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
魔都。
上午十点。
阳光明媚。
再过十个小时,
就是沈飞魔都体育馆演唱会开唱的时间。
从早上八点开始。
整个魔都,
各个领域,
金领、白领、粉领、灰领、蓝领....
各个阶层的人,
都开始在讨论沈飞晚上八点的演唱会!
“再过几个小时,沈飞演唱会就要开始了哟!”
“你买到票没?”
“沈飞演唱会的票太难买了,我都连抢两天了,买不到!”
“是啊,确实难买,好像截止下午一点,售票就停止了哦!”
“没办法,买不到就算了,我在手机看直播好了!”
“那你多亏啊,沈飞演唱会,那可是大场面,他的歌不仅好听,演唱会现场还能抓到A级通辑犯,这要是不亲自去现场看,太可惜了啊!”
“就是啊,听说沈飞这次演唱会,还会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警队队长,足足有五百多位呢!”
“我去!五百多位警队队长?全国也就千名警队队长吧?一半都来了?沈飞演唱会这吸引力也太大了吧!”
“是啊,一点也没夸张,听说这些警队队长,都是来观摩学习沈飞演唱会上如何抓A级通辑犯的!”
“可是,这些警队队长大张旗鼓的来,那些A级通辑犯,还敢在沈飞的演唱会上出现吗?”
“呵呵,在沈飞第三场演唱会之前,大家也都这么说,都说那些A级通辑犯不敢来沈飞演唱会了,结果呢,沈飞第三场演唱会抓到了两名A级通辑犯!”
“不管怎么说,五百多位警队队长,这可真正是大场面啊!无论如何也要去现场看啊!”
“对,必须要去,实在不行买黄牛票也要去!”
“尼玛,黄牛票一个普通的座位,都炒到七八千一张了!”
“没办法啊,谁让沈飞演唱会这么火呢!”
................
与此同时。
某破旧小区一间出租屋内。
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坐在沙发上,
盯着手中的一张票,
兴奋的大喊:“哈哈哈,没想到我运气这么好。”
“居然抢到了一张沈飞演唱会免费的赠票!”
“这可为我省了千把块钱呢!”
这中年人叫杜来兵!
同样也是个A级通辑犯!
他在三年前,
犯下一起特大杀人案!
他因为心里扭曲,杀了自己前妻一家五口!
犯事后潜逃去了典国。
前不久刚回的国。
三年来他改头换面,
回国后也没人认出他是个A级通辑犯!
三年前,
沈飞刚刚出道。
虽然那时候的沈飞没什么好的音乐作品,
但杜来宾却从沈飞刚刚出道就成了他的铁杆粉丝。
回国后恰逢沈飞开第一场演唱会。
杜来宾也去了。
不仅如此,
沈飞第二第三场演唱会,
他都去了。
他在三场演唱会现场,
亲眼看到其他四名A级通辑犯被抓。
自己却成为漏网之鱼。
他并不认为这是侥幸。
而是自己的本事,是自己隐藏的够深。
因此,
他虽然是一名A级通辑犯,但去沈飞演唱会现场,
他根本毫无压力。
哪怕这次听说会有五百名全国警队队长在现场,
他也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这次抢票之时,
没想到有了意外的惊喜,
居然抢到了一张赠票,免费的!
心想这可能是作为沈飞铁杆粉丝的一种回报吧。
这张票可是足足为他省下八百多块钱呢。
他开心之下,
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罐头出来庆祝。
是一瓶鱼罐头,
是从典国带回来的特产!
当他打开这瓶罐头之后,
一种臭气无比的味道,
在整个出租小屋弥漫开来。
没错,
他打开的这瓶罐头,
就是臭气闻名世界的典国传统美食:鲱鱼罐头。
腌鲱鱼最大的特点,
就是其无所不在、
难以消散的恶臭。
一般正常人,
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
闻到这种恶臭,
甚至都能给臭昏过去。
但杜来兵例外,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杜来兵对鲱鱼罐头这种恶臭味,
似乎有着天生的抗体似的,
别人觉得臭,
他却觉得是一种异香!
