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岩洞内两人一起摸黑吃饭的时候,他向女刺客问起身体内暖流的情况。
女人很惊讶,“你这么快就能感受到气感了?”
原来那股暖流被叫做气感。
“是呀,昨天有人请吃了一顿四级魔兽肉,我修炼了一晚上,才感应到这股暖流。我想问下,一般人要修炼多久才能有这种感觉?”
“那要看每天修炼多久。”
“如果每天修炼五六遍基础斗气呢?”这是他准备以后每天的斗气修炼次数。
“也看人的,普通人需要一两个月,资质高的半个月到二十来天都有。”
雷蒙想了想,这两斤魔兽肉抵得上他半个月的辛苦了。他倒是不敢自信资质好,只不过他昨晚修炼了十几遍,折算一下,差不多就是抵半个月的辛苦。
今后有钱了还是多买一点魔兽肉吃,不光可以加快斗气修炼速度,还可以提高体质力量。
“对了,我想问一下,吃魔兽肉我的身体都变强了不少。那如果有钱的人天天吃魔兽肉岂不是也能变得很强大?”
女人想了想,难得的详细解说了一番。
“你说的这个情况确实有,贵族和大商人是很热衷于吃高级魔兽肉的。不过,魔兽肉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再者,魔兽肉可不便宜,那是等于在吃金币。如果没有修炼斗气的人,哪怕天天吃龙肉,也就是把体质提升到青铜战士的水平。魔兽肉真正的作用是加快斗气的修炼速度,提升身体素质只是附带的作用。你身体变化明显是因为你第一次吃魔兽肉,而且你本身的体质太差,这才显得立竿见影。如果你想吃魔兽肉,最好的选择是将来做冒险者。冒险者在野外天天吃魔兽肉。不过嘛,更多的冒险者是被魔兽吃。”
女人难得的讲了一个冷笑话,雷蒙却动了心思。做冒险者,貌似也不错。
女人看他不做声,猜到他的想法。
“喂!你不会是真想做冒险者吧?”
“嗯,有这个想法。或许长大了可以试试。”
“那你要想好了,冒险者和角斗士并称两大最危险的职业。十个冒险者,能活过三年的不到一个。”
“比做刺客还要危险?”雷蒙调侃道。
“当然”女人回答的很干脆。“刺客可以选择动手的时机和目标,不出手自然就没有危险。冒险者在野外却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麻烦。”
女人说完这句,又吧唧吧唧的吃起了东西。过了一会,她突然开口。
“要不?你来做刺客吧?我看你心思缜密,做刺客一定很合适。”
“姐!心思缜密还可以做别的,不一定就只适合做刺客。”
女人哼了一下,不说话,继续吧唧吧唧。
雷蒙也不说话,一边吃烤鸡,一边把吃剩的鸡骨头丢水潭里。他想了想修炼的事,再次开口问道。
“我想问下,一般人修炼多久才能修炼出斗气旋。”
“看每天修炼的次数,还有资质不同。”
“就每天五六次的练。”
“这样的话一般人练上半年左右,资质差的需要的时间更久,资质好的需要的时间就短。”
“这么说的话,越快练出斗气旋的人就越厉害了?”
“错!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话么?要晚点凝聚斗气旋。”
“这是什么道理?你这说的前后矛盾啊。”雷蒙不解。
“不矛盾,练的快说明修炼斗气的资质高。但是,越晚凝练出的斗气旋潜质越高,因为它存储的斗气量越多。初时还不明显,越到更高级,差别就越大。”
雷蒙想了想,开口道:“你的意思是练的快只表明斗气修炼的资质高?但是斗气旋越晚凝聚,基础就越好,潜力就越大?”
“对!就是这个意思。等你凝聚了斗气旋,记得在一周之内去战士公会做个测试。那里可以检测一个人的斗气旋的未来潜力。如果你的资质够好,会有很多势力会来拉拢你。虽然加入了某个势力会有很多限制,但是再怎么样也比你做小老鼠强。”
“你这是看不起小老鼠啊,我表示抗议!”
“哼!”
“这个,万一我不答应那些势力的拉拢会怎么样?”
“一般情况下没事,就怕遇到小心眼的贵族。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最好加入一个其他的势力。”
“那这样去测试岂不是太危险。”
“只有你会这么想,其他人巴不得让更多人知道自己资质非凡,这样才能加入好的势力获得培养资源。”
“相比于实力的提升,我觉得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会更开心。”
“呵!”女人只发出一个单音节,来表示她的不屑。
一个叮叮当当的声音在雷蒙身边打转,他很快寻声摸起来一看,一丝金色的光芒,金币!
“这是?”
“送你的,做资质测试需要花钱的。”
“哈,我就知道你人不错。多谢了。”
女人不回话。
吃完晚餐,雷蒙开始修炼基础斗气。一连练了三遍,这才躺下来休息。过了半个小时,他再次修炼了两遍。
现在练习基础斗气需要身体摆出一些姿势,维持姿势与呼吸是很累人的。练习完五遍,他再也不愿意动弹,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天已经大亮。说实话,学会斗气修炼方法后他是想着闻鸡起舞,勤学苦练的。可惜前世夜猫子的惯性作息实在太强大了,他可以晚睡,但是很难早起。尤其是现在身体还是发育阶段,早上起床真的需要很大的毅力。
起来后,修炼了两遍基础斗气,和女人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
现在是没有钟表计时,如果有的话,雷蒙敢肯定,他吃完早饭到码头的时候绝对快到上午十一点钟。小老鼠们早已经习惯了他的懒散,就像习惯了他很会赚钱一样。
每天,雷蒙最多接两趟客人,但是赚的比其他人加起来还要多。而且很多时候,他都不怎么主动去推销自己的,反而那些客人都点名要他陪。
雷蒙大部分的客人都是佣兵和冒险者,偶尔也有过路的贵族之类。其他小老鼠也想和他一样接待这些客人,但是这些人气场太强,小老鼠们在这种人面前能说话不结巴就算是很难得了。哪里能够像他一样随意洒脱,幽默风趣,谈笑无忌。
慢慢的,找他的客人已经不是需要一个路引了,而是需要他在场陪着吃喝玩乐。只要雷蒙在场,总能让人开怀大笑,心情大好。有时候,雷蒙也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一个路引了,而是一个陪游的。
嗯,这个叫法不好听。有个比较好听的人物模板,叫做浪子燕小乙。他真的觉得,如果一直待在萨瓦丁城,自己的未来就是异界版的雷小乙。
三天后,莉莉莎一行人所护卫的船只修好了。他在码头送别了“丽萨佣兵团”五人。看着船只开走,他心中还是有一些伤感的。佣兵也不是一份安全的职业,谁知道这次送别下次什么时候才有相见的机会。
他是真心把莉莉莎一行人当朋友的,相信对方也一样。毕竟对方和自己没有任何利益牵扯,纯粹是因为聊的来,相互比较欣赏而已,这样的友谊更纯粹。
喜欢雷蒙的佣兵冒险者团队还有很多,他们都喜欢这个机灵又会说话的小家伙。雷蒙经常问他们一些关于修炼的问题,他们也是尽可能的解答。对于他关心修炼的事,众人丝毫不意外。机灵、会说话、有上进心,未来必定是会成为战职者的。
虽然因为法不轻传的原因,他们不能直接教雷蒙修炼方法,但是解答一些他的疑惑和修炼常识还是没问题的。如果雷蒙肯答应未来加入他们的队伍,说不得连修炼方法都可以教给他。
雷蒙一直没有开口向这些人讨教修炼方法,因为他不想现在就把自己绑在某一辆车上。
路还长,可以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