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现在身份不明,且天色已晚,无法到现场查看,唯一的线索只有小女孩脖子上的掐痕。
但光从脖子上的掐痕,显然也无法推敲出凶手。
公孙策一直在小女孩的尸首上来回查看,似是有了重大发现,忽然喊道:“大人!”
包拯急忙凑上去:“公孙先生,莫非有什么发现?”
“大人请看!”公孙策手指小女孩脖子上的淤痕。
包拯循着手指方向看去,只见淤痕上一处呈现着一块四方形印记,看上去像是某种图案。
淤痕细小,若非仔细观察,很难发现。
若非公孙策认真细致,恐怕包拯一时之间也不会发现。
细小的图案无疑给了包拯一个偌大惊喜。
他前世就喜欢看探案的片子和书籍,如《狄公案》、《洗冤集录》、《神探狄仁杰》、《包公案》、《大宋提刑官》、《福尔摩斯》《名侦探柯南》等……
看过的悬疑探案片至少也有几十部。
加上前世在四年本科的钻研,乃至工作之后成为一名司法部门的检察官,接手过不少案子。
不敢说深谙断案之道,也绝不会妄自菲薄。
自认在查案方面的能力还是过关的。
他很清楚,一件案子的真相,往往就隐藏着最细微之处。
越是众人容易忽视的地方,反而越是破案的关键。
虽然一时之间也无法明白这说明了什么,却隐隐感到图案的不同寻常,兴许能告诉他点什么。
“公孙先生,淤痕上为何会有图案?”
公孙策道:“根据学生的判断,这个图案应该是扳指留下的,说明杀人的凶手是一名戴板子的人。且凶手的扳指戴在右手拇指之上!”
一面说,一面用右手去在小女孩脖子上比对了一下。
淤痕与手指十分吻合,不过淤痕略宽,显然凶手的手掌比公孙策大了一些。
展昭见公孙策分析演示得如此逼真,脸色油然一怔。
一旁的仵作却是一阵自惭形秽,自己检验了半天,为何就没发现图案?
生怕包拯指责,唯唯诺诺在一旁,低下头去,不敢吱声。
包拯心中只有案情,无心理会仵作,问公孙策道:“通常戴扳指的都是些什么人?”
“扳指一般都是金银抑或玉石制作,不是普通百姓所能买得起。一半只有那些附庸风雅的富家老爷和公子喜欢佩戴,引以为潮流和时尚,彰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包拯吸了口气,越发难以理解。
死者穿着普通,显然是农家孩子。
可凶手若真是富家子弟,两者之间,八竿子也打不着!
“先生以为,淤痕所呈现的是金银还是玉石?”
公孙策摇摇头:“这个学生也无法断定。戒指千篇一律,图案细小,难以辨明,无法判断。”
包拯“哎”了一声,如同泄了气的皮球。
原以为通过“图案”能发现一些关键线索,可不但没有,反而让案情更加复杂起来。
根据眼前所了解到的东西,为实无法缕清头绪,于是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回房再说!”
三人缓步回到花厅。
包拯在房里来回踱步,一直不得要领。
公孙策和展昭只能干着急看着。
许久之后,公孙策才问道:“大人可曾想到什么?”
包拯摇摇头,脸上泛着困惑,道:
“公孙先生,但凡杀人者,无外乎名、利、仇、恨!”
“可是,死者不过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凶手能从她身上得到什么?名?利?”
摇摇头,脸上泛着苦涩,名、利这两种动机显然不大可能。
展昭若有若悟道:“不为名不为利,那会不会是仇杀?”
包拯依然不大置信:“一个小女孩能和什么人结怨?”
公孙策接过话头:“大人,会不会是死者父母与人结怨,以至于凶手对其孩子行凶。”
包拯点点头,这似乎是目前最为合理也最合乎逻辑的解释了。
“本县也这样想!”
“可死者的亲属不过一介平民百姓。百姓大都淳朴善良,究竟和凶手有多大仇怨,以致凶手对一个七八对的孩童痛下杀手?”
“本县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
公孙策显然也认可了的包拯的分析。
百姓中虽然也不乏自私自利的刁钻之徒,而往往与他们有摩擦的也是邻居。
据推断,凶手至少也是个有钱的主,两者之间貌似无法挂钩,更别说产生仇恨了。
公孙策思来想去,也是没一点头绪,道:“此案扑朔迷离,唯有先找到死者的亲属,或可能问出点线索。”
“眼下也唯有如此了!”
包拯点点头,看看天色已晚,一时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这里像无头苍蝇一样,没头没脑地空想,也无济于事。
便让两人回去休息。
包拯回书房里看了会儿书后才入睡。
第二天,包拯,展昭、公孙策,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一早便赶去案发现场。
距离西城门约摸六七百米远近,与包拯昨天前去赵家村走的不是一条道。
确切的说,都不能算是一条道,而是松树林。
周平领着众人来到死者所在的树下。
包拯四下打量,没发现特别之处,只是地面上有几道痕迹,露出新鲜的泥土。
包拯捻了一撮土放在弊端闻了闻,又用手张良了一下痕迹的长度,约摸两拃来长。
众人都看得一阵云山雾罩,不知他量印记的长度做什么。
唯有公孙策明白其意。
隔着两道痕迹两尺处,同样有一道细微的印记,却并不明显。
包拯趴在地面,眼睛仔细端详,似是有所发现,两指往地面一捏,拉出一根黝黑的头发出来,约摸半尺长。
众人无不诧异。
包拯将头发递给衙役。
衙役会意,取出一块白布出来,将头发包裹好。
包拯道:“公孙先生,看来这里便是案发现场无疑。”
公孙策道:“昨日学生验尸的时候,便发现死者脚跟鞋底有明显的泥土,正好对应两道痕迹。
脚蹬的痕迹也只有一尺,正符合死者身量。
后脑头发蓬松凌乱,和此处的迹象吻合,看来那孩童是被凶手按倒在地活活掐死,头发便是最有利的证据。”
听到这里,众人才恍然大悟,也大开了眼界。
单品眼前所见,包大人和公孙策主簿便推敲出案发的经过,犹如亲眼见到的一般,暗暗佩服。
衙役虽身在公门,按理来说接触过不少案子。
可他们却从未见识过如此精彩的分析,心中暗暗赞叹:原来官府可以这样断案?!
再看现场,衙役脑海里已浮现出女孩当时被人掐着脖子,苦苦挣扎的景象。
南侠展昭也面带惊奇。
他走南闯北,见闻不可为不博。
可对断案之道却极少涉猎,当下看到包拯和公孙策的剖析,但觉耳目一新,大开眼界。
公孙策脸上却不见喜色,反而密布愁云和困惑。
虽然确定了案发现场,但对案情似乎并无多少具体的帮助,他又如何高兴得起来。
只见他叹了口气,道:“这里荒郊野外,荒无人烟,死者一个七八岁的孩童,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先生这个问题问得好!”包拯投出一个赞赏的目光。
不愧是公孙策,果然是智慧超群。
这样的问题,恐怕那些自诩饱读诗书的朝廷命官也问不出来。
按照才学,公孙策当一个提点刑狱也绰绰有余了。
想到这里,说道:
“若能搞清楚,死者和凶手为何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或许便能触摸到案件的来龙去脉,先生不妨所说你的看法。”
公孙策道:
“是!学生姑妄揣测。
第一,孩子贪玩,在这里和凶手偶遇。
第二,凶手蓄意谋杀,一路追随女孩到此,趁机下手。
第三,凶手将女孩引诱到此处下手。
只是目前凶手的杀人动机不明,难以做进一步的判断!”