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就不要开玩笑了。我这条腿,早已成为废腿。为了这条废腿,我花完光所有积蓄,可是,不管是是谁都无能为力。港城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告诉我,就算漂亮国那边的顶级医院,也治不好。”
“不过,我还是得谢谢先生,还这么看得起我小马。”
见对方诚意十足,李马克最终还是转过身,和包天聊了起来。
或者说,李马克这三年,实在是太过于孤独,实在是太想找一个人说话,发泄心中的怒气、怨气,以及不甘。
他已经有整整三年,没有像正常人一样,和人说过话了。
他也曾想要交朋友,可谁会真心实意和一个瘸子交朋友?
“我还是那句话,不试试怎么知道?”
“我叫包天,胆大包天的包天,只要别叫我先生,随便叫什么都行。”
“走吧,我们去里面边吃边喝边聊,或者说,看看你的腿?”
包天很清楚,小马哥满心的不甘。
所以,他用报仇和治腿,吸引着小马哥跟着他干。
像小马哥这样既讲义气,又有能力的人,实在是太少见!
小马哥的腿为什么会变成瘸子?
那是为了给他曾经的大哥,宋子豪报仇!
一个人,从港城杀到湾城,两把枪,血洗湾城一个社团。
血洗枫林阁,已经成为江湖上一个传说,小马哥更是被无数人奉为偶像。
可惜,小马哥在那场复仇之战中受了伤。
但凡小马哥自私一点,现在就是伪钞集团的老大,其奢靡的生活,已经不是吃香喝辣能够形容。
如果有这样忠心耿耿的小弟跟在身边,烦恼将会少上一大片。
“天哥,我们还是换个地方吧?”
看着富丽堂皇的酒店,李马克心生恐惧,挪不动脚。
这种地方,曾经的他,随意进出。
可如今,他已经有整整三年,没有敢踏进。
当初,为了治好他的腿伤,他花完了所有钱。
后面,又被谭成那个混蛋赶出伪钞集团,一分钱没有拿到。
彻底成为瘸子的他,在这社团纵横的港城,连一份工作都找不到,只能流落街头,睡在地下停车场。
如今的他,已经吃了整整三年盒饭,甚至,没有生意的时候,他连盒饭都吃不上。他又怎么看奢求,进这种地方吃饭?
“既然你叫我一声天哥,那我必须好好请客。”
“好。”
李马克像个小孩一样,不停的擦拭着泪水。
已经有整整三年,没有人对他这么好。
这一刻,他也不再有什么顾虑。
他现在是一个一无所有、一无是处的瘸子,还会有什么人打他的主意?甚至,就连被人利用的资格都没有。
酒店中。
面对曾经不屑一顾的饭菜,此时的李马克,却是狼吞虎咽,大快朵颐起来。
包天,则是静静听着小马哥的述说。
电影太短,怎么能讲清楚一个人漫长的人生?
等到小马哥吃饱喝足,等故事讲的差不多时,包天才从空间戒指中取出银针。
“小马哥,把裤子撩上去,我看看你的腿。”
“啊?”
“你看?”
一阵发泄,心情舒坦的小马哥,顿时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之前还以为,包天会带着他去港城医院看看。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包天亲自动手?
这怎么可能?
顿时,小马哥那激动无比的心,失望无比。
包天这么年轻,最多20岁出头,怎么可能治病?更别说,他的瘸腿,就连港城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都无能为力。
“试试。”
对于各种怀疑,包天完全不在意。
“好。”
尽管各种不相信,但事到如今,试试又如何?反正他蹭了一顿大餐,不亏。
只是,李马克那个滚烫的心,彻底冷了下来,对于治好腿的事情,不再抱有任何希望。
看着小马哥腿上的枪伤,包天严肃起来。
严格意义说,陈浩南只是古惑仔,也就是混混。小马哥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黑涩会!
甚至,就连闹出惊天大劫案的何耀东,都无法和小马哥相提并论!
想知道,小马哥血洗枫林阁,可是枪杀几十个人,摧毁了一个社团,这才是真正的绝世猛人!
如果能收这样的人当手下,才能真正在港城扎根啊。
“小马哥,忍住。”
短短几十秒,包天已经弄清楚小马哥的腿伤,下一步,开始治疗。
“真扎啊?”
李马克无奈至极的脸上,流露出少许害怕。
现在他虽然是瘸腿,但还可以跛着走,要是被扎废,那他岂不是要从瘸子马变成独脚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