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林初夏是一个非常善于学习的好助理。
在接下来不算太长的时间里,就从纯生手,变成了熟手。
让叶欢很有一种挖到宝的感觉。
对待这样的好员工,当然要投桃报李。
“经过对你的深入了解,我觉得你身上的担子可以再加一加。”
“从明天开始,不要再做我的私人助理了!”
“去IP部,做部门经理吧!”
表面上看,做叶欢私人助理,是一人之下,全公司所有员工之上。
实则,一直被人私下戏称为“传旨丫鬟”。
且薪水待遇,最多能赶上欢乐投资普通操盘手的水准。
做IP部经理,就不一样了。
林初夏深知,这个新成立的部门,在叶欢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让她做经理,无疑意味着重用。
而且,收入能翻好几番!
乍听这个消息,林初夏喜上眉梢。
三个月的媳妇,终于熬成婆了!
只是……
“老板,您让我做什么都没关系。”
“可我一旦走马上任IP部经理,你这边怎么办?”
“我担心,再来新人,照顾不好你!”
林初夏弱弱的问道。
在欢乐投资,做封疆大吏有封疆大吏的好处。
留在叶欢身边,也有留下来的好处。
就好比这个IP部。
全公司都在胡猜八猜叶欢用意的时候,林初夏已经近水楼台先得月。
早早把准了叶欢的脉。
“我只是说不让你再做我私人助理这个职位了。”
“没说不让你照顾我。”
叶欢一眼看穿了林初夏的小心思。
挑起她下巴,浅笑道:“我是有事找经理,没事玩助理,懂么?”
“老板,你真坏!”
林初夏媚笑一声,心花怒放。
………………
傍晚六点,准时开餐。
套房管家索菲亚亲自操刀的法餐,一如既往的美味。
留下来陪叶欢吃饭的林初夏,在餐桌边提出了一个灵魂拷问一样的问题。
“老板,您为什么这么热衷于住酒店呢?”
“以您身价,完全可以入手一套别墅。”
“应该比住酒店更舒服些。”
买别墅,叶欢想过。
但最终并没有付诸实施。
只是在魔都城区内,入手了几套地段、品质都不错的大平层。
或者留在手里当投资。
或者择人赠送——比如送给热芭的那套。
至于为什么没买别墅……原因其实很简单。
别墅大都两层起,好一些的还会配备大面积的花园。
住进去之后,需要打理的事务太多。
里外卫生、花园景观……以及日常起居,都需要雇人。
加之叶欢不可能常住。
长此以往,倒更像是买栋别墅给佣人住。
哪像住酒店。
进门一躺,饭有人做,衣服有人洗。
染血的床单,包括床头的垃圾桶,全都交给索菲亚他们收拾,也不必担心不好意思。
哪天在这儿住腻了,拎包换一家!
方便!
当然,作为身价千亿的老板,话肯定不能朝着偷懒省心的方向讲。
“一个人住别墅,太寂寞了!”
叶欢一脸高处不胜寒:“我还是比较喜欢人间烟火。”
林初夏窃笑,面上保持一本正经。
“一个人住,的确寂寞了些。”
“但如果有人陪呢?”
“再把不同的房间,布置成不同的场景。”
“相信老板住进去一定不会寂寞!”
咦?
林初夏这话,是我听出来的那个意思吗?
这姑娘比我想象的还有野心啊!
不过,她这个提议还是相当不错的。
“初夏,你说的也有些道理。”
“既然如此,这个事情就交给你办吧!”
“尤其房间的布置,你亲自盯上。”
“当然,预留一个房间,照着你最喜欢的风格布置。”
单独送一套别墅给你,暂时不予考虑。
但满足你想住别墅的小小虚荣心,绝无问题。
“好的!”
林初夏眼神一亮,乖巧的应道:“回头我整理一份魔都的高端别墅情况汇总,您再定一定买在哪儿。”
饭后。
索菲亚过来收拾餐桌的时候。
顺道带来一个茶壶大小的包裹。
“叶先生,您的快递。”
快递?
我住这家酒店两个多月了,都没人送过快递。
今天这是……
叶欢略感好奇。
接过来看了一眼包裹上的快递单。
瞳孔不由得骤然收缩。
这个包裹,没有地址,只有一个名字:
维纳斯!
叶欢记起来,中午跟“迷人的维纳斯3号”聊天的时候。
对方表示,收购生姜的客户,为他准备了一份礼物。
等他回到魔都就能收到。
知道我行程,已经很神奇了。
居然还知道我回魔都之后下榻的地点!
万一我今晚没回酒店呢?
叶欢略感不太自在。
深吸一口气,才将包裹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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