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美杜莎的过往(1 / 1)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进化反而是一件坏事。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想当以前那条丑陋且又普通的蛇人。

美杜莎,作为颜值十分高的魔物,深受人类的喜欢。

经常见人类世界贩卖美杜莎等物种。

虽然她的实力已经相当于人类的b级冒险者,

但比起这个世界的人类终究还是太过于孱弱。

小心翼翼的躲在鸠拉大森林之中,却没想到即使如此,依旧被人发现了。

运气真差,为什么人类会进入到受到风暴龙维尔德拉所庇护的领地?

还刚好遇见了她,不由分说,看着那群人类贪婪的眼神。

她知道自己必须要跑了。

鸠拉大森林,紧靠着东方平原,那里是狼族的领地。

所以根本不可能去那里,然而后面却又背靠三方魔王的领地。

胃部剧烈的抽搐起来,这根本就是死境好吗?

但是,放弃是不可能放弃的,成为人类的的玩物什么的,怎么可能让那种事发生啊!

玩命的奔逃着,不是朝森林之外,而是朝森林的深处。

作为从小生活在这里的美杜莎,熟知地形,

勉强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与后方追赶的人类拉开距离。

她,逃掉了,

但是,

她的族人却因此被愤怒的人类屠戮一空。

不知道心底什么感觉,只是觉得一股情绪从心底升起。

虽然她对自己的同族也并不感冒,面对她的时候只有战战赫赫与恭敬。

根本不像同族,反而是像上级与下级。

连同以前和她很要好的同伴也不敢轻易逾越,在她面前颇为拘束。

即使她劝慰对方很多次,但依旧没有任何作用。

这就是魔物,等级与种族决定你的身份与地位。

此后,

没有族人与部落的她只能浪迹于鸠拉大森林,然后被各种各样的魔物欺负。

独家寡人的她没有任何办法反抗,无尽的孤独与寂寥缠绕着她。

看着远方蔚蓝的天空,突然,脑海中浮现出向去外面看看的想法。

即使身死,那也挺好的,现在这种生活比死更令她难受。

说走就走,也没什么需要带的东西,随口咬死几只兔子当做应急食物。

就这样,美杜莎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不能经过人类的城市,至于魔王领地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

所以只有一条路可走,矮人王国,同时也是军事大国的多瓦贡。

孤独的旅程却远比之前的生活有趣,美杜莎见识了许多自己以前没见过的东西。

也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也遭遇过很多危机。

尽管已经很小心,但还是被各种各样的人类追赶,被各种各样的魔物袭击。

生命之森,

有一天,她从别人口中听见了这样的一个地方。

向往着和平,与生命的精灵所在之地。

就这样,新的目标出现了。

精灵是怎样的呢?

传说中精灵是高贵圣洁的种族,其姿态与身躯足以同天使媲美。

好想见见啊,这是美杜莎最后的一个心愿。

她觉得她的人生已经没有遗憾。

太好了,从原来那个地方走出来。

为自己当初的决定感到庆幸。.

生命之森位于南方里·耶斯提杰王国与巴哈斯帝国的交界处——都武大森林。

她现在距离那里还很遥远。

但是没关系,只要心怀期望,她一定能够那个向往着和平与生命的圣地。

满心的期待,经历了千辛万苦,她终于到达了那个地方。

也见到了传说中的精灵,确实名副其实,

然而,

精灵的处境并不好,甚至快要灭族。

有心想要帮她们,却不知从何帮起。

但是,至少她在这里遇到了自己的同族。

还把她奉为王,虽然只是看中了她强大的实力。

先住在这里吧,至少不是孤身一人。

经历了那么久的浪迹天涯,她也有些累了。

即使身处同族,但每天依旧如同一个人,被所有蛇人排除在外。

毕竟她是外来者,而且是实力与种族更强的美杜莎。

算了,真心感到无所谓,她自己一个人也习惯了。

就算心底感到寂寞,也能坦然接受。

只是,好想有人来陪着她啊……

开始铺垫了,骨王里的圣教会与萌王里的圣教会,骨王里的英雄王与萌王里的魔王究竟会擦出怎样的火花?

尤其是赛巴斯,指尖宇宙对战破坏暴君米莉姆,期待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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