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两个字掷地有声,
整个法庭瞬间安静,
安静持续了两秒,
之后便是哄堂大笑,
审判长不断敲着锤子维持秩序。
比现场更混乱的是直播间,
【这律师看电视剧看太多傻了吧!】
【太不自量力了,下一个诉求是不是要判法官去踩缝纫机啊?!】
【二十多条人命,还敢说无罪?】
【现在律师太无耻了,初中生杀人埋尸案那三个初中生不也无罪吗?】
主持人:“辩护人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宣言呢!”
李院长:“无罪?哈哈,这是拿老百姓当傻子,拿法律当儿戏。”
彭校长:“是呀,从法理上讲无罪是绝不可能的,这个辩护人应该是哗众取宠吧。”
“应当驱逐出律师的队伍。”
主持人:“校长,他不是律师,是被告人的亲朋好友。”
彭校长:“难怪,真正的律师是不会说出这种毫无道理的话的。”
……
庭审很快进入辩论环节。
孙检察官首先发难:“对方律师,案件中被告存在过失,你无罪辩护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叶恒:“我方无过错。”
孙检察官:“二十多人因被告操作失误死亡,被告无过错?”
叶恒:“公诉方自一审开始就在做有罪推定,被告所有操作都是在避免人员死亡。”
孙检察官:“我们认同被告有紧急避险情节,所以一审诉求为避险过当。”
叶恒:“我方没有操作失误,不存在紧急避险,避险过当更无从谈起。”
“你……”孙检察官有些无语:“审判长,申请引用判例。”
紫金花市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区,
允许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引用之前的判例来进行法庭辩论,
当然,这个判例必须是被法律界广泛认可的。
孙检察官首先引用的是“逼迫强/暴案。”
——8名凶徒囚困一男一女,以不同意就杀了女人为要挟,命令男人强/暴并杀死女人,男人被迫同意。事后,男人被判避险过当。
叶恒摇摇头:“男人是胁从犯,与8名凶徒属于共同犯罪,应处故意杀人罪,连紧急避险都算不上。”
孙检察官:“他是被迫啊!”
叶恒:“凶徒捆绑了他的身体,又没捆绑他的良知。”
随后,孙检察官引用“电动车撞人案。”
——因纠纷,甲手持菜刀在乙家门口叫嚣,多次劈砍大门,乙骑电动车破门而出,甲被大门撞到,后脑跌在石头上死亡。事后,乙被判避险过当。
叶恒:“这是标准的正当防卫,乙不承担刑事责任。”
孙检察官:“这明显已经超出限度了!”
叶恒:“乙骑车出门是为了躲避侵害,无法预测到甲死亡事实。”
之后,孙检察官连续引用了多个判例,
均被叶恒一一驳斥。
最后,叶恒义正言辞的说:“你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冤假错案吗?”
法庭和直播间里所有人都认真听叶恒要说什么。
“因为你们都认准一个事实,那就是死者为大。”
“当出现死者的时候,引起死亡的人就变成了罪魁祸首。”
“你们枉顾事实真相,完全不管具体行为产生的主因。”
“有罪推断就是你们制造这么多冤假错案的源头。”
“SHAME!!”
孙检察官被驳斥的无话可说。
自己捻熟于心的判例被驳斥的一无是处,
那些判例可都是法律界的权威啊!
可都是进过教材的啊!
这位TONY老师到底什么来头?!
在孙检察官的眼中,
TONY老师的身体迅速拉远变大,
巨大的影子遮挡了眼前的太阳,
自己如蝼蚁般蜷缩在阴影的角落中。
被震惊的还有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们。
【所以孙检察官刚刚说的那些判罚都是错的吗?】
【那个律师说的好有道理啊!】
【律师说的对!法律这么严肃的事情,不能只看结果,还要看原因和过程!】
【对啊,如果死了的人是个坏蛋的话,死了就死了呗。】
【就是就是,就像张良这种人,千刀万剐也不足惜。】
【支持律师!】【支持律师!】【支持律师!】
主持人:“李院长,从司法实践监督看,辩护人对判例的反驳有没有道理?”
李院长:……
主持人:“呃……彭校长,从法理来看呢?”
彭校长:“从法理来看,辩护人的反驳是有一定道理的。”
主持人:“所以这都属于冤假错案?”
彭校长:“也可以这么说。”
主持人:“好的,根据我们资料显示,孙检察官引用的判例,检察院方面公诉人是……”
李院长:“不用查了,公诉人都是我。”
彭校长:“所以我的意思是,至于是不是冤假错案,要看具体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