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群人在部落里也是一群极为特殊的存在。
他们就是部落里的老人,如今部落合并之后所有的老人加起来足足有一百多人。
说是老人,其实也就比各部落的酋长大一些。
只是他们没有家人,大多都是孤身一人,也引在年轻时候跟猛兽搏斗出尽了力气,导致他们连耕种的能力也不具备。
刘峰对他们早有安排,华夏城是建起来了,可总需要有人来打理吧?卫生谁来收拾?地谁来扫?
所以刘峰给他们的安排就是让他们在城池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单单他们,那些暂时为华夏城放牧的以及煮盐的都算作工作人员。
由城主府出粮食将他们养起来。
这群人得知了刘峰对自己的安排之后,一个个满意的离开了。
那么现在是时候来一套完整的律法和规章制度了。
在律出台之前,须得先将公务人员的工资给确认下来。
税收的数量是暂时的,刘峰不是经济学专业的,不知道要收多少税务会才能达到收支平衡。
否则一年以后收的税收连工资都不够,那可就搞笑了,这一点还需要计算,想要计算就得把城主府的开销给记录下来。
首先所有的长老,以及工作人员都应该是管吃的,起码目前要管。
除了管吃之外,长老每年的工资为二百斤谷子和一百斤肉,公务人员的工资为一百五十斤谷子和一百斤肉,工作人员的工资为一百斤谷子和五十斤肉。
说白了现在的粮食就相当于钱,粮本位。(咱们国家的软妹币就是粮本位。)
具体的计算刘峰就交给鲁去计算了,主要是为了锻炼年轻人嘛,绝对不是因为自己懒得计算。
至于刘峰自己的工资嘛,刘峰没有给自己订。因为没有必要,这是实话。
因为刘峰有调动城主府物资的权利,而且刘峰调动物资来换取东西也不会是为了自己。
你可以说刘峰虚伪,但事实就是如此,刘峰一个人也用不了多少东西,无非也就是陶器麻布之类的东西。
当定好这一切之后,就要准备律法和规章制度了,这一切刘峰提前已经想的差不多了,只要写出来颁布即可。
首先是规章制度,俗话说权利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
短期内可能不会有问题,但时间长了之后呢?比如户部的人,在丈量土地的人会不会受贿一百斤谷子而做出多给别人丈量一米的事情呢?
在收税的时候会不会少收自己亲人一点呢?这些事情发生的几率有多少刘峰不用去想,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
所以规章制度必须严苛,凡接受民众好处者,无论多少一律开除,威胁民众者开除且三代之内禁止成为华夏公务人员,中饱私囊者按偷盗论处,交由刑部处理。
然后就是律法了,先是对于律法的介绍,凡是违反律法规定者皆为犯罪,任何人在律法面前都是平等的。
现在不适合颁布过于复杂的律法,必须简单明了,等跟不上发展需求的时候再进行更改也不迟。
律法就四个惩罚手段,分别是罚,责,劳,死。
罚很简单,就是罚款,只不过现在是罚粮食。凡是毁坏公物,打架斗殴,打架斗殴要罚二十斤谷子,毁坏公物根据毁坏物品的价值双倍处罚。
第二个是责,就是责打,也就是拿着棍子揍一顿,凡是偷盗别人东西,价值在五十斤谷子以下,除了双倍处罚之外就要挨一顿揍,另外就是持枪凌弱,欺负弱小也要打一顿。
第三个是劳,就是劳动。凡是偷盗价值在五十斤以上的,除了双倍处罚还要给城主府劳动一个月。
除了这种劳动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打伤别人之后别人养伤期间需要他去帮助人家完成人家的劳动,在人家伤养好之后还要多干三个月。
最后刑法就是死,在原始社会人口是最宝贵的,对于死刑必须慎重,必须出现杀人或者同等罪行以上的大罪之时才能判处死刑。
而且每一个死刑犯都要上交长老团的审核,经过长老团商量同意后才能执行,如果长老团也无法定夺的就要交由刘峰处理。
任何人对判决有异议的,都可以向长老团申请复议,为了防止有没有效果都进行复议的如果最终长老团查清之后判决公正,申请复议属于无理取闹的话还要加倍处罚。
除了这些法律之外,刘峰也做了一步青少年保护法,但肯定和后世大家吐槽的那种青少年保护法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