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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倒霉的耕牛和烈酒【求鲜花】(1 / 1)

在唐朝初年的时候,由于生铁的产量不高,大多都被用于军事上了,所以炒菜用的铁锅并未普及。

甚至在某些权贵人家,还会将铜鼎之类的器物当做烹煮食物的器材。

殊不知这样会导致大量的重金属离子铜进入人体,给人体内的脏器带来极大的负担。

而且铜这种金属的化学性质并不稳定,在潮湿的环境中生成的铜绿(碳酸氢氧化二铜),或者在空气中氧化产生的绿粉(氧化铜),这都是有毒的物质。

大唐时期铜的冶炼工艺也不成熟,成品中掺杂了许多其他的有毒重金属,长期使用对人体是没有好处的。

就像在电解铝工艺还未面世之前,铝制品是比银制品还要高贵的存在。

拿破仑大帝就非常喜欢用铝制的碗,所以他在晚年的时候,脑子就不那么灵光了。

再者,炒菜所需要的大量油料,在唐朝初年的时候也是极为珍贵的东西,滚油快炒的烹饪技法也尚未发展起来。

所以如今的大唐贞观时期的主要烹饪技法,还是以煮、烤、炖为主。

而李封自然是忍受不了这些单调的菜肴了,在经过和李信义的斗智斗勇之后,他成功地将李府的后厨进行了大改造,这才将铁锅滚油快炒的烹饪技法鼓捣了出来。

程咬金在囫囵吞下第四盘菜之后,这才满意地停了下来,对着李封说道。

“菜的口味确实不错,就是没有牛肉吃,你这小子也太小气了一点,一名国公和一名公主登门,你连头牛都舍不得杀吗?”

李封闻言苦笑道:“程伯伯说笑了,这牛肉可不是晚辈想吃就能吃的,私宰耕牛可是要惹上官司的。”

程咬金不屑地说道:“看你小子平时挺灵光的,没想到连这都不懂得变通,想想俺老程家的庄子上,每隔几天都会摔死头牛,这样不就有牛肉吃了嘛。”

李封闻言大汗,表示你牛匹,学不来......

原来,在大唐这种农耕社会中,耕牛是很稀缺的资源,所以朝廷都会下严令,如果有人敢私宰耕牛,那可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不过大唐的耕牛法比起秦朝的时候,就要宽松许多了。

大唐律法中也有这样的规定,如果有自然老死或者意外死亡的耕牛,在向当地官府报备之后,是可以食用的。

所以就给程咬金这样的权贵钻了法律的空子,每隔几天,程家庄子上就会有牛自觉地摔死在田间地头。

至于官府那边,自然是不敢因为这种事,去找程咬金这种位高权重之人的麻烦了。

长乐公主闻言,则好奇地问道:“程伯伯,你家庄子上的牛为什么总是摔死呀?”

“哈哈,丽质你听差了,没有的事.....”

程咬金听到之后,连忙打了个哈哈,省得万一被长乐公主说给李世民听,恐怕自己又要挨一顿骂了。

李封看到程咬金这副模样,有些忍俊不禁。

程咬金恶狠狠地瞪了一眼李封,不满地说道:“你小子口中大唐第一的好酒呢,还不快拿出来给俺老程尝尝。”

李封对此早有准备,轻轻地拍了拍手,王管家就捧着一个酒坛,从门外进来了。

看着这坛烈酒,程咬金狐疑地看了一眼李封,随后就将酒坛上的封皮揭了下来。

这封皮被揭下之后,坛子内就传出了一股浓郁至极的酒香,充斥了整个房间,让人垂涎欲滴。

程咬金的牛鼻子瞬间就动了,口水都快流下来了,陶醉地说道:“好香,老夫还从未闻过如此醇香的酒液!”

这酒坛之内的酒液清澈见底,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酒液,不是那种浑浊不堪的黄汤。

李封轻笑着说道:“程伯伯慢些喝,最好是小口小口地来,这酒可不比寻常,霸道得很。”

“哼,老夫喝了这么多年的酒,岂是你这小子能比的,在老夫这儿,从来都没有小口喝酒的道理。”

程咬金已经按捺不住心中的馋虫了,直接抱起了酒坛,仰头便往自己的大嘴之中,狠狠地灌上了一大口。

然后,程咬金的脸色瞬间就变了,双眼眼球充血,整个大脸盘子都涨红了,瞋目裂眦地捂着喉咙,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李封见此,脸上露出了奸计得逞地笑容。

呵呵,叫你狂啊!

