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话听音。
程昊两世为人,并没有因为程述祯的话而惊喜。
小说没发现,一切都不作数。
绝不提倡中场喝香槟的行为。
只有尘埃落定了,小说发表到当期杂志上,拿到了稿费。
才算是可以举杯庆祝的时候。
即便说这话的人,是《群众文学》的总主编程述祯。
“这样,你把稿子先留在我这里。”
程述祯说了句准话:
“回头编委上会讨论一下,若是采用的话,我再通知你修改。”
这是标准话术。
程昊虽然想自己的文章早点发表。
这样就能早点领取稿费。
但也知道,这种事,急是急不来的。
再说稿子已经送过来了。
肯定是要等等的。
从杂志社出来,已经是下午四点半。
左右无事。
程昊便打车去了央美。
前世来过央美,于是程昊轻车熟路的,找到了黄亦玫的画室。
轻声踩着楼梯上去。
就看到穿着斑斓色彩毛衣的黄亦玫坐在大大的画板前。
右手拿着画笔,在画面上涂涂抹抹。
那是一幅抽象主义的画作。
有梵高的色彩和用笔风格,却又不是梵高的画意。
色彩很斑斓。
情感很热烈。
一束下午五点的阳光,穿过窗玻璃,打在黄亦玫身上。
这让她散发出一股文艺少女的光环。
看着这样的黄亦玫,程昊一时有些恍惚。
时间好像要静止了一样。
美到让人窒息的黄亦玫,仿佛是那幅画里的人物。
程昊不忍心扰乱这美好。
“咦?”
黄亦玫却感觉到了身后有人,回头一看。
确认了来人是程昊后,脸上的茫然慢慢绽放成笑脸。
“呀!”
黄亦玫高兴的丢下画笔,几乎是跳跃着,小跑到程昊面前。
然后扑到程昊怀里,仰着俏脸问:
“你怎么来了?”
程昊低头吻上玫瑰的唇。
待她快要呼吸不上来时,才松开,看着这张俏红的脸蛋。
爱意在画室内开始弥漫。
“你真讨厌!”
黄亦玫从程昊怀里挣脱开,摸了摸嘴唇,撒娇道:
“口红都被你吃掉了,嘴巴也被你亲肿了!”
程昊从后面换住黄亦玫,头埋在她肩上。
“你来看看,我最近创作的一幅画。”
黄亦玫拖着程昊,来到画布前。
走的近了,画布上的色彩,愈发的显得热烈。
红的、黄的、蓝的。
像打翻了颜料铺子。
“老实讲,我不太懂抽象画。”
程昊没有不懂装懂,只是说了自己的感受:
“看着你这幅画,我感觉整个冬天似乎一下子过去了,然后春暖花开了。”
“你也有这种感觉吗?”
黄亦玫一脸惊讶,软软的身子,往程昊身体里缩:
“我画这画的时候,脑子里想的,就是春天花开的样子。”
程昊略作沉思,说道:
“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哈哈,就是!”
黄亦玫这一刻,很喜欢心有灵犀这个词。
随后又问程昊稿子的事情:
“你去了杂志社,稿子没问题吧?”
“总的来说,程主编比较看好我这篇小说。”
程昊点点头,又说道:
“不过能不能过稿,要不要修改,还得看杂志社讨论的结果。”
“太棒了!”
黄亦玫很高兴地说道:
“我就知道,我黄亦玫的男朋友,是最有才华的作家!”
“是的呢。”
程昊应了一声,反夸回去:
“我程昊的女朋友,也是最有才华的画家!”
“呃,哈哈!”
黄亦玫脸有点红了,不好意思的扭动身体:
“我画画的天赋其实很一般。”
“一开始学画画,也是因为这个专业,学起来最轻松。”
“不像读中文系,天天得读一大堆书。”
“也不像读建筑系,整天在画图做模型,隔三差五的加班通宵。”
这话说的,倒也不无道理。
前世程昊学的景观设计,也是天天画图做模型,不是加班就是通宵。
三十岁出头的小伙子,能熬成看起来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脸上涂了再多的粉,也遮不住衰老。
“走,到饭点了,我带你去食堂吃饭。”
黄亦玫从程昊怀里挣脱出来,穿上羽绒服。
迫不及待的,就往外走。
看她这风风火火的样子,程昊似乎已经想到,她的真正目的的。
果不其然。
到了食堂后,黄亦玫见到熟人就说。
“这是我男朋友,叫程昊,是个大作家!”
然后得到类似“你男朋友真帅”“你男朋友好有才”之类的称赞。
这让她吃饭时,嘴角怎么都压不住。
而那些觊觎黄亦玫很久的男生,在和程昊默默对比了之后。
一个个心碎的离开了食堂。
“还好这是央美,你们是学美术的。”
程昊注意到,一些男生怒视自己的样子,不由笑着说道。
黄亦玫不解,歪了歪脑袋问:
“学美术的怎么啦?”
程昊笑着说道:
“如果是中文系,写诗歌的,说不得要跟我决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