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现在新晋元城猛士路顺风,正在当奶爸,当然并不是肖安宁这个小孩子淘气,主要是干活太累了,路顺风两世为人,农活还真没有干过多少。
大家都干活,路顺风也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他就主动承担带娃的工作,路顺风带娃,其实非常简单,来到红薯地里挖几棵红薯。
在地头捡些豆秸秆开始烧红薯,直到红薯被烤得软乎乎的,路顺风这才拿着红薯,与肖安宁他们一个人一个。
宋二娘看着路顺风与肖安宁吃得非常开心,虽然干活很累,也不感觉累了。
“顺风哥哥,顺风哥哥……”
沈孟娘提着篮子,来到路顺风面前,她闻到了奇怪的香味:“你们在吃什么?”
“这是什么东西?”
沈孟娘一边吃着红薯,一边好奇地问道。
“红薯!”
路顺风解释道:“这也叫番薯,是多海外传来过的,你不认识,沈伯父认识!”
“姐夫,还有吗?”
沈君恩吃了小半个红薯,还有点没有吃过瘾。
路顺风笑道:“多的是,这种东西产量高,一亩地少数也有四五千斤。”
沈孟娘惊讶道:“怎么会有这么高产的东西?”
“这还是因为没有肥料,如果是肥料跟得上,一亩地多的时候可以产一万多斤!”
路顺风带的是后世的红薯,产量自然高,而且这种根茎式的作物,就算种子公司想上基因锁,难度太高。
只是玉米未来肯定会减产,毕竟玉米种子太容易上基因锁了,那些专家为了提防农民自己留种,就特意加上了基因锁,种子只能种一年,次产减产20%以上,第三年种子退化到让人注泪的地步。
沈孟娘开始在心里默默地算了起来:“顺风哥哥,那要是我们把所有的地都种上红薯,那岂不是可以收一百多万斤?”
“用不了种那么多!”
路顺风苦笑道:“红薯不能多吃!”
“为什么不能多吃,很好吃啊!”
沈君恩还想再吃。
路顺风笑道:“吃多了放屁,你愿意当一个屁虫吗?”
沈君恩连连摇头:“不要,千万不要!”
沈孟娘有些尴尬了,手中的红薯,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
路顺风拍了拍沈君恩得脑袋道:“少吃没事!”
路顺风突然想到,大明虽然现在有了红薯,可是目前还没有传到北方,凭借着红薯的高产和略带甜味,应该可以炒作一下,卖个高价。
想到这里,路顺风有了一个计划。
“孟娘,你过来一下,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
路顺风又到红薯地里,挖出几棵红薯,将红薯递给沈孟娘道:“红薯除了烤着吃,还可以煮粥,切成小块,与大米放在一起煮,别有一番滋味!”
“顺风哥哥,你懂的真多!”
路顺风道:“把红薯切成片,放在太阳底下晒干,制红薯干,可以放很久,红薯干煮粥的味道与红薯块也不一样,你都可以试试!”
沈孟娘盯着路顺风,一直傻傻地看着。
路顺风道:“你看什么?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就是……好看!”
“我有啥好看的?”
“你就是好看,比村里所有的男人都好看!”
路顺风微微一愣,自己这是被一个小丫头片子给撩了?
沈孟娘将篮子里的卤鹅,递给路顺风。
路顺风苦笑道:“孟娘,你不能这样了,再这样下去,沈家可不剩什么了!”
沈孟娘道:“你都瘦了,也黑了,肯定的哦的!”
“谢谢你!”
路顺风由衷地说道。
他只是意外救下的沈孟娘,可是沈孟娘是真的喜欢他,最难消受美人恩。
沈孟娘提着篮子,带着红薯回家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这只卤鹅,成了大家的加餐,当然,无论是张百顺张五父子,还是吴山师徒,都没有动这只卤鹅,他们都知道这是沈孟娘送给路顺风吃的,他们不配。
路顺风待他们如同家人,他们不能不识抬举,没有分寸。
看着所有人都不动筷子,路顺风只好下手分鹅肉,肖安宁分到一只大鹅腿,另外一只,自然是给了路顺风自己。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通过辛俊土匪袭击沈家庄事件,让路顺风意识到,大明的官员吃相很难看,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让路顺风非常不爽。
摆明了就是欺负你,你不服还能怎么样?
忍着吗?
路顺风忍不了,他在房车里的卫生纸快用光了,他实在受不了大明上厕所还用侧筹,就是一块木片,上完厕所,用木片或竹片刮,刮完屎还不能扔,还需要洗洗接着用。
路顺风非常不爽上厕所,更加不爽的是,大明可是一个丛林法则的生存环境,官员为了向地主收税,公然制造出土匪,让土匪袭击村落。
沈伯筠一眼就看出辛俊是受到了上面某些人的指点,他的结局,可能是商量好的,带着村民和儿子当土匪,杀人放火,官府剿灭不了,当然,也不可能剿灭,这是悬在地主头上的一把利剑,谁不听话,谁就会遭殃。
路顺风从沈伯筠这个地主可以轻松办理他落籍的事情,就判断到大明的地方秩序其实已经失控了,在这个情况下,想安分守己当一个小百姓,那绝对是找死。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就算路顺风想独善其身,却根本做不到。
路顺风开始制定自己的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