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一直下到后半夜才渐渐停止。
春花嫂子也是在后半夜,才被李二姐带走。
一直坐在书房的程太初,这才松了一口气。
现在的他,是越来越明白一个道理。
男人,风流要有度!
不该碰的女人,哪怕她是天仙下凡,也不要碰!
不能接受的女人,哪怕她再喜欢自己,也不能去接受!
后患无穷!
时间已经很晚了,程太初赶紧洗漱一番去睡觉。
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是太过打击春花嫂子?
如果真正打击到了,其实是好事。
起码让她断了对他的这种不该有的念想,踏踏实实的跟自己男人过日子。
躺在床上的那一刻。
程太初觉得最近自己在走运,什么运呢?
烂桃花!
周欢把母亲给气得晕倒之后,每天都无数个打电话、发无数条信息给自己道歉。
迫于母亲给予的压力,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处理,一直冷着对方。
从信息内容上,他看得出来。
这一次,周欢是真的吓到了!
她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碰到了他的底线!
外面再好的女人,怎么能比得上生他、养他、含辛茹苦供他上学的父母?
他又想到了屠丽……
他一直不在乎屠丽的生活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至于是一条什么样的路,那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他不在意,更不会介意。
毕竟,在他心里屠丽只是老同学而已。
但是她把主意打到了他的身上,就显得相当膈应了!
最近,他感觉一个个的女人都疯魔了似的!
程太初关上床头灯,摒弃杂念进入梦乡。
早上五点,生物钟就把他给叫醒了。
昨天下了那么大的雨,雨势一直到了后半夜才渐渐停下。
乡村的小路,就会变得泥泞不堪。
今天,不适合跑步。
程太初只睡了三个小时,还是起床了。
简单地下了一碗面条,外面有几个村民路过,身上都背着一个小背篓。
看样子,是去采蘑菇。
夏日的雨后,山上会长出许多蘑菇。
在以前,每个夏天的雨后,附近有一大半的村民会去上山采蘑菇,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
那是家庭的一项收入!
现在不一样了,他租了大家的地,又给了稳定的活儿干。
相比之下,采蘑菇的那点收入,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现在还是会有少数村民上山采摘菇子,采摘回来都是留着自家人吃。
夏天的天色,亮得比较早。
打量熹微的天空,今天会是个艳阳天。
沈清秋和老白他们应该会来。
程太初准备弄一些不一样的食材,招呼他们。
在大山里的农村生活,本来就是就地取材。
程太初找出许久不用的竹篓子,打开手机录像,就出了门。
其实昨天下雨,他心里就有了上山采蘑菇的想法了。
沈清秋是第一次来做客,老白还想着拉拢关系,希望帮政府招商引资,不管能不能成,出于礼节,肯定是要盛宴招待的!
程太初伸手把小煤球一捞,放进了小竹篓里。
上山,采蘑菇去!
程太初没去别的地方,而是去了后山果园中的那一片树林。
这里被长时间被灵气粒子包围,长出来的蘑菇,自然更是美味无穷!
雨后的松树林,会在一夜之间生长出许多蘑菇。
这种菌类的生长得很快,经过了雨水滋润,会有一夜之间就冒出来。
雨后的早上上山采摘最是适合,因为它们生长得太快,有很多的蘑菇完全盛开了,味道就不那么鲜美。
松菇,不错!
一般来说,大山的树林里,松菇是最常见的野生菌。
拿到集市去贩卖,价格上自然也是最低的。
但不管怎么说,真正的野山菌,味道绝对是很鲜美的!
哟,有羊肚菌。好东西啊!
鸡脚菇,吃起来也不错。
……
各种野生的食材纷纷被秦云艮采摘下来。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大山里就是一座大宝库,只要你掌握了相关知识,就能在山里找到各种好东西。
寻找了好一会儿,跟在后面的小煤球,浑身沾满了泥巴。
看它跳来跳去的身影,玩得不亦乐乎!
扒开地上的松针,程太初眼前一亮!
是黑松露!
程太初蹲下来,采摘了一朵鸡蛋大小的黑松露。
仔细分辨了一番,确定是黑松露没错了。
这才是他上山采蘑菇的真正目的。
黑松露非常地珍贵,是一种生长在地下的野生食用菌。
它的气味非常独特,香味醇厚。
在菌类中,野生黑松露非常稀少,能够找到确实非常幸运。
这可是被称之为美食界的‘三大天王’的存在啊!
跟国外的鱼子酱、鹅肝酱齐名。
由于其生长条件苛刻,每年的产量非常稀少,于是价格就相当昂贵,堪比黄金。
真正的野生黑松露,有钱都不一定能吃到!
程太初拿着黑松露,小心翼翼地放进竹篓子里面。
一般来说,在一个地方发现了一颗黑松露,那周围也会生长。
程太初仔细在盯着地面,手上的树枝,轻轻拨着松针枯叶。
一个小时过去,大概采集了一斤左右的黑松露。
在确定这附近都没有了的时候,就搂着小煤球下山了。
这时候,突然有两只野兔子跑了过去。
这两只兔子在奔跑,身体像是翻车了一样,翻滚了两圈,倒在了地上。
正好,捉回去招待客人!
程太初准备走过去的时候,一个硕大的身影猛地冲了上来,一把叼住了其中一只兔子。
程太初见状,不由得一皱眉,竟然是一条狗。
家养的狗,会咬鸡、咬兔子。
农村人养鸡鸭兔子,多半都是为了卖钱。
这关于一家人的生计!
所以,但凡第一次发生这种行为的时候,狗主人就会对着狗又打又骂,家养狗受到了教训就不会再咬了。
但眼前这一只,浑身透着野性,明显是野狗。
估计是从龟神山跑过来的。
程太初倒是怕野狗,就怕这东西会咬到村民。
程太初盯着野狗,毫不客气地道:“你要识趣,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要是敢伤人,看我不把你的狗腿打断,吊在树上供人参观!”
野狗一双犀利的眼睛盯着程太初,似乎有些犹豫。
动物的感知是非常敏锐的。
它能够从程太初身上感受到非常危险的气息。
它只是一条野狗,能吓到普通人,却吓不到有气场的人。
它犹豫了一下,叼着一只兔子,转身就跑了。
并且,跑得飞快!
程太初捡起剩下的那一只兔子,觉得有些不够吃了。
好在养在树林里的兔子多,他又抓了两只,拎着兔子耳朵,慢悠悠地走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