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休息时间,朱聪向王安忆,聊起自己。
他说,他是名贵族。许多年前,因反叛城主失败,被迫流亡,不得以加入雇佣军。
最近宣誓效忠四仪城邦,成为四仪专属羽士,不过有空,仍然会接佣兵任务。
“我业余爱好,是研究哲学,请容我问你一个问题:究竟什么是正义?”
王安忆不加思索地说:“帮助好人,惩处坏人。”
朱聪笑道:“人就不会,把坏人当好人,又把好人当坏人吗?或者以个人好恶,爱他认为好的人,恨他认为坏的人。”
“是会有这种事。”
“那岂不是帮助坏人,为害好人是正义?”
王安忆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说正义是利益,你看对不对。大家把对自己有利的,说成正义,把对自己不利的,说成不义。人们并非讨厌不正义,他们也想做同样的事,但害怕事情会失败,最终自己吃亏。”
这番言论,让王安忆啧啧称赞,说得太透彻啦。毕竟生活中,有些现象,确实符合他的观点。
最后,朱聪严谨地说:“当然这个问题,不可能简单地讨论,就得出结论。”
连续几天,王安忆都进行,高强度空战对抗。阵晓月怕他劳累过度,出现伤病,提议大家一起下山看戏,放松放松。
众人来到新莽城上层区,看见街上羽人磨肩接踵,热闹非凡。阵晓月向王安忆介绍,这次要看的黄梅戏,历史悠久,流传千年。
在家名为天仙配的戏院,四人买票入场,落坐于二楼贵宾席。戏乐起,除王安忆外的三人,兴奋异常,连连拍掌。
因为要上演的剧目,是著名的《女附马》。
王安忆虽从未看过戏,但随着戏剧深入,他完全看入了迷。特别在女附马,跟公主洞房那段,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怎么样,好看吧!”,出了戏院,阵晓月问王安忆。
“太好看啦,戏里的丫鬟真有趣,这么有趣的戏,是谁写出来的?”
“人类。”,阵晓月有些不愿意承认。
“人类?不是羽人写出来的。”,王安忆不敢相信。
“在千年前,羽人统治人类之前,写出来的。具体时间,无法考证。”
“那时候的人类,还真了不起。”
王安忆深深赞叹,可是没有谁附合,四位羽人,沉默无言地飞回大竹峰。
一天后,阵晓月搞了次体测,说要根据体测数据,帮两位徒弟,制定更好的空战策略。
体测内容很简单,要求两个徒弟,同时飞行三公里,看谁先飞完。
朱聪敲动铜锣,王安忆和赵信,弹射般地飞出,互不相让。起步阶段,赵信略微有优势,在一公里后,王安忆追上来。
这令赵信非常难堪,他拼命加速,却甩不开对手。二公里以后,王安忆反超,把赵信越甩越远,望着王安忆远去的身影,赵信绝望至极。
最终,王安忆领先十二个身位,率先完成三公里。
站在终点处的阵晓月,给两个徒弟,先后递上毛巾,擦汗。
“我在羽人中,飞得不算慢的,这家伙……怪物。”,赵信气喘吁吁地说。
“混血羽人,并非飞得更慢,力气更小嘛。”,阵晓月若有所讽地说。
赵信听见,如坐针毡,看来师傅对他第一天晚上,欺负王安忆的事,一清二楚。赵信感觉,面子上过不去,负气离开。
从起点缓缓飞来的朱聪,听说王安忆取胜,并不意外。
只是云淡风轻地说:“平忠盛的孩子,就是跟我们这些凡人不一样,体内流淌的是,‘怪物家族’的血啊!”
最后还不忘,打趣阵晓月:“你再年轻十岁,也飞不过他吧?”