叫你不听劝啊!

还没小口喝酒的道理,这下舒服了吧!

看你这老货以后还敢不敢在这跟我装了!

像程咬金这种喝习惯了低度酒的人,猛然间喝了一大口高度酒,当然会承受不住酒力了。

过了好一会,程咬金才慢慢缓了过来,接连咳嗽了几声,对着李封意犹未尽地说道。

“咳咳,好酒,果然霸道非常,如此好酒真的是你小子酿的?”

李封点头说道:“当然是晚辈的独门秘方,不然以程伯伯广阔的见闻,怎么会直到今天才知道这酒呢。”

程咬金看着李封的目光,终于不再是先前那般的嫌弃和不爽了,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欣赏之色。

其实,程咬金在听过李封为大唐所立下的不世之功后,就有些欣赏这个后生,只不过一直没有机会见面而已。

而今天见面之后,因为李封那一副懒散的模样,程咬金就有些不喜。

程咬金这种沙场名将,向来都是以雷厉风行的作风闻名,所以对于李封先前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十分看不惯。

而现在,程咬金这满满的一大口烈酒下肚,对李封的看法自然是改观了不少。

和程咬金这种人交往,第一要对得上他的性子、胃口,第二看的才是个人的才华和能力。

程咬金又喝了一口坛中的烈酒,只不过这次他学聪明了,没有像最开始那样猛灌,而是轻啜了一口。

在一阵舒爽的龇牙咧嘴之后,程咬金大笑道:“哈哈,我现在看你小子是越来越顺眼了。”

呵呵,你吃我的,喝我的,要是还看我不顺眼,那与喂不熟的畜生何异?

李封腹诽不已,但为了防止眼前这个程老混蛋借机发酒疯,还是满脸堆笑地说道。

“嘿嘿,程伯伯喜欢就好。”

此时此刻,这李府的正厅之内只剩下李封和程咬金二人了。

长乐公主说是想知道,这么好吃的菜肴是如何做出来的,被王管家带到后厨参观学习去了。

程咬金虽然脸上已有几分醉意,但神智还是清醒的,只见他抱着酒坛向前走了几步,在李封的耳边轻声说道。

“年纪轻轻就当了县子,背后又没什么大势力,朝堂之中可是有不少人对你不满啊!”

李封闻言,面色不改地说道:“哦,是吗?”

程咬金又喝了一口酒说道:“这回喝了你的酒,算老夫欠你一个人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像今日之事日后切记要三思而后行。”

李封有些意外,没想到程咬金会对自己说这样的话。

他明白程咬金说道今日之事,是指没有出门接驾,并且还不顾身份差别地抱起了长乐公主。

这样的行为,在某些朝堂中人的眼里,就是对皇权的大不敬。

而且李封带回了占城稻种的事,可以说是让天下百姓都为李封立生祠的功德,自然会招致某些小人的嫉妒和怨恨了。

这种令人作呕的人与事,古今皆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李封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心中有些感动,点了点头说道:“多谢程伯伯提点。”

程咬金装作糊涂地说道:“我可什么都没说啊,哈哈,如此好酒,不知叫何名字?”

李封这才发现,自己光顾着造酒,却忘记给这好酒取名字了。

于是,李封略一思索,就想起了前世听过的两句歌词。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

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

李封满眼忧思地看向远方,故作深沉地说道:“以晚辈拙见,不如就叫做朝阳月光或者故乡远方吧,程伯伯以为如何?”

程咬金鄙夷地看了李封一眼,嫌弃地说道:“什么狗屁名字,果然是拙见,以后就叫闷倒驴好了,你要是敢改成别的名字,信不信老夫抽死你。”

这一句话,对于李封来说,就像是蓝天白云,晴空万里,忽然来了一场暴风雨。

李封:“.........”

这刚刚对程老匹夫有点好感,怎么忽然一下子就随风而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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