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晨给李丽质开了一台光脑,教了她一个简单的游戏,接着李丽质果断沉迷了进去。
直到……
“丽质,吃饭了!”林晨叫道。
今天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时间已经来到了半夜。
林晨想着从下午招待戴胄和程咬金两人之后还没吃过饭,自然是要再吃一顿才睡觉的。
“晨哥,不是已经食过餔了吗?食飧?”李丽质奇怪道。
餔是晚餐,早饭叫饔,餔也叫飧,古人是不吃午餐的,一天两餐。
一般来说,晚饭如果是吃剩饭,就说食飧,如果不是剩饭就叫餔。
飧的解释是食之余,就是说古人一般早上做一顿饭,做多一些,晚上直接吃剩饭,大概就这意思。
这样一来,节省粮食也节省柴火还节省时间,简直完美。
而古人一般是八九点才吃早餐,下午四五点就吃晚餐,所以李丽质才认为自己今天已经吃过了。
“都告诉你了,我们这里,是一日三餐,一般正常来说,早晨,晌午,晚上都会吃饭。
如果有必要,比如晚上熬夜,还可以吃一餐夜宵。
总之,我们不缺粮食,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而且,我们也基本不吃飧,都是做一顿吃一顿,吃新鲜的。”林晨骄傲道。
对比现在的大唐,林晨的确是有骄傲的资本。
“啊?那飧怎么办?”李丽质惊讶道。
“虽然我不主张浪费,但是真的剩下了,倒掉不要而已!
之前和程咬金他们吃的那一桌剩下的就倒掉了,坐吧……”凌晨道。
“这……”
李丽质感觉,真是无法想象,大鱼大肉的居然吃不了就倒了。
而想到她们大唐,哪怕是李世民,都吃着剩菜剩饭,心里边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古代几乎所有王朝的达官贵人,饭菜那都是吃了又吃,热了又热,就算是皇家也不例外,平民百姓一般是吃不饱。
虽然杜甫写下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诗篇,但那其实是一种夸张的修饰手法。
就好像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诗句一样,并不是说这个时代的达官贵人就能随便吃,随便扔。
当然,对比平民百姓,就算得上朱门酒肉臭了。
真实情况其实是,哪怕是皇家也浪费不得,只有大世家才奢侈一些。
“这……,晨哥,你的妃子和皇后呢?”
之前那一顿没见到女眷,李丽质没奇怪,因为招待外国使臣,在李丽质知道的所有国度中,也是不允许女眷上桌的,但现在这一餐情况不同。
“哪有,你晨哥就一个人,没有什么妃子皇后,和你父皇不一样。
吃吧,我们两国的文化习俗不同,所以你没必要和你们大唐混淆!”林晨道。
“那……,下人呢?皇族的人呢?”
李丽质惊讶得简直不敢相信,她看林晨至少也成年了,身为一个国主,也就是皇帝,居然没有皇后和妃子,这个简直无法想象。
“在我的国度,没有下人,所以我才要你不准带下人!
但是可以聘请下人,比方说专门打扫房间的,专门洗衣做饭的,专门带孩子的人,这些要付钱,是不限制人身自由的,平等的雇佣关系!
而你晨哥没什么事情,所以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这样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活人,而不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残废。
至于皇族的话,你晨哥我也是没有的,因为我们这里的皇帝是属于选出来的,并非是继承或者篡位,谁能力大谁做皇帝,公平公正。”林晨一边递给李丽质筷子一边解释道。
“这,这么说,这些饭菜,是晨哥你亲手做的?”李丽质捂住小嘴,瞪大了眼睛。
她简直无法想象,林晨身为一个皇帝,居然会亲自动手做饭!
而且,在李丽质的概念中,女子学的一切,都是为了服侍好男人。
也从侧面证明,男人是好色的,比如大唐遍地的青楼。
她完全无法想象,一个强大国家的国主,居然连妃子都没有,而且连国主都是选出来的,而不是凭着家世继承。
“那,那晨哥的国民,难道不给晨哥你选妃吗?”李丽质震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