。”

李朝歌放下云鼎红,回头笑着,“陷阱没有,机关没有,偷袭也没有。”

“你们真是来杀我的?”

“不,我们是来抓你的。”

说话的年轻人叫徐晓年,擅长使长短双刀,是近一年来成名最快的赏金猎人。

“姑娘,你不用担心,我们只抓他不抓你。”

另一个有点邋里邋遢的男子叫温不胜,自称江湖游侠猎人。

擅长使一把木剑一把铁剑,有名的双剑客。

“哦,你们是来抓我的。”

李朝歌目光一亮,嘴角微微上扬。

“为什么不杀我呢,杀我比抓我可简单多了。”

“朝廷发的通缉令代表证据确凿,无论生死拿的是一样的赏金。”

“与其带个大活人上路不如带颗人头,方便得多。”

徐晓年语气认真,“我们是赏金猎人,帮朝廷官府办事的,不是江湖上领钱杀人的杀手。”

“......唉,白让我高兴一场,合着是三个有原则的年轻人啊。”

李朝歌一下子没了兴致,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询问。

“哎,问个事,我的赏金是多少?”

“前面几个杀得太快,没来得及问。”

温不胜竖起五根手指,“五万!”

“多少!?”

李朝歌惊得原地站起,喜笑颜开。

“青溪,你听到没,我值五万赏银啊,哈哈哈。”

“小子,你是吓得胡言乱语还是失心疯啊。”

唯一的中年人朝地上呸了一口,满脸不屑的看着李朝歌。

“五万两赏银,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三头六臂的哪吒,还是大闹天宫的孙大圣。”

“......”

李朝歌一怔,语气弱弱的说道。

“不,不是你们说我值五万的么。”

温不胜翻了个白眼,“是五万赏钱。”

五万两银子!

怎么想的呀。

大唐从开国以来,算上武周时期,直至今日。

悬赏五万两银子的通缉犯可谓是凤毛麟角。

上一个是大周时期千牛卫大将军李元芳。

被人陷害,杀死和谈的突厥使团,险些成为两国开战的天字第一号通缉犯。

赏银也不过五万两!

“五万钱......合算成银子......”

“五十两。”

“五——十——两”

“我特么就值五十两!?”

李朝歌再也淡定不了,“云鼎哑奴还能卖七八十两!!!”

“合着我还不如云鼎哑奴啊!!!”

青溪宽慰他,“你往好处想,其实你犯的事也没有那么大。”

“是啊,以为自己是大闹天宫的孙大圣,结果是养马的弼马温。”

李朝歌无语的坐在地上,头也不回的喊道。

“三位,我现在心情不好,没心思陪你们玩。”

说着,手一扬,三块五十两银子的银锭被他朝后一扔。

温不胜和徐晓年同时跳起接下,而另一个人只觉得银光一闪。

“砰。”

五十两银子砸在他脑袋上,瞬间鼓起一个大包。

但他丝毫不觉得疼痛,反而难以置信的看着五十两一块的大银锭。

还下意识的咬了咬,确定是货真价实的白银笑的像是个傻子。

“五十两银子你们三个人分,现在我给你们一人五十两。”

“拿了钱赶紧走,走远点,别打扰我们午睡。”

温不胜,徐晓年:“......”

“还可以这么玩?”

徐晓年当赏金猎人时间不长,一时间有些懵,看向温不胜。

“老温,怎么办?”

温不胜也是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皱眉思考。

另一人见二人犹豫连忙说道:“二位兄弟。”

“他随手就能拿出一百五十两银子,你们想想他身上到底有多少钱。”

“说不定不光是银子,还有金饼呢!”

说到金饼时,男人的眼睛都开始放光。

赏金猎人是来钱快,但风险也高,轻则伤筋动骨,重则性命难保。

要是能赚一两块金饼,大可以找个县城随便做点生意下半辈子吃喝不愁。

“我身上确实有几块金饼。”

“交出来,把你身上的钱全交出来,我们饶你一命。”

“不是,哥们,你到底是赏金猎人还是山贼土匪?”

李朝歌无语,本以为能花钱省事,没想到遇到个贪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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