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
傍晚,
辅东区一可容纳万人的体育场馆,
此刻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因为一会儿这里要举办一场某歌手的演唱会,
这些人都是这位歌手的粉丝、歌迷。
..........
与此同时,
演唱会的后台。
身着一身红色风衣的佳行老板杨蜜,
正在对一个二十七八岁年纪的青年人说道:“沈飞,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
“虽然是告别演唱会,但如果这场演唱会你表现的足够好,能成为热点话题,那么就会是你的一场翻身之仗!”
而那青年人沈飞,
此刻却是听得一脸懵逼。
看着杨老板风衣下的曼妙身材、以及黑丝包裹的小腿,
这才醒悟过来,
自己穿越了,
穿越到一个同姓名者的身上。
前身沈飞,原本是佳行杨老板签约的一名鲜肉歌手,
颜值可吊打当代任何小鲜肉,唱功也是俱佳!
可惜的是,
这么多年都没能遇到好的词曲作者,
明珠蒙尘,
几年下来一首代表作都没有,一直不愠不火,
如今已然过气了。
佳行的其他股东老板打算放弃他了,
然而前身却认为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杨老板决定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给他开场告别演唱会,
表现的好,会说服公司其他股东继续和他续约,
表现的不好,杨老板也无能为力了。
........................
理清这些信息,
沈飞心头一震!
前身外形与唱功俱佳,
这么好的条件,
火不起来却是因为没人给他写一首好歌?
这好办啊!
要知道,
沈飞前世可精通乐理,是位翻唱歌手,
他翻唱过数千首流行经典歌曲!
对这些经典歌曲的谱曲简直是倒背如流了!
而这个平行世界,那些火遍大江南北的经典歌曲,一首也没出现过。
注定自己要大红大紫!
想到这,
沈飞开口问道:“蜜姐,我演唱会要唱的歌都选好了吗?是哪些歌?”
杨老板点头道:“一共六首歌,都是你以前传唱率排名前六的!”
沈飞暗暗摇头。
之前的那些垃圾歌曲,
岂能和自己脑海中的经典相比?
他让工作人员找来纸和笔,
唰唰唰!
一连写出六首歌!
“蜜姐,我要换歌!”
“唱这六首!”
杨老板那性感的小脸蛋一脸懵逼。
这演唱会都要开始了,你要换歌?
而且,
签下沈飞这么多年了,
没听说他会写歌啊?
接过沈飞写的歌一看,
杨老板更懵逼了!
《恶狼传说》?
《吻别》?
《祝福》?
《每天爱你多一些》?
《一路上有你》!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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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六首歌,
她一首都没听说过,
真是沈飞自己写的?
见杨老板面露疑惑,
沈飞笑道:“放心吧蜜姐,这六首歌,绝对好听!”
“而且,我也向你保证,从这场演唱会开始,我一定会大红大紫,绝对不会让你失望!”
穿越而来的沈飞相当自信,
事实上他日后也的确大红大紫,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
却是以另一种他绝对意想不到的方式火起来的。
................
与此同时,
演唱会检票处。
上面贴着“沈飞告别演唱会”的海报!
两个男人检票后走了进来。
这两个男人当中那个年轻一点的,
神色不定,一脸鬼鬼崇崇的。
进来后,
年轻那个男人道:“哥,我就搞不懂了,飞机明明都要起飞了!”
“你却临时改机票来看什么演唱会?”
“要知道咱们都是逃犯啊,这要是被人抓了岂不倒霉?”
那个中年男子狠狠瞪他一眼,
小声道:“说话这么大声,怕别人不知道我们是逃犯吗?”
年轻的面色一苦,小声道:“我错了.......所以,哥,咱为什么要来看演唱会啊?”
中年男子指了指高台上的海报叹口气道:“还不是因为沈飞。”
“虽然我比沈飞大,但是他一出道,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挺喜欢这个艺人的。”
“虽然他唱的歌也不是太好听,但听起来另有一番风味,很合我的口味。”
“喜欢了他这么几年,原以为可以一直喜欢下去,哪知道他要告别歌坛了。”
“既然是他的告别演唱会,作为铁杆粉丝,当然要风雨无阻的来捧个场了!”
“看到没有,他虽然过气了,但万人演唱会现场还这么爆满,可见大家和我一样,都是为了当初的那份情怀啊!”
年轻男子听完后,
一脸的无语。
大哥,你是A级通辑犯哪!
逃跑的路上还要追星、还要看演唱会?
还聊什么情怀?
你心可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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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中年人叫陈浩,还真是个通辑犯。
而且还是A级别的。
他曾经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杀死自己的妻子潜逃。
逃亡的过程中又犯下几起大案,
手上多条人命,成为A级通辑犯。
年轻人叫王涛,
是陈浩逃亡路上收的小弟。
这次陈浩觉得在国内待不下去了,
便改变了容貌和身份,打算带着小弟王涛去国外干几票大的,
机票都买好了。
结果快上飞机时,得知自己喜欢的歌手沈飞要开告别演唱会,
于是改签了机票来参加演唱会。
这让小弟王涛总觉得有点不安。
这时陈浩拍了拍王涛的肩膀:“王涛,放心啦,演唱会这么多人,没人注意到我们的。”
“再说了,我们改签的是五个小时之后的机票,看完演唱会,正好坐飞机去国外,干几票大的,从此荣华富贵等着我们呢!”
听陈浩这么一说,王涛心里稍安。
然后两个人按票上的号找到座位坐下。
.......................
与此同时。
检票口处,
走进来一对父女。
父亲大约四十多岁,眼神干练,身形魁梧!
女孩大约十六七岁,长得甜美可爱。
父亲叫张大刚,是一名警员。
且警阶不小,是市刑警大队大队长。
他今天难得休一天假,打算晚上找几个老朋友聚一聚的,
结果被女儿拉到这个演唱会现场。
女儿张小曼才念高中,
张大刚原本对于女儿现场参加这种明星演唱会是绝对禁止的。
但女儿说了,
这是那个她最喜欢的歌手沈飞的最后告别演唱会了。
再不听以后就没机会听了。
他心里一软就答应了。
并且还放了几位老朋友的鸽子亲自陪来了。
毕竟这种人多的聚焦场所,得保护女儿防她会遇到什么危险。
“真不明白这个沈飞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他的歌不太好听,人也不火。还用得着特意跑到这地方来看现场?”
张大刚发着牢骚道,
他对周围太过热闹的环境有点不适应。
张小曼笑道:“他是不火,唱得歌也不太好听,可是他帅啊!”
“他比其他那些鲜肉帅得不止一个档!”
“怪就怪这么多年没人给他写一首好歌,让他一直没有代表作,太可惜了!”
张大刚摇摇头,反正娱乐圈的事他也听不懂。
不过他只是觉得沈飞唱歌不好听,对他倒没什么反感。
毕竟沈飞作为一名男艺人,身材健硕,还挺有阳刚之气的。
看起来比如今娱乐圈那些描眉画目的娘炮艺人顺眼太多了!
“爸,我们的座位在这。”
这时张小曼找到座位,
拉着张大刚过去。
张大刚一看,邻座是两个男人。
正是那陈浩和王涛。
张大刚现在穿的是便衣,
陈浩也没认出他是个警察,
便朝张大刚笑一笑。
而张大刚见这个人还挺有礼貌的,
也冲他笑一笑然后坐下来。
毕竟陈浩是个逃亡多年的A级通辑犯,
经验丰富,
平时表现的十分绅士儒雅,
不可能让人一眼就认出他是个逃犯的。
甚至连抓罪犯经验丰富的张大刚也没能认出他是个通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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