‘平忠盛,再变年轻’,朱聪的话,让阵晓月回忆起,以往的峥嵘岁月。
那时候,他比现在的王安忆,还年轻几岁。初次参军,怀揣建功立业,成为上级羽士的远大抱负。
踏进战场前,还对上级平忠盛说:“我会在济平洋扬名的。”
其他羽士听见,群嘲道:“你不可能扬名,只可能扬灰,扬起自己的骨灰。”
战斗开始后,血腥的场面,令阵晓月发抖。血液四处飞溅,不一会就有头颅离开身体,断胳膊、断腿不停往下掉。
痛苦的叫声,与喊杀声混合,几乎刺破耳膜。阵晓月丧失判断,不知道该做什么,一支利箭从耳旁射过,吓得他心脏狂跳。
他意识到,这样下去真会死,想立刻转身逃跑,扬名的事抛诸脑后。都没来得及转身,又一支利箭袭来,穿透他柔软的腹部。
起先阵晓月感受不到疼痛,只低头看见,血从腹部伤口流出。当想拔出箭头,他感觉巨痛无比,内脏被扯动,赶紧停下。
也许是撕裂了某根动脉,血由流出,变成涌出。他用手捂住伤口,本能地大喊:“谁来救我,谁来救我,我不想死。”
凄厉的喊声,没引来任何救援,反招至敌方羽士注意。
一名羽人手持长枪,向阵晓月冲锋,眨眼飞近到,仅相距十米。枪尖的血迹,都可以瞧见,再想躲开,完全没时间。
这时一杆长枪,从侧面贯穿敌方羽士,强力冲撞下,敌人身体弯成一张弓。平忠盛扛着,挂有尸体的长枪,飞了二三十米,才刹住车。
尸体被平忠盛用手,霸气地推出枪尖,然后他以军官身份,吩咐身旁羽士:“把这个负伤新兵,背到后方野战医院。”
没过多久,缠着厚厚绷带,躺于病床的阵晓月,听说部队取得胜利。
每位从战场回来的士兵,都在讲述平忠盛的英雄事迹,他有鹰的眼睛,闪电的速度,一人抵过千军万马。不仅指挥有方,还冲锋在前,杀敌无数。
阵晓月内心深感钦佩,平忠盛救下自己性命,是恩人,所以决心跟随他。后来,共同经历无数生死,有胜利与荣誉,也有失败与落寞。
回首往事,阵晓月清楚责任重大,要把忠盛的儿子带好。
下午,阵晓月把两个徒弟叫到一块,给他们讲,量身定制的空战战术。
“从早上体测结果看,王安忆在速度上有优势,空战该选择,高空高速,避免缠斗。赵信,你虽然在普通羽人中间,算飞得极快的。
但以后在战场,末必不会遇见,今天这种情况。届时,你应该采取多盘旋,多与敌人拉圈子的策略。”
两人听后,都感觉收获颇丰。
晚上吃过晚饭,做师傅的阵晓月,把师哥赵信,约到竹林单独谈话。
从收徒那天起,他就对赵信宠爱有加,最近两次让赵信难堪,也只是想纠正他的错误,并非从心底讨厌他。
在夜晚,没有旁人的幽静竹林里,阵晓月终于无所顾及,说出心里话。
“你和王安忆一样出身底层,曾穷困潦倒,我觉得你能吃苦、品行端正,才收你为徒。为什么出身相近,却欺负师弟,就因为他是混血?不要让我觉得,看错人啦。”
没想到,赵信愤怒地说:“师傅,你偏心,处处维护那小子。他为什么比我飞得更快,还不是因为你,只教他,不教我。”
说着,流下泪来。
“听说过平氏一族吧,王安忆虽然姓王,其实是平氏一族后代。所以不要为,比他飞得慢而伤心,飞得快慢,很大程度是天生的。”
“那你还说什么,我与他出身相近,他是遗落凡间的贵族,总有一天要站在我们之上。而我一出身,就注定比他飞得慢,注定永远不如他。这个世界不公平!”
赵信,头也不回地跑出竹林,不想再听师傅教诲,他觉得师傅,理解不了他。
师兄弟,即使暗地里闹别扭,表面上看,却是相安无事。每天正常模拟空战,单人的,双人的,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一个月。直到一封外界来信,寄进大竹峰。
有城主邀请阵晓月,组建支佣兵战团,加入他的对外战争。——(战团:战斗军团简称,人数可多可少。)
这位城主很缺兵力,本邦的羽士根本不够用。
有之前北峡的大胜,加之长期表现出色。城主,不再以游侠身份邀请阵晓月,而是邀请他组建战团,以团长身份加入。
考虑到,王安忆空战技艺,大有长进,已经和师哥相差无几。阵晓月决定,此役带上他,作为他的初阵。
虽然也为他的安全担心,但阵晓月知道,温室里长不出雄鹰。
招募足够羽士,是组建战团,最难的一步。好在有弓星阵晓月充当门面,使招募变得很容易,慕名而来者不少。
计划中的八百羽士,五天就招满一半,加上赵信带来旧部二百,朱聪也带来两百,人员马上齐整。
佣兵尽管自带装备,战前仍然要统一检查,看是否完好,保证战时不会吃亏。
阵晓月把北王赐予的秘银锁子甲,给王安忆披上,保证他有充足防护。又把手头的大量秘银币,拿去铁匠铺熔掉,重铸成锋利的枪尖。
这样的长枪枪头,可以刺穿一切护甲。
战团内,装备检查完毕,大部队立即飞往码头,准备乘船去往目的地:丹波岛以东海域。雇主的大军,在那儿等候它们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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