他潜逃典国之后,
第一次接触鲱鱼罐头时,
就深深爱上这种散发着难闻的刺鼻气味的鱼罐头头,
那种迷恋程度,
就跟他现在迷恋沈飞演唱会差不多。
每天必不可少就是吃鲱鱼罐头,
有时候,
甚至一天要吃好几顿才过瘾。
而鲱鱼罐头食用注意事项中,
有一条:
“不要在封闭的环境内开启罐头,不然后果很严重。”
杜来兵根本不在意这个。
恰恰相反,
他反而喜欢在一个小的空间内,
打开鲱鱼罐头,
一边享受着那种独有的臭味,
一边享用着鱼罐头。
...........
他吃完了一罐鲱鱼罐头之后,
在一股难以消散的臭味中,
美兹兹的点燃一只烟,
看了下时间,
再过几个小时,
就是沈飞的演唱会了。
...................
与此同时,
在一个小区比较好的单身公寓里,
一间粉色装扮的房间里。
毕洁正在给抱在怀里的婴儿喂奶。
一般新生不久的婴儿,
都是比较丑陋的,
因为一直被洋水泡着的,
导致婴儿脸上的皮肤像桔子皮一样的有皱折。
不过这个婴儿比较例外,
她虽然刚出生不久,
但小脸蛋白里透红,
非常的可爱。
毕洁作为人贩子,
有过多次偷拐婴儿的经历,
因此也知道如何照顾婴儿。
此时,
她正一边用奶瓶给婴儿喂着奶粉,
一边嘟哝着道:“小宝贝,多喝点!”
“养得白白胖胖的!”
“过段时间卖个好价钱!”
当半瓶奶粉喂完,
毕洁突然掏出一张沈飞演唱会的门票。
作为一名已经连续三次参加沈飞演唱会的忠实粉丝,
她抢票已经非常有经验了。
就在门票刚刚发售的时候,
她就毫不费力的抢到一张演唱会门票了。
“呵呵,宝贝,在卖掉你之前,我带你去看一场演唱会。”
没错,
她打算晚上去参加沈飞的演唱会,
同时把这小婴儿也带上。
一来,
她是怕丢婴儿一个人在家不放心。
二来,
带上婴儿去看演唱会,
无疑也是自己的护身符。
试想一下,
在演唱会现场那么多人里,
自己一个少妇模样的人,
带着一名婴儿,
谁会想到,
自己会是一个A级通辑犯呢!
就算是出现在沈飞演唱会现场的、
那来自全国各地的五百名警队队长,
恐怕也认不出自己的身份吧!
她觉得,
自己有这样的想法,
简直就是个天才!
沈飞的演唱会再神,
再怎么抓罪犯,
也根本抓不到自己!
..................
同时。
某宾馆内。
胡文将购得的十几张票,分发给马强等十名越狱犯。
买这十几张票,
可是花了胡文一万多块,
没办法,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啊,
不把这十名越狱犯哄好了,
将来谁替自己卖命绑架富豪勒索赎金呢?
门票发到每个人的手中之后,
胡文提醒道:“我这次买的是连座票。”
“就是说我们的座位到时候都是在一起的。”
“不过大家千万要注意,在检票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能一起。”
“要两个或者三个人一起,分好几批进去。”
“而且在演唱会的现场,我们哪怕坐在一起,一批人和另一批人,也要装作互相不认识。”
“否则,就会容易引起人的注意,会惹来麻烦!”
“而且,听说这次演唱会的现场,会有五百多名警队队长参观学习,我们要更加谨慎了!”
“总之一句话,大伙到了现场,就安安静静的听演唱会,这样就会没事!”
胡文的担忧也不无道理,
毕竟他们这伙人人数太多了,
拉帮结派一起,太招眼了!
马强点点头:“放心吧文哥,我们什么都听你的安排。”
“对了文哥,你不是并不喜欢沈飞的歌吗?怎么也买票要去?”
胡文没好气的道:“那还不是为了看住你们,生怕你们出事吗?”
马强笑着摇头:“文哥,你太谨慎了。”
“我们容貌都变成这样了,没人能认出我们,不会有事的。”
“不过我还是那句话!”
“万一运气不好,我们被发现身份被抓了。”
“我们也绝不会供出你们的!”
胡文再次眼皮子一跳!
你特么的,
就不能说点吉利点的话来?
....................
谢谢chu9402的打赏、催更、月票、鲜花、评价票!
第四场演唱会马上要开始了!
警察已经到位,
A级通辑犯也到位了!
演唱会上,会发生哪些精彩的事呢?
请大家和我一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