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明晃晃的手铐,林雄并没有说话,目光微微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侧。
便连忙转回头,和沈锋对视的同时,左手却缓缓伸向刚才手枪掉落的地方。
“抓到了?”
当他的左手碰到枪上的时候,林雄面上不禁露出了些喜色,正要把枪拿起来。
却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左手被人踩住,再抬头时,正好迎上了沈锋似笑非笑的面容。
“看来雄哥有些不甘心啊?要不要我帮你一把?”
沈锋踩着他的左手,微微用力,看着林雄越发扭曲的表情,淡笑着问道。
“没这回事!”
虽然林雄已经明显能感觉到,被踩着的左手,因为枪压在底下的缘故,手中的骨头已经断裂。
可他不敢叫喊,勉强挤出了个笑容,说道:“我只是想把这支枪交给阿sir,省的你们再去拿。”
此时双手都已经被废,手下也尽数被抓了起来。
林雄就算是再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也根本无可奈何,只能认命。
“雄哥太客气了,我们有专门收容和保管证物的警员的,用不到雄哥亲自动手帮忙!”
沈锋对着旁边招了招手,将拿着的手铐扔给了赶来的陈志超,吩咐道:“阿超,把人全部抓回去,分别关押,注意别让他们串供。”
“是,锋哥!”
陈志超身体一正,同时大声的答应道。
从两人在警员训练学校的时候,他就知道沈锋的枪法非常好。
可今天一见,还是让他感觉到大吃一惊。
他从未想过,竟然有人能用容弹量仅有六发的警用左轮手枪,就压制住数名手持枪械的匪徒。
这样的发现,让他对沈锋的敬畏和崇拜又更上一层楼。
执行起沈锋的命令,自然也显得更加痛快。
当即拿起那副手铐,将蹲坐在地上的林雄铐起来,带着他出了这间祠堂。
眼前一切都已经解决,沈锋也迈步出门,看着站在门外张望的七姐,说道:“这位女士,由于你在案发现场,所以需要你和我们回警署去录个口供。”
“当然没问题!”
听得询问,七姐抬头看着沈锋,满脸笑容的道:“叫女士有些太见外了,显得不够亲近。”
“阿sir你叫我七姐就行了,身边的朋友都是这么称呼我的。”
因为狗脚七的事,她对林雄可谓是恨之入骨。
今天沈锋不但救了她的命,而且还帮她除掉了一个仇人,自然让她心中喜悦。
“那七姐也不必喊我阿sir那么见外,直接喊我名字就可以。”
伸手不打笑脸人,面对七姐的客套,沈锋当然也不会表现的这么不近人情。
况且七姐虽然是一介女流,可有狗脚七的面子在,她在九龙的人脉还是很广的。
和她交好,有百利而无一害。
不过现在林雄刚刚落网,沈锋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于是和七姐客套了两句以后,沈锋便转回身,招呼着在旁边忙碌的阿型道:“阿型,我有些事情要先回去,等下你帮七姐录一份口供。”
将事情吩咐完毕,沈锋迅速离开祠堂,返回了梅窝警署。
…………
次日天明。
沈锋坐在警署一楼的值班室内,面前放着茶水,看上去颇有些悠然自得。
在今天一早,陈志超已经和着警署的一名警员,带着林雄和他的同伙,去了九龙警署总部。
无论是交上去的报告,还是陈志超两人的口述,以及总部的调查结果。
沈锋的功劳一定都是最大的那个。
所以只要等到功劳分下来,沈锋升职就是板上钉钉。
完全不需要担心。
现在需要考虑的,仅仅是要去哪个警署任职的事。
不过这一点,沈锋早就已经想好,这点倒是不必纠结。
转眼时间到了下午。
沈锋正倚在椅子上小憩,阿型忽然从外面跑了进来,口中还在呼喊道:
“锋哥,外面有人找你!”
“谁啊?”
听到这话,沈锋睁开眼,打了个哈欠,有些不耐的问道。
“锋哥,大人物!”
阿型眨了眨眼睛,有些神秘的小声回答道。
“和我还耍花招?”
沈锋直接抬手,手指屈起,给了他一个暴栗,笑着问道:“到底是什么人?”
“油尖区的便衣警员!”
阿型揉了揉脑袋,眼中却带着羡慕的道:“一定是油尖区的探长颜爷欣赏锋哥这么神勇,连港岛十大通缉犯的林雄都能抓的到,所以特意派人来招揽你的。”
他的话刚说完,还未等沈锋回答,就听一阵脚步声从外面传了进来。
顺着声音看去,只见一名身年约三十岁上下,穿着花格子衬衫,腰间带有枪套的男子走了进来。
“这位兄弟说的不错,正是颜爷欣赏你的才华,所以派我来问问沈锋兄弟,有没有兴趣到油尖区,在颜爷的手下当便衣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