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雪下得更大了。
天刚蒙蒙亮,林枫便踩着雪,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一家酒馆门前。
他穿着与身形完全不符的蓑衣,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抬步入内。
清晨的酒馆客人还不是很多,林枫随意找了处角落的位置,安静坐下。
几分钟后,酒保送来一杯榴莲烧白,这不是这家酒馆的特色,而是黑墨市的特色。
榴莲特有的香味经过发酵的酒精加以刺激,作为早晨的开胃酒特别合适。
辛辣的酒精入喉,微微发麻的舌尖还残留着榴莲的甜香时,胃部便已逐渐变得暖和,而后又迅速蔓延至全身,体内的细胞在同一时间被激活,让人舒畅得想要欢呼出声。
林枫克制住那种冲动,犹如孤狼般的目光暗自扫过四周。
经过小狐仙的提示,林枫知道那俩人来自一支名为‘鬼牛’的冒险者组织。
这支冒险队辗转多处城池,以狩猎诡异、贩卖药草与稳定剂为生。
而‘鬼牛’最经常出现的,便是这处酒吧。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过来探查,三次装束都不相同,而且时间点也都分开,慢慢地他也摸清楚鬼牛那俩人的行动时间。
“今日便动手吧…”
林枫不准备再拖,他发现那俩人似乎也在找自己,酒馆内经常听闻有关黄袍神秘人的传闻。
要知道现在黑市上有关黄袍神秘人的消息甚至卖到了十万金币一条的天价!
十万金币,已经足以在黑墨市买下一栋简单的小屋。
足以想象,黄袍神秘人在这段时间内闹出的动静有多大。
林枫甚至还听到有官方也在找黄袍神秘人!
似乎是巡夜司的人。
对此,林枫也早已有心理准备,并没有给他造成太大的心理压力,只是在心里告诫自己要小心点。
酒馆内,林枫喝完最后一口榴莲烧白,起身出门,远远地跟着前方那俩人。
他知道这俩人要去哪。
红袖楼,有名的小姐屋。
玩女人,也是他们的一大兴趣。
“黄袍神秘人怎么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竟然什么消息都没留下。”
精瘦男人低声道。
“就算他藏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他找出来!
因为那家伙,我们不仅损失一件至宝,最重要的是老大已经下了死令,再找不到那家伙,我们两个就废了!”
胖龙目中流露出浓浓的杀意,斜眼瞥向断臂处的伤口,其内狠厉更甚。
“泄泄火,泄泄火。”
精瘦男人努力抽了下鼻子,嘿嘿笑道,“还是女人的味道最让人心安啊。”
胖龙显然对此兴致不是很高,眉头一皱淡淡道:
“没那个心思。”
精瘦男人也是知道胖龙的性格,撇了撇嘴并没有反驳。
而后,俩人不知道又说了什么,最后自然是精瘦男人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围绕下进了红袖楼,娇脆的笑声不时从里面传出,使得那面挂在楼顶的暖香红袖轻轻舞动。
胖龙则是狠狠啐了一口,然后一脸阴沉地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没人注意到,一位打扮严实的少年,正默默跟在其身后。
胖龙低着头赶路,脚步不停,反倒是越来越快,穿过逐渐稀疏的人群,四周的环境也从喧嚣重归宁静。
漫天飞雪将地面铺成白茫茫一片,胖龙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雪地之中踏行,他的速度慢慢减缓,直到某一刻,忽然转身踢出一脚,雪花迷乱人眼,而其更是五指微曲成爪状,朝前狠狠抓去。
“哪里来的野狗,竟然想要偷袭本大爷!”
砰的一声响起,胖龙五指抓住一记拳头,可下一秒,那拳身居然被猛烈至极的金色火焰包裹,他惨叫一声,手掌皮肉瞬间消失,只剩下变得焦黑且细长的手骨。
下一刻,飞雪之中钻出一位身着白色大衣皮袄的少年,那双眼睛璀璨如星辰。
其左眼化作血色重瞳,幽蓝暗芒在其眼瞳内闪过。
一道透明浑浊的瘦长鬼影猛地从胖龙胸口钻过,而后他顿觉身体一僵,体内灵气竟被瞬间抽走大半,使得他刚刚准备的杀招只能憋到一半。
林枫旋转飞踢直接将失去抵抗能力的胖龙踢飞,紧随其后的是一支锋利匕首,噗呲一声,瞬间穿透胖龙的脖子,将其固定在雪面上。
晕染出的鲜血将地面染成红色,慢慢往外扩散。
胖龙最后惨死时,脸色发青,舌苔发黑。
匕首有毒。
林枫默默上前,拿出一个玻璃瓶,倒出里面的药粉,随着白色粉末倾洒而下,胖龙的尸体犹如一滩泥水瞬间融化。
腐尸粉,林枫专门调配出来的毒粉。
“下一个。”
林枫将染血的匕首擦拭干净重新插回脚后跟,捡起胖龙的储物袋,将其收入黑皮袋之中,便径直离开这里。
等他走后,风忽然变大,白雪犹如泥沙般被猛地用力吹起,将俩人打斗的痕迹彻底掩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