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以身相许(1 / 1)

崇祯三年,六月。

北直隶,大名府,元城县,沈家庄。

靠近松树林的一片田地里,莫约十五六岁的路顺风正在挥着锄头除草。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这块地里居然种的是玉米。

只是玉米并不多,大约有一亩多地的样子,现在玉米苗刚刚长一尺高。

这原本一片没有人种的荒地,所以地里的杂草不少,在玉米地隔壁的田地里,则种着莫约两亩地的红薯,还有两亩多地的土豆。

在这块旱田边上,是三间草棚。其中两间草棚,并没有房顶,只是用树桩搭起架子,周围用茅草编制而成的草垫子,这些草垫子就是墙了。

透过草垫子的缝隙,隐隐约约可以看到里面居然是一辆重型越野房车。

路顺风其实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大明人,他来自后世。

他原本是一家国企的高级工程师,他最大的愿望就是买一辆末世房车,游山玩水,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路顺风没有钱,后来他慢慢有钱了,就花了八万块钱,购买一辆二手东风卡车,经过两年时间的改装,终于打造了一辆卡车房车。

路顺风开着自制的房车去旅行,在大西北待了三个多月,直到那边气温骤降,这才开着房车准备返回山东老家,却不承想在回程的时候,出现了意外。

他驾驶着卡车房车来到大明崇祯三年的大名府,自己也从一个大叔,变成了十五六岁的少年。

起初,路顺风还想着回去,他试过无数种方法,他也没能找到回去的路。

经过最初的慌乱和不安,路顺风也只能认命了,不认命也没有办法,反正他也回不去了,只能在这里想办法生存下去。

干了大半天活,路顺风有些饿了,就从田地里回来,来到草棚前,从房车里取出一口不锈钢锅,在屋外的空地上,开始煮着小米粥。

路顺风也在感叹,幸亏自己当初好心,看到冒着雨卖红薯的老农民,他于心不忍,就购买了一袋红薯,一袋土豆,如果不是因为路上吃了一些,估计可以种更多。

玉米则不是买的,而是在西北旅游的时候,当地人送的,五百八十卖给他一块假和田玉,附赠了十几根玉米棒子。

也多亏了这些玉米和红薯,他才可以在大明可以生活下去。

不知不觉,不锈钢锅里的小米粥,已经变得黏稠起来,马上就可以吃了。

路顺风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唾沫。

“顺风哥哥!”

就在路顺风浮想联翩的时候,他身后传来了非常好听女声,不用回头,也知道这是沈家庄,那个地主家的傻丫头沈孟娘。

伯,孟,季,其实代表着大,沈孟娘,也就是代表着她排行老大,如果要叫沈大娘,就有些歧义。所以她叫沈孟娘。

沈孟娘是路顺风来到大明这个时空认识的第一个人,当时一名逃窜而来的逃犯周世虎,看到俊俏可人的沈孟娘,心生邪念,就将沈孟娘打晕,扛到这片树林,准备下手。

路顺风自然没有坐视,直接出手,他发现穿越时空给他另外一项福利,那就是他不仅仅变得年轻了,力气变得比以前更大。

周世虎是一个凶匪,手上沾了十几条人命,功夫也不错,偏偏在打斗的时候,路顺风发现,他在后世看到影视剧里的动作,居然可以随意发挥出来。

周世虎被路顺风轻松击倒,路顺风就扶起吓坏了的沈孟娘,准备送她回家,然而,当时沈孟娘吓坏了。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扑到路顺风的怀里。

沈孟娘没有受伤,却被吓得魂飞魄散,她抱着路顺风,身体还在一个劲儿发抖,此时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沈孟娘用力地抱紧了路顺风,完全忘记了,她与路顺风相识不过短短片刻,甚至连路顺风的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沈孟娘下意识地将路顺风当成了依靠。

沈孟娘的父子沈伯筠带着侯肆以及侯芳等几名村民,追上来的时候,正看着沈孟娘死死地抱住路顺风,路顺风趁机占便宜,反而双臂张开,一脸无奈……

沈伯筠为了感激路顺风救了女儿之恩,租给他八亩地,并且作保,成功在元城县落籍,于是,后世的路顺风,就成了大明朝大名府元城县人路顺风。

路顺风也解决了身份问题。

沈孟娘也知道避讳,毕竟是一个黄花大闺女,而路顺风也是一个大小伙子,容易惹人闲话,她就带着八岁大的弟弟沈君恩一起来的。

“孟娘,君恩,你们来了,来得正好,粥刚刚煮好!”

沈孟娘将手提的篮子放在路顺风面前:“顺风哥哥,我给你带了鸡蛋,还有饼子,你饭量大,光喝粥可不行!”

沈孟娘不容分说,就将煮熟的鸡蛋磕破,迅速剥掉蛋壳,塞进路顺风的嘴里。

路顺风两世为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沈孟娘的心思?

有道是,哪个少女不怀春?

路顺风虽然变得年轻了,他的身材却依旧有一米八五,比沈家庄所有人都要高,更何况,路顺风是在沈孟娘最危险的时候救了她,避免她被周世虎侮辱……

若是让周世虎得逞,以大明的风气。她要么跳河,要么上吊,反正是不用活了。

当然,更重要的是,沈孟娘当时已经被周世虎扯开了衣服,自己的身体被路顺风看光了。

路顺风长得眉清目秀,于是沈孟娘决定